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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宪复决若要并大选 下会期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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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李明宗台北21日电)立法院可能26日讨论处理朝野立法委员提出成立立法院修宪委员会案,如果史上首次修宪公民复决要与2016年总统或立法委员选举一起办,下会期是关键。

立法院修宪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修宪委员会的委员为立委总额1/3加1人,由各政党(政团)依院会席次比例分配,并依保障少数参与原则组成。修宪委员会置召集委员5人,由委员互选,修宪委员会得设若干审查小组审查议案。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修宪须经立委1/4提议,3/4出席及出席委员3/4决议提出修宪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半数通过。

中央选举委员会选务处长庄国祥受访表示,立法院提出修宪案后公告半年,再送中选会,中选会委员会议讨论后会订出投票期程。

他说,除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的半年公告期,公民投票法规定,中选会应在公投日28日前公告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等。

如果第14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与第9届立委选举比照第13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与第8届立委选举,于2016年1月合并举办,修宪复决要来得及与这两项选举一起投票,往回推近7个月公告期,最晚明年5、6月立法院就须提出修宪案,立法院下会期将是关键。

至于立委与总统选举是否二合一?庄国祥表示,已请各党表示意见,预计明年1月中旬办公听会,汇整各方意见后再提中选会委员会议讨论,预计明年2月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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