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美國移民局實施新政策後我能得到哪些福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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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2日訊】自從美國總統于2014年11月20日宣佈他的所謂大赦令後,許多客戶來信來電話詢問:作為黑在美國的非法居民,我能得到哪些福利,怎麼獲得?下面把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小結如下,並儘量周全地試作回答,供身份黑下來的同胞或您的家人參考。但在列舉這些大家關心的問題和答案前,這裡重申一遍,這個所謂的大赦令根本不是什麼大赦,而只是一個不盡人意的修補措施和權宜之計,有可能就真是為了2016年民主黨保住白宮而埋下的伏筆。另外,以下故事雖然沒有真姓真名,但都出於類似的真實故事或情節。

【劉小姐十年前來美國,在加州申請庇護失敗、上庭和上訴也被拒後,于三年前和美國公民結婚並一起生活至今,但被移民局抓獲後,一直在向移民局報到。她可以得到這個大赦令的保護嗎?】

答案是不能。因為她雖然來到美國超過了五年,也和公民結了婚,但是,他們並沒有公民孩子,而且她的驅逐令也沒有撤銷。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她必須來到美國超過五年且有公民或綠卡身份的孩子,才能得到新政策的保護。不過,如果她沒有什麼刑事犯罪記錄,則並沒有被立刻遣返的憂慮。那麼,要解決她的移民問題,讓她能夠得到綠卡,和她的公民老公在美國安居樂業,應該怎麼辦呢?唯一的辦法是找到新的證據申請重開案,打開她的庇護案子,撤銷和取出她的驅逐令,然後關閉案子,以和公民結婚的理由去移民局申請綠卡。可是這個新的證據必須證明是以前沒有也不可能有,而且能夠證明國家狀況的變化的新證據,否則,只憑藉她和美國公民結婚是無法重新開案的。關於這一點,我們2014年成功打開的例子就給出了很好的說明。欲知詳情,請預約時間免費諮詢。

【張先生七年前來到美國,一直在學校讀書,博士畢業後,現在還在讀博士後且仍然沒有得到綠卡。聽到新的移民政策後,他想放棄博士後,黑掉身份,然後申請新政策的福利。他能獲得哪些福利?】

回答是:他什麼福利也得不到。首先,所謂的大赦是針對非法移民的,張先生仍然是合法身份,他有什麼需要赦免的?第二,他在美國雖然超過五年,但是仍然是合法,也沒說他有公民或者綠卡的孩子,與新政策要求的條件還有一段距離。那麼他的問題怎麼解決呢?首先他可考慮找公司聘用,辦理H1-B工作簽證,然後一步步獲得綠卡。雖然時間會等得較長,但如果他有博士學位和特殊才能,獲得綠卡也不會太長。七年他都等了,再等個幾年又有何妨呢?他如果找不到公司錄用,則可以考慮和公民結婚,拿婚姻綠卡。但婚姻必須是真實的,不能是假結婚。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第三個途徑是:如果張先生在美國期間發表了大量反共、反獨裁和支援民運的文章,並被中共政府盯上,那麼可以考慮申請庇護。因為雖然申請庇護的前提是必須在最後一次來美國後一年內提出申請,但如果他在美國的這些年一直維持著合法身份,則移民局可能考慮容許他超過一年後還可申請庇護。

【黃先生15年前來到美國,雖然庇護申請失敗,但他和美國公民結婚後,生了三個公民孩子,而且後來獲得了10年綠卡。可是前年因為盜用別人的信用卡而被逮捕,並被判欺詐罪,在聯邦監獄服刑後,現在面臨撤銷他的綠卡和驅逐出境。他可以得到大赦令的保護嗎?】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雖然他來美國超過了五年,也有孩子是美國公民,但他有了犯罪記錄,不符合新政策的條件,所以得不到任何保護。那麼他的問題怎麼解決呢?可以考慮申請免迫害公約的保護,但前提是必須證明他被驅逐出境,回到中國後,他會受到中共的迫害,或者以前也受過迫害。要超過證明這兩點是非常困難的,必須有非常有力的證據和非常專業的庇護律師主刀才可能成功。

【胡先生六年前來到美國,在某大學讀博士期間因愛上金髮女郎而拼命追求並慘遭拒絕後一病不起,被送到醫院。住院期間因為醫院誤施藥物,導致胡先生一時神智模糊且力大無比,並在護士給他換藥之時將護士一手騰空舉起,然後重摔在地,導致護士骨折和失去行走能力。結果胡先生當場被員警逮捕,並被關押在當地監獄,等候庭審。學校發現後也立刻開除他的學籍,並報請移民局取消了他的留學生合法身份。目前他取保候審而不可得,移民局也不許保釋他。請問他有出路嗎?】

答案是肯定的。這裡的關鍵是要在刑事法庭上,聘請醫學專家出庭為胡先生作證,證明醫院在施藥時給胡先生用藥有誤。特別要證明的是,該藥錯用後的症狀就是胡先生當時呈現的症狀,即可以讓一個一病不起、手無縛雞之力的病人突然神志不清、爆發出巨大能量,做出無法預測的事情。如果專家能用無可辯駁的事實和依據證明藥物錯用後有以上後果,則不僅胡先生無罪,而且在無罪釋放後,還可以起訴醫院獲得一筆賠償,同時起訴學校,要學校恢復他的學籍和名譽。但這只能靠他贏得刑事訴訟後獲得,而不是新的移民政策所賜。也就是說,如果他輸掉刑事訴訟,則新的移民政策也幫不了他,因為他雖然來美國超過五年,但沒有美國公民或綠卡的孩子,而且還有一個刑事犯罪記錄,這與新的政策要求相悖。

由於篇幅有限,本文未盡問題將在續篇中解答。請您參考下期文章。謝謝。

【田方中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精辦各種移民案件,特別是政治庇護和投資移民,以及各類合同及糾紛案件。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還精於撰寫各類上訴狀,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田律師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曾任大學英文教師。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他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所急,憂客戶所憂,樂客戶所樂。聯繫信息:Law Offices of Fangzhong Tian, PLLC; Dallas Office: 11333N.CentralExpy, Ste. 201, Dallas, TX 75243; Houston Office: 6161 Savoy Dr., Ste. 400, Houston, TX 77036 Tel:(972)978-2961; (214)646-8776; (713)559-2078; (832)789-1997; Fax: (817)977-6831; QQ: 841273765; 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attorney@gmail.com; Website: www.tianlawoffice.com】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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