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子正
當今世界上唯一傳承下來至今愈顯活力的古老文字--漢字,近代以來亦曾遭遇兩次重大挑戰。
第一次挑戰,始於上世紀二十年代因「五四運動」開啟的所謂「新文化」運動。由共產主義者陳獨秀創辦的《新青年》發起。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逐漸轟開自我封閉的清帝國大門。面對西方科技文明的強勢衝擊,中華固有的文化自豪感被徹底打破。反思原因,一些激進的思想家、知識分子把矛頭對準了傳統禮制、文化。
為了自強,遂引領中國走上一條社會制度變革維新、文化人性自我否定的所謂發展之路,以致在共產主義思潮的推動下,發起了一場反傳統、全盤西化的所謂「五四新文化」運動,在對待傳統文化方面,出現了「廢孔學」、「廢漢字」的激烈主張與做法。其中,力主「廢除漢字」、以羅馬字母(拉丁字母)代之的代表人物是錢玄同。
從此,開啟了百餘年不講「文化」的漢字改革歷程,並在「廢除漢字」的「拼音化」與「採用俗字」、「減省筆劃」的「簡化」的交織中進行,最後分別落腳於1958年大陸發布的《中文拼音方案》與1956年大陸發布的《漢字簡化方案》上。
下面,就讓我們來釐清「漢字拼音化」運動與「漢字簡化」運動的歷史演變脈絡,概覽一下各時期主要代表人物的言論、著作,以及重要的歷史事件。
一、漢字拼音化
(一)注音符號——漢語拼音
中國原來沒有拼音字母,採用直音或反切的方法來給漢字注音。
直音,就是用同音字注明漢字的讀音。如:《說文解字.玉部》:「珣,……讀若宣。」又如:盅,音古。直音法簡單明瞭,現在也還常常使用。
反切,就是用兩個漢字來給另一個漢字注音,反切上字與所注字的聲母相同,反切下字與所注字的韻母和聲調相同。如:冬,都宗切;刊、苦寒切;權,巨員切;度,徒故切。反切法從東漢末年到1918年注音字母公布之前,一直被作為漢字注音的主要方法而普遍使用,是我們本民族自創的聲韻雙拼注音方式。
最早的漢字拉丁化的實踐來自於明清時西方的傳教士。為了學習漢字和方便傳教,他們開始系統地用拉丁字母給漢字注音。
西歐文藝復興啟動後,1582年(明萬曆十年),義大利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Matteo Ricci)來到中國。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他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跡》,包括四篇用「羅馬字」注音的漢字文章。所注音共有387個不同音節,歸納其拼音系統,分析出26個「字父」(聲母),44個「字母」(韻母),5個聲調符號。
1626年(明朝天啟六年),耶穌會士法國人金尼閣(Nicolas Trigault),在杭州出版了《西儒耳目資》,是最早用音素給漢字注音的字彙。因是在利瑪竇方案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後稱「利.金方案」。
但是,在其後的兩三百年間,利瑪竇和金尼閣的方案只是在外國傳教士中使用,沒有在中國人當中廣為傳播。
1815年到1823年間,在廣州傳教的英國傳教士馬禮遜編寫了一部《中文字典》,這是最早的漢英字典。字典中用他自己設計的拼音方案來拼寫漢語的廣東方言,實際上是一種方言教會羅馬字。
1867年(清同治六年),在英國使館任中文秘書的威妥瑪(Thomas F. Wade)出版了第一本英文版漢語課本《語言自邇集》,類比滿州貴族的語音系統,設計了以拉丁字母拼寫拼讀漢字的方法,作為使館人員學習漢語的注音工具,一般稱為「威妥瑪拼音」或「威妥瑪式」。
1912年(民國元年),英國派遣至中國的外交官翟理斯對其進行了系統地修訂。
「威妥瑪拼音」成來為音譯中國地名、人名和事物名稱的通用標準,中國對外出版物上的漢語譯音也用它。直到1977年9月7日,聯合國「第三屆地名標準化會議」通過了採用《中文拼音方案》作為中國地名羅馬字拼法的國際標準,威妥瑪式才被取代。
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福建廈門的盧戇章(1854~1928)在廈門出版了《一目了然初階》,公布了他創制的「中國切音新字」,即採用拉丁字母及其變體來拼寫廈門音。這是第一套由中國人自己制訂的中文拼音方案。
其後,在盧戇章、梁啟超、沈學、王照、勞乃宣等人的推動下,掀起了清末「切音字運動」。切音字創制者的目的,雖然不想以之代替漢字,但是他們希望切音字能夠成為一種與漢字並行的拼音文字。
1910年(清宣統二年),清政府查禁了官話字母,封閉了「拼音官話書報社」,堵塞了切音字運動的主流。
1913年2月25日,北洋政府(1912年~1928年)教育部在北平(今北京)召開「讀音統一會」,審定了6500個漢字的讀音,確定了「標準國音」(後稱「老國音」);擬定了一套注音字母(採用漢字筆劃式,選自古代漢字),共39個,音節採用聲母、韻母和聲調三拼制,其用途僅在於標注漢字讀音,不作為拼音文字。注音字母後來減為37個(聲母12個,韻母13個,介母3個)。
隨後,北洋政府以「國音」為標凖推廣「北方大眾普通話」,即以洛陽為中心的中州音(西周稱雅言,晉代稱通語,明清叫藍青官話——就是西起陝西藍田、東到山東青州的黃河流域的大眾話)。
注音字母通過之後,擱置了五年,於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才予以正式公布。
1920年,全國小學的文言文課一律改為白話文課,小學教科書都在漢字的生字上用注音字母注音。
1930年,國民政府將「注音字母」改稱為「注音符號」,以強調其不是一種與漢字並行的文字。
至今,臺灣仍在使用注音符號,大陸則使用至1958年《中文拼音方案》公布為止。@*
參見:〈漢字拼音化之廢除漢字論〉
點閱【漢字正義】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