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周永康罪不可赦 必須被全部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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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9日訊】12月6日,中共官方公佈周永康被開除黨籍,逮捕移交司法。周永康被法辦,這是眾望所歸。周案進入司法程序,該有期限了。下一步如何審判,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目前公佈出的周案是以貪腐治罪。從一年多來的爆料看,周永康貪污受賄和淫亂的程度,是目前曝光出的所有中共貪官裡最登峰造極的一個。贓款數額達千億,與之有染女人達400。且不說情節如何,影響多壞,單從兩個數字上看,便可知道周永康貪婪腐敗到何種程度!這樣一個不齒的人渣做了中共多年的「政法王」,這對中共豈不是莫大的諷刺?

周永康貪污受賄千億巨款,按照新的刑法修正案,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最高檔,即掉頭的那一高危檔。周永康案,已經把這一檔的贓款數額衝至千億,不知道後面還有沒有破記錄者?數一數,或許江澤民、曾慶紅有競爭力。所以,僅貪腐罪,即可判處周永康死刑。像這樣的巨貪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也表明民眾始終要求保留對貪污受賄罪適用死刑的呼聲是符合中國國情的。

說到周永康該不該殺,會聯想到2000年成克傑死刑案。江澤民為撇清遠華案和泄私憤,下令處死“廣西王” 成克傑。成時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最後以受賄4,000萬元人民幣定了死罪。黨媒聲稱,就是要毫不留情地剷除成克傑這樣的社會腫瘤。成克傑受賄4,000萬,周永康涉嫌千億元;成克傑有一個情婦,周與400女性通姦,其中情婦成堆,並作權色交易、錢色交易。成克傑和周永康相比,是小巫見大巫。周永康該如何量刑,不妨問問江澤民,成克傑是社會腫瘤必須切除的話,周永康這樣的社會毒瘤,而且是大毒瘤,是否更應該毫不留情地予以剷除?

當局6日的通報儘管對周永康案措辭嚴厲,罪名也多,但對周的核心罪:政變和反人類罪都未提及。眾所周知,繞開的這兩項罪行,都涉及迫害法輪功,周的背後就是江澤民和曾慶紅,他們也犯有同樣的重罪。

周永康掌權十年,為禍十餘年,也是中國法治大倒退、中國社會亂象叢生、道德整體大滑坡的黑暗十年。而這一切是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的。在迫害中,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了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甚至發生了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並販屍牟利這樣駭人聽聞的罪惡,犯下了嚴重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全面摧毀了中國的法律系統,讓中國法制處於崩潰狀態。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周永康被江授予重權,在高位上不遺餘力地推行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公檢法司,甚至國家的武警部隊都由他調動用來迫害法輪功,公共權力全面墮落成為濫殺無辜的工具。周操控大規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和出售屍體,並迅速在全國地方、軍隊鋪開、蔓延。周永康操縱政法委係統下的全國勞教所、監獄、集中營,與司法界、醫學界、貿易界、黑社會、貪官污吏聯手,形成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殺人網,出售器官、活體試驗、販賣屍體牟取暴利。連周永康兒子周斌都在藉助其父的權勢,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發黑心財。周斌以法輪功學員調包頂替死囚犯而收取巨款,在行刑時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牟利,死囚犯付了錢逍遙法外。

周永康殺人如麻,死在他手裡的人不計其數。那些被迫害致死的,尤其是被活摘器官虐殺的法輪功學員,每一條生命,都和他有關。有人說,周永康被凌遲處死一千次、一萬次都不足以平民憤。

法輪功受迫害問題,是中國社會重大真相,但始終被中共掩蓋。為了讓真相彰顯,為了讓正義行於世間,為讓做惡者的下場成為後世永遠的警示,周永康的所有罪行都必須被一一清算。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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