法輪功明確禁止殺生和自殺 奸商謊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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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08日訊】近日,大陸奸商陳光標以購買美國《紐約時報》為名以達到吸引眾人眼球的目的,再次挑動外界聚焦中共在2001年製造的已被聯合國列為世紀偽案的「天安門自焚案」,企圖以此來繼續欺騙民眾。但眾所周知,法輪功明確禁止殺生和自殺,奸商謊言不攻自破。

奸商陳光標於1月7日上午在紐約舉行新聞發佈會,聲稱要資助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案」中的陳果、郝惠君母女到紐約治療,再次挑動外界聚焦中共在2001年製造的這一世紀偽案,企圖達到繼續欺騙世界民眾的目的。

法輪功已弘揚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修者日眾,李洪志先生在他的著作《轉法輪》第七講中明確指出:「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那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的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同時,對於自殺的問題,在李洪志先生的著作《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第86頁中也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 。

奸商陳光標的謊言已經不攻自破,再也無法繼續欺騙民眾了,只能成為全世界人民的笑料。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於1月7日發佈通告說,2001年天安門自焚案的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學員。該事件是中共當局親自導演,用之來煽動公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呼籲美國社會對此敲響警鐘。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重申,在過去10年中,大量和可靠的(信息)來源和分析顯示,2001年1月23日的自焚事件是中共政權的宣傳伎倆,目的在於讓公眾反對法輪功。

中共當局不允許對自焚事件進行任何獨立調查,將之作為打壓的藉口,對法輪功學員系統性的使用暴力和進行法外監禁,導致拘留所中因酷刑和虐待造成的死亡人數激增。

因此,陳光標舉行的新聞發佈會實質是搞噱頭吸引媒體關注,然後藉機向美國社會傳播中共對法輪功的誹謗。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同時敦促,記者或報導這一事件的其他人士評估這一信息,對新聞發佈會上的宣稱進行徹底調查,確保其不會利用西方自由媒體來推動中共政權的迫害。

早在2001年8月14日,聯合國教育發展組織就在聯合國會議上聲明指出,錄影分析表明,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是對法輪功的構陷,當時中共代表團面對大量證據,沒有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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