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催淚水劑警棍 暴力清場民眾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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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報導)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譴責警方25及26日在旺角趁機清場,使用大量不合理的武力,令逾百名佔領者及途人受傷;又指警員將人群推向砵蘭街,並不是示威者有意開闢新佔領範圍;認為部份混亂場面是由警方造成。

就警方在旺角清場情況,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11月26日譴責警方使用大量不合理的武力,包括用催淚水劑、警棍及胡椒噴霧等,令近二百人受傷。他指,部份混亂場面是由警方造成,「警方不斷用警棍驅趕示威者,即使示威者沒有任何反抗,沒有任何衝擊行動,警方仍然用胡椒噴霧,甚至用警棍去毆打市民,導致有近二百人受傷。」

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譴責警方在旺角清場時,使用大量不合理的武力,令逾百人受傷。(蔡雯文/大紀元)

楊政賢又批評警方清場時沒有拉起封鎖線,致使無從判斷在場人士是佔領者還是途人,有途人在行人路上遭到警員持警棍毆打及驅散。他質問:「如果警方清場的理由是有人非法集結,如何去界定在行人路的市民是屬於非法集結?」

他又指,警員深夜把人群推向砵蘭街,並不是示威者故意開闢新佔領範圍。

刻意阻媒體採訪拘捕過程

楊政賢並批評警方毆打now記者及拘捕岑敖暉等人,「竟然有十多位警員圍住他(岑敖暉),令到記者根本就看不到整個拘捕過程,甚至有的傳媒片段有警員疑似拍打他的頭,看到警方不斷的妨礙新聞自由和記者的工作,令公眾失去合理的知情權。」

對於警方首次使用催淚水劑,楊政賢表示,在過往的警察通例及武器手則中沒有列出有關武器。而且據被噴到的示威人士反映,皮膚感到劇痛,且其效力持久。他批評警方提升9月28日使用催淚彈後的武力級別是沒有必要,因為市民沒有反抗。他又稱,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監警會)一直不監管警方執法,令警方變成無王管,變本加厲。

誣告盜竊捉人毀佔領物資

另外,在旺角清場後,一輛由旺角麥花臣球場運送物資到金鐘的貨車,昨午遭警方以懷疑有違禁物品為由,在金鐘佔領區物資站拘捕3名義工,指他們企圖「盜竊」,包括兩名社民連成員周嘉發及施城威,以及貨車司機。楊政賢質疑警方指物資站有違禁品,罪名是莫須有,促警方交代。

與此同時,一批便衣警員到麥花臣球場,指懷疑有人「偷竊」,逐一登記在場人士身份證。現場消息指,警方指稱在場的物資,包括由彌敦道搬走的關公廟、以及頭盔等,都不屬於現場人士物品,故懷疑有人「偷竊」。關帝廟等所有物資,隨後被食環署工人當垃圾處理。

對於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早指警方執行職務權力不分地區及時間,不只限於禁制令指定時間,楊政賢質疑警方完全無示意要清場,只是借禁制令發難,製造混亂場景,將示威者推向砵蘭街,令人誤以為示威者擴大佔領範圍。

警拘14歲童又欲接管被批

另外,警方在旺角清場期間拘捕一名未成年的14歲男童,警方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男童。男童昨由父母陪同下到少年法庭應訊。辯方指在案件審訊前,政府無權反對將男童繼續交由父母照顧。
聆訊日期將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裁判官批准男童交由父母照顧。辯方在庭外批評警方此舉是濫用法庭程序。

昨日下午,旺角彌敦道一帶開始有近名百市民聚集,警察要求市民繼續向前行,有人大叫「是你們的老闆(特首梁振英)要人來消費」、「是不是不可以等人」、「哪條法例不給人行走」等。

在砵蘭街與登打士街交界,約6名穿中學校服的女生被警員查身份證,其中一人帶了兩把雨傘,其中一把是黃傘。當中一名拒絕提供身份證的女生因受驚即場哭了出來。◇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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