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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政庇作假案系列報道四 教會執事作假案結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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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道)華人社區律師樓涉嫌移民欺詐的案件在聯邦南區法院連日審理,教會執事林麗英(LiyingLin,音譯)涉嫌參與政治庇護作假的案件2月24日續審,開審前法官問詢陪審團成員是否讀過《紐時》週六剛發表的披露華人社區政治庇護造假現象的長篇報道,并單獨了解他們的反應,以確定陪審員的判斷不受文章影響。

第三名檢方的合作證人李珍怡(Zhenyi Li,音譯)出庭,首先接受辯方律師(Kenneth Paul)的盤問。李珍怡承認從中國來美國前已經知道美國有政治庇護,來美後知道很多人通過造假申請政庇,比較容易獲得工作許可,而且速度快;當她看到律師助理游天龍替她編的假故事時感覺好笑,離現實比較遠,但仍然按這個謊言申請;之后李珍怡請求國內的朋友將照片寄給她的時候,并沒有明確告知對方,照片將用來幫她做假的政庇申請,在她的頭腦中沒覺得自己騙了朋友。

李珍怡政庇2012年8月9日獲得批准,同年9月份她被FBI找上門,之后她在律師的建議下同意做污點證人,與政府合作,但是辯方律師指出,李珍怡2013年8月9日政庇滿一年時,在申請永久居民的申請表格上再次說謊,在綠卡申請表的第九項問題「是否用假文件獲得過任何移民利益」欄目中填了「否」,繼續欺騙聯邦政府。辯方律師通過這些盤問,試圖證明李珍怡不是一個誠實的人,以此質疑李珍怡作為證人的可信度。

教會成員在臺灣會館(Taiwan Center)二樓的一個房間就餐,之後接受林麗英给他们有关基督教教义的培訓。 (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提供)

由于辯方的一名證人沒有出現,庭審接著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檢方控教會執事林麗英犯有移民欺詐串謀罪,以及在Dai Nian 、Tao Bai和李珍怡的移民申請中犯有實質的移民欺詐罪。檢、辯方對於林麗英在移民欺詐案中是否知情(knowingly)、自愿(willingly)產生爭議,檢方指林麗英作為政庇面試時的翻譯,幫助、指導客戶製作虛假陳述,在客戶回答有誤時,數次用腳踼對方暗示的行為,是串謀行為,辯方卻辯稱林麗英用腳踼對方,僅僅提醒客戶沒有回答清楚移民官的問題,辯方強調,林麗英是新加坡人,一心只想招募更多的人信主、留在教會,并非為了金錢的回報。

檢方進一步指出,辯方提出的政庇系統被很多人造假利用,林麗英一心傳道、不為金錢等等,都不是本案的焦點,焦點是林麗英的行為觸犯法律,而辯方對證人提出林麗英指導客戶製作虛假陳述卻沒有任何盤問與駁斥。

聯邦政府2012年底突襲曼哈頓唐人街,搜查了市內至少10家律師樓,包括華人熟知的劉楓淩(Feng Ling Liu)、王文雄、吉爾(Ken Giles)、賈伯斯(Freddy Jacobs)等律師樓的26位律師、律師助理、翻譯,他們被控涉嫌政庇申請欺詐,掃蕩規模之大,動作之迅猛震動整個華人社區。

至今已有數名被告認罪,但教會執事林麗英是所有被告中第一個舉行庭審的人,她面臨的最高刑罰是35年監禁,經過五天的審理,該案今日(2月25日)將由陪審團作出判決。至於此案另一名主要被告律師劉楓淩,其夫婿苗裕昌(Yuchang Miao)數日都到場仔細筆錄庭審過程,劉楓淩本人24日也到現場聽審觀察。據悉劉楓淩已聘請了劉醇逸「募款舞弊案」的辯護律師舍曼(Paul Shechtman)為她的辯護律師。

(責任編輯: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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