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中共「土改」酷刑殺人 女人最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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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13日訊】土改親歷者見證中共殘害所謂「地主」的5大酷刑:拉望蔣桿、活埋、拖死、開膛挖心、對女性用下流酷刑。「地主」是按人口比例定出,有的根本沒有僱工,自種自吃,不存在所謂「壓迫」。

《黃花崗雜誌》今年第一期(2014年4月1日)刊登了中共土改親歷者李魯翁的文章。文章講述了1946年~1947年中共在作者家鄉進行「土改」,對所謂「地主」作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作者家鄉地處山東省陽谷縣最東邊的一個古鎮,是中共勢力所盤踞的地區,中共「土改」開始的較早,始於1946年。

作者出生於上世紀30年代初期,據作者所見,每次開「鬥地主」會時,中共的「農民會」和「兒童團」都要到場,將會場包圍。

中共在當地迫害所謂「地主」的刑場有3個:海會寺、北廟口和東關關帝廟。殺人的方式是拉望蔣桿,東西方向各栽一根長杉木桿,頂端固定一根橫桿,離地約8米,中間拴上滑車。

行刑時,把受害人從背後把兩個手腕捆在一起,拴繩用滑車吊起,因自身重量,手掌被勒得烏黑,兩隻胳膊也由背後強扭至兩肩上方,給人造成極大痛苦,慘叫聲不絕於耳。隨後,吊人的繩索被鬆開,人從空中墜下,體弱者即被摔死,未死者再吊起、摔下,如此反覆,直至死亡。

受害人被吊起後一定要面朝南,因為當時國民黨的南京政府在南邊,所謂遙望蔣介石,是這個酷刑名稱的由來。中共強迫其他所謂「地主」必須睜大眼睛看,待受刑者往往嚇得大小便失禁,在場兒童嚇得心驚肉跳,趕緊蒙上眼睛。海會寺刑場是利用戲樓前的一棵高大古槐,把滑車拴在樹杈上,共摔死約10人。

除被摔死的以外,所有「地主」都被驅逐出去,有的靠乞討為生。

作者親屬所在的東阿縣與陽谷縣緊鄰,中共的殘酷有過而無不及。拉望蔣桿吊起後,用皮鞭抽打,用正在點燃的旱煙袋鍋燙,折磨夠之後再摔死。

除此之外,其他酷刑還有挖坑把人活埋。有的是全家兩代或三代埋在一個坑裡,對填土時往上爬的孩子,當頭就是一鐵鍬。有的受害人經過批鬥會折磨後,兩隻腳脖用繩子拴住,繫在牛車後邊,趕車拖行,車子往黃河邊上趕,要把人扔到河裡。當人拖至黃河邊的時候,臉已被磨平,身體下邊的骨頭外露。

有的農民會成員用利刃挖出被望蔣桿摔死的受害者的心肝,更有甚者,批鬥會後沒有真正死掉的奄奄一息的受害人,還被活體取心肝拿回家下酒。

對女性受害人,中共則採用性侵犯式的酷刑,有的割掉耳朵、豁開嘴巴,有的割掉乳房,甚至往陰道裡塞玉米芯,直至折磨至死。

而這些被殘害的所謂「地主」,有的根本就沒有僱工,自食其力。之所以被中共定性為所謂「地主」,是按照中共毛魔頭百分之五的殺人指標「選拔」出來的。作者的表姐只有40畝地、自種自吃,不幸被定為「地主」。有的所謂「地主」與僱工同鍋吃飯,關係協調。作者從未聽說過當地被殺、被斗的這些人有甚麼劣跡。

鬥爭會場上首先站出來控訴的不是那些僱工和佃戶,而是那些所謂的「積極份子」,都是當地好逸惡勞的地痞無賴。作者認為,土地改革就是通過煽動仇恨,依靠和唆使農村的極少數地痞無賴,去掠奪和鎮壓一部份靠勤勞致富的農民的運動。

(責任編輯:楊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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