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大陸器官移植來源?黃潔夫謊言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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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英綜合報導)中共2014器官移植大會10月29-31日在中國杭州舉行。外界聚焦大會發言人之一、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說,黃潔夫涉嫌推動和參與活體摘除器官的罪行並誤導國際社會對此進行的調查。

中共活摘器官 國際社會震驚並持續關注

中共活摘法輪功修煉者器官的罪行於2006年被大紀元首次曝光以來,震驚全球。美國國會和歐洲議會先後推出了要求制止中共活摘的議案並對此事件持續關注。

曾擔任加拿大亞太國務卿、資深國會議員的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的大衛.麥塔斯,在7月27至31日參加在美國舊金山舉行的世界器官移植大會記者會時說:「我到世界器官移植大會來,是為了動員專家們做出更多努力來制止中國的器官移植罪行。他們必須制定移植倫理政策,來向那些從事非法器官移植的中國同行施加壓力。」

麥塔斯2006年7月,調查中共當局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做出調查報告,結論是「曾經發生,且至今仍然繼續存在,對非自願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量器官摘取。」

美國國會也曾對中國發生的活摘器官表示關注,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12年10月10日發佈中國人權年度報告,指出:對中共強制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不斷;報告引述世界衛生組織專家的觀點說:中共軍方醫院可能涉入器官移植。

中國器官移植大會10月召開 國際社會抵制

原定9月底在重慶召開的2014年中國器官移植大會,8月底突然宣佈,改到10月29日在杭州舉辦。不過今年,主辦方卻非常低調。官網只有中文而沒有英文版,很多海外移植醫學專家沒有被邀請。

由於國際間越來越多證據表明,近年來中國器官移植數量增加,但是無法合理解釋器官來源。今年7月,美國舊金山召開的「2014年世界器官移植大會」,主辦方就以醫藥倫理原因,拒絕了35名中國醫生參加。

充當中共代言人 黃潔夫編造謊言 誤導國際社會

黃潔夫於1996年至2001年任中山醫科大學校長和黨委書記。2001年10月至2013年3月12日任中共衛生部副部長。任衛生部副部長期間,還兼任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主任(2006年7月、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CODC)主任委員(2008)、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2014年3月1日)、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科名譽主任,北京協和醫院肝臟外科主任。

黃潔夫1984到1987年在澳大利亞悉尼大學醫學院研修肝移植技術,回國後於1993年完成中國首例體外靜脈轉流下的肝移植,被中共樹立為所謂的「中國肝移植第二次浪潮的發起者和推動者」。而之後的幾年中國的移植業並沒有大規模進展。

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第二次移植高潮」得以發展,2000年後移植例數和移植種類不斷增加,卻沒有哪家醫院,或者中共的哪個委員會,或者哪個專家能夠清楚地解釋器官的來源。

黃潔夫作為所謂的專家,在國際上充當中共的代言人,不斷編造各種謊言,雖自相矛盾,卻足以起到迷惑國際社會的作用。2010年後黃潔夫又因為「推動」中國的人體器官捐獻系統而被中共官媒和西方某些被矇騙的人推崇。一個不應迴避的事實是,這個捐獻系統還遠遠不能滿足中國每年龐大的移植量,而且2010年開始的試行只有三年時間,2013年開始的全國推廣還不到一年。國際社會和國際醫學界仍然應該要求中共當局提供現在和沒有捐獻系統以前的每年上萬例移植的器官來源。而對中國移植界代言人的黃潔夫,國際社會更應該要求其提供他本人每年數百例移植的器官來源,而不是匆忙擁抱他的那個目的和效果可疑的捐獻系統。

黃潔夫親自主刀 移植器官來源引質疑

追查國際報告顯示,黃潔夫在任中共衛生部副部長期間在全國各地主刀肝移植,所用供肝等待時間極短,來源可疑。報告舉出以下幾例來自中共官方媒體的報導,對供體來源的可疑做了分析。

2003年9月湖南長沙 獲肝臟供體等待時間不到一週

2003年9月18日上午,黃潔夫出席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湖南省移植醫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成立儀式。當天該院移植中心共「安排」了7台肝腎移植手術。黃潔夫做的是一台全肝移植手術。

接受手術的是一位53歲的男性肝癌患者。他「於一週前慕名來到湘雅三醫院就醫」。患者「一週前慕名而來」,說明此手術供肝的等待時間少於一週;而且,該院當天能夠「安排」7台肝腎移植手術,說明供體的出現是有計劃的,手術為擇期手術。在沒有器官捐獻系統的中國大陸,供體器官從哪裏來?

2005年9月新疆 肝供體來源多等待時間不足2天

根據《烏魯木齊在線》2005 年10月11日文章「25小時兩例肝移植手術創記錄」報導,2005年9月23日,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羅干組團去新疆,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也是代表團成員。在新疆停留期間,黃潔夫主刀2個肝移植手術,其中之一是「自體肝移植」。

9月28日,黃潔夫與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院長溫浩打開一名肝癌患者的腹腔後,發現由於腫瘤浸潤,不能採用原定的半肝切除術。在手術台上黃潔夫提出了改行自體肝移植的設想:即切下患者肝臟,在離體情況下切除癌組織後,再將肝臟植回患者體內。手術中需要一個相匹配的健康備用肝臟,一旦自體肝移植失敗,就進行異體肝移植。經幾十分鐘現場討論後,黃潔夫及院方就聯繫位於廣州的中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位於重慶的第三軍醫大學西南肝臟醫院醫治中心,要求提供相同血型肝臟。當天,患者手術切口被縫合。次日(9月29日)下午6點30分,相同血型肝臟由重慶運到手術室。

在上述媒體報導中提到了病人的名字,說明該病人不是中共高官,姓名並不敏感,網上查詢雖有不少重名,但年齡和其他描述不符合病人情況,可見該病人也不是黨政官員以外的知名人士。給這樣的非名人動手術,能「火速」從廣州和重慶的軍方調動新鮮肝臟和三人護送儀器設備當天趕到,不是病人的原因,而是黃潔夫的地位,正如《烏魯木齊在線》的報導中提到的是為了實現黃潔夫「多年的心願」。因此,如果供肝者是為此而死亡,直接責任人是黃潔夫。

「自願供體」的說法前後矛盾

《中華臨床營養雜誌》2012年4月第20卷第2期論文「肝胰十二指腸器官簇移植圍手術期營養支持療法探討」(Perioperative nutrition support therapy for combined 『en bloc』 liver/pancreas transplantation),黃潔夫為作者之一。

論文匯報中山大學第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2004年5月至2010年9月實施的10例肝胰十二指腸器官簇移植。論文報告10例供體為「無心跳自願捐獻供體」。黃潔夫在國際上極力吹噓的捐獻系統試點始於2010年,推行全國始於2013年,而黃潔夫的此篇論文卻聲稱早在2004年中山大學第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就已經使用「自願捐獻」的器官了,顯然並非如此。

中國器官移植手術病例 數目巨大

1996年,黃潔夫和鄭克立組建中山大學第一醫院器官移植科,被稱為「中國臨床大器官移植的主要發源地之一。」

追查國際調查顯示,2000年左右是中國移植業例數暴增的起點。這一點在《中華器官移植雜誌》2000年3月第21卷第2期發表的黃潔夫文章「我國肝移植的現狀與展望」中得到證實。黃在文中表示,「截至到1999年7月,我國開展228例次肝移植,… 僅今年(2000年)1到10月肝移植總數已達91例。」

以下以中山一院器官移植中心肝腎移植總量為例,可瞭解中國近年的器官移植案例數目巨大:

截至2010年,肝移植總量達1300例,年肝移植例數120到180例;
截至2013年,肝移植總量達1500例。
截至2010年,腎移植總量達3300餘例,年腎移植例數230例;
截至2013年,腎移植總量達4000餘例。

上述數據來源於中山一院網站,所報告的例數和覆蓋的時間段不盡完整,其準確性也有待核實。但是,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該院1999年7月前後在移植數量上的差異。1999年7月後中山一院,和中國全國龐大數量的器官從何而來?黃潔夫多年來利用各種名目的頭銜在國內外發表言論,但從來沒有說清楚過。

以「中國器官移植權威」和官方發言人身份 黃潔夫言論自相矛盾

否認自己提供的器官移植數據的可靠性

2012年11月23日,黃潔夫主動對媒體承認以往歷年來提供的移植數據不准確。他說,「我們沒有一個很好的器官捐獻體系之前,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證明2012年以前黃潔夫在國際會議上、各種媒體採訪時,提供的中國器官移植數量都是不准確的。

不斷變化的器官來源

2006:大多數來自死者捐獻,包括交通意外死亡人員、親屬間捐獻

2006年11月14日,黃潔夫在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上說:「我國絕大多數人體器官來自於死者捐獻,其中一部份來自於交通意外死亡人員和親屬間捐獻。」

2011:全部器官的58%來自死刑犯

2011年11月,黃潔夫在國際著名醫學雜誌《柳葉刀》上發表文章說,中國是世界上唯一的系統地使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的國家。中國每年平均做一萬例移植手術,其中65%為屍體移植,其中90%的屍體移植供體來自死囚。

2012:死刑犯是主要來源

2012年3月7日《騰訊網》文章引述黃潔夫說,「器官緊缺是我國器官移植發展的瓶頸。由於缺乏公民自願捐獻,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2013年3月:十多年前開始,死刑犯每年減少10%

2013年3月7 日,黃潔夫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說:「十多年前,中國死刑就以每年10%的速度在下降,現在實際上死囚已經很少了。」

2012年3月:3至5年內徹底改變依靠死囚的畸形方式

2012年3月22日,黃潔夫在杭州表示,中國將儘快建立器官捐獻體系,並承諾在3-5年內徹底改變過去主要依靠死囚來獲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

2012年11月:1至2年內取消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依賴

2012年11月21日黃潔夫於2012年11月21日在廣州稱「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將在一至兩年內取消對死刑犯器官捐獻的依賴。」

2013年5月:有死刑犯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我的診所2年沒有使用死刑犯器官了

2013年5月,因涉嫌使用死刑犯器官,黃潔夫在悉尼大學的榮譽教授稱號受到威脅,黃潔夫對海外記者說,「在中國,必須在死刑犯同意的情況下,而且必須是死刑犯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才會摘取他們的器官。…我的診所已經有兩年沒有使用死刑犯器官了。」黃潔夫保證「正在制定政策,兩年內可以完全不用死刑犯器官。」黃潔夫承認從開始做移植到兩年前,一直在用死刑犯器官。

2014年3月:因為沒有公民捐獻,系統使用死囚,醫生、法院、武警溝通,而且沒能做到本人或家屬同意。

香港《明報》發文引述黃潔夫:「我們為甚麼承認(取用中國死囚器官)?因為我們是系統地用死囚捐獻,(因為)沒有公民捐獻出來,所以我們就是說,你怎麼藏也藏不住。」黃潔夫還說:「死囚器官的捐獻都是醫生跟局部的人,包括法院和武警來互相溝通的,沒有辦法說清道明。」 而在2014年3月當被問及,對於目前是否所有死囚捐贈器官前,死囚本人和家屬都已同意和知情的問題時,黃潔夫推翻自己9個月之前的謊言,承認「現在還沒有做到。但是很快要做到。」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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