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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強勢也會算錯賬

紐約地產遺孀須支付4千4百萬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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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3日訊】(紐約訊)10月28日,紐約州上訴法院對勞倫斯訴米勒(Lawrence v. Miller)一案做出裁決,裁定地產大亨遺孀艾莉斯.勞倫斯(Alice Lawrence)需要向米勒律師樓(Law Firm of Graubard Miller)支付高達4, 400萬的律師費,並不能索回給律師樓的545萬禮金。精明、強勢的艾莉斯.勞倫斯是如何算出這筆「糊塗」的律師費呢?

「世紀」官司耗時31年

1981年,紐約地產大亨塞萬‧勞倫斯(Sylvan Lawrence)離世,據估計塞萬‧勞倫斯公司的地產值10億美元,他在遺囑中指定將遺產留給他的妻子艾莉斯‧ 勞倫斯和三個孩子,遺囑在1982年1月29日完成認證,並指定勞倫斯的兄弟塞莫‧科恩(Seymour Cohn)作為遺囑的執行人,科恩也是塞萬‧勞倫斯的商業夥伴。不過,科恩不願意將地產出售以將屬於艾莉斯‧勞倫斯那一部份給她。1983年8月4日,艾莉斯‧勞倫斯聘請了米勒律師樓代表自己起訴科恩。在經過22年的訴訟以後,官司在2005年5月18日意外獲得和解。

遺產官司結束以後,緊接著的是律師費官司。根據律師費協議,爭取遺產的官司成功後,艾莉斯‧勞倫斯要向米勒律師樓按遺產金額的40%為律師費,也就是要付4, 400萬的律師費。艾莉斯‧勞倫斯將律師樓告上法庭,認為修改律師費協議時受到了律師樓的影響,導致收費過高,希望索回律師費和給律師的禮金。到上個月末紐約州上訴法院做出裁決,這場「世紀官司」已經耗時31年。兩起官司的原告艾莉斯‧勞倫斯也在2008年2月去世,律師費官司由她的兒子理查德‧勞倫斯(Richard S. Lawrence)接力完成。

4千4百萬律師費的由來

在遺產官司開始的時候,律師費開始是按時收取的,在1983年到2004年間,艾莉斯‧勞倫斯共計支付了約1, 800萬的律師費,僅在2003到2004年期間,艾莉斯‧勞倫斯就支付了488萬的律師費,而且,在這兩年中(2003-2004)艾莉斯‧勞倫斯沒有收到任何遺產。

2004年11月,艾莉斯‧勞倫斯發現每個季度的律師費已經接近100萬,所以提出修改收費協議,將按時收費的方式改為按贏取的金額比例提成。2005年1月,艾莉斯‧勞倫斯和律師樓達成新的費用協議,按所獲遺產金額的40%支付律師費。不巧的是,在協議達成後4個月(2005年5月),科恩方出乎意外對案件達成了和解,並向艾莉斯‧勞倫斯支付了1.11億美元的遺產,遠高於原告的預期。不過,根據剛剛修改的律師費協議,艾莉斯‧勞倫斯要向米勒律師樓支付4, 400萬的律師費,這筆巨額費用是律師費官司的導火線。

除了上面的律師費受到爭議以外,另外一筆禮金也成為訴訟主題。1998年,艾莉斯‧勞倫斯為律師樓的三位合夥人支付了價值505萬的禮金,同時給了律師樓40萬禮金。律師費加上禮金,律師樓實際上獲得了艾莉斯‧勞倫斯所得遺產的50%。

艾莉斯.勞倫斯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2005年8月5日,米勒律師樓在遺囑檢驗法院(Surrogate’s Court)提起上訴,要求艾莉斯‧勞倫斯支付律師費,而後者則在2005年9月13日在紐約高級法院對米勒律師樓及其律師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修訂後的律師費協議,並將1983年以後支付的律師費退回,還要將1998年給律師的禮金退回。

律師費的官司歷經多個法庭,最後由紐約州上訴法院做出裁決,上訴法院認為,以艾莉斯‧勞倫斯的精明,她完全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以禮品為例,她給每一個送禮對像寫了感謝信,言辭誠懇,信件確實出自艾莉斯‧勞倫斯之手,真實性不容置疑。而且,在整個爭取遺產的官司中,艾莉斯‧勞倫斯親歷了案件的每一個細節,包括修改律師費協議。2005年1月12日,米勒律師樓將修訂後的付費協議發給了艾莉斯‧勞倫斯,她和長期合作的會計師華伯格(Jay Wallberg)一起對協議進行了審核,並且根據會計師的建議在協議中增加了一段內容。

上訴法院還提到艾莉斯‧勞倫斯的精明與強勢。她管理著2億的資產,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艾莉斯‧勞倫斯還非常強勢,如果對方不隨她的意,她會隨時解僱自己請的專業人員。上訴法院在裁決中說艾莉斯‧勞倫斯「咄咄逼人、盛氣凌人,而且喜歡責罵人,連已經成年的孩子都會被她嚇住」。

根據艾莉斯‧勞倫斯給禮金和協議修改的過程,以及她的個性和處事習慣,上訴法院認為艾莉斯‧勞倫斯完全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也清楚修改協議意味著甚麼,這不是受到外力影響下做出的決議,所以做出有利於米勒律師樓的裁決,艾莉斯‧勞倫斯需要支付4, 400萬律師費,並不能將送給律師和律師樓的禮金索回。

應了「家和萬事興」的老話

與官司一起終結的,是塞萬‧勞倫斯和塞莫‧科恩兄弟倆的地產事業。

在進入地產事業之前,塞萬‧勞倫斯向叔叔學習打理房地產生意的經驗,他白天在叔叔伊利亞斯‧科恩(Elias A. Cohen)的辦公室打工,晚上在伊利亞斯‧科恩位於百老匯206號大樓守門,兩份工作都是週薪10元。二戰以後,塞萬‧勞倫斯成立了塞萬‧勞倫斯公司(Sylvan Lawrence Company),從曼哈頓西40街4號的一棟小型越層建築起家,到1981年去世時留下10億美元的地產,大部份在曼哈頓下城。在塞萬‧勞倫斯去世後,這些地產被陸續售出,最後一批在1998年售出的地產共有128棟樓,其中包括塞萬‧勞倫斯公司總部所在的威廉街100號,這棟建築被譽為是「保險區最好的建築之一」。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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