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上海市洗腦班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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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30日訊】上海市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教育學校」,打著法制的幌子,實則卻是犯罪的機構,是一個暴力的黑監獄,十幾年來不斷綁架、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洗腦班由青浦區外青松公路7968號,搬到了奉賢浦星公路9900號2號樓,此處是上海市公安局機關會務培訓休養基地,洗腦班對外掛牌「751公安活動中心」,更加隱蔽起來。

隸屬「610」 另類勞教所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是一個類似於納粹蓋世太保的恐怖特務組織。從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610辦公室」就在中國大陸各地大量私設洗腦班,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這個「610辦公室」就是一個非法的組織,而它設立的「法制教育學校」就更不具合法性,它不是司法機關,沒有執法權;又沒有教育部門審批手續,不是合法的學校。雖然它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但它從籌辦到操作都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它也沒有登記註冊,也沒有任何法律條文或公開的政府文件確認其性質、地位;它沒有任何的組織章程,不受任何機構監督,運作過程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它不是執法機構,卻擁有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即可拘禁任何人的權利,裡面的人員沒有執法者的身份,卻有著超出執法者的權力。所以無論從哪方面來說,它都不是一個正常的機構。但是它卻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法制教育」的名義,持續十幾年的幹著非法的勾當。

洗腦班每期辦班都耗費巨大。其經費一般有兩處來源,一部份是從由老百姓上繳稅款的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中直接撥取,另一部份則是強行向被綁架者所在單位、街道居委會收取。近年來每「送」一名法輪功學員去洗腦班,單位和街道就要送給洗腦班五千元錢,而這種「送」是強行指派,單位和街道都是敢怒不敢言。

洗腦班的違法性質和勞教所如出一轍,可以說它是另類勞教所。在勞教制度解體後,一些正義律師就指出:在法律制度之外運行的洗腦班,是變相勞教場所,也應當予以取締和清理,並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為只要洗腦班這樣的黑監獄還存在,就說明廢除勞教制度就僅僅只是做做法制的樣子,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

上海市勞教所解體後,其許多功能就被上海洗腦班接管了。2014年新年後僅兩個多月,上海市洗腦班就瘋狂綁架近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勞教制度結束後,同類的迫害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有加大的趨勢。

犯罪目的和迫害手段

「610辦公室」指使公安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社區、單位人員,將法輪功學員誘騙、強迫或綁架到洗腦班,或者直接從各地拘留所、勞教所、監獄等劫持,用暴力的手段,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即逼迫放棄信仰。

◆ 隔離關押、監控 連軸轉洗腦

被綁架到上海市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處於全封閉、互相隔離的狀態中,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能見面(怕法輪功學員共同反迫害)。每天在房間內任由「610」及幫凶們擺佈:讓學員學習憲法、刑法及其它有關的法律法規、公安六條等,學完後要按要求寫作業。還要看誣蔑法輪功的影像、電視、書籍,每看完一個就要表態。最終是逼迫法輪功學員表示不煉法輪功了,同時還必須要寫出「三書」(即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寫了「三書」後,經「610」認定過了關,方可罷休。

通常,法輪功學員每個人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裡,由兩名「陪教」24小時嚴密監視,不許隨意出房門半步,上廁所或洗漱都在房間裡,飯菜也直接送到房門口由「陪教」送到房間。不許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見面、交談,學員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被「陪教」記錄在案。在所謂的教室裡則由「幫教」和「獄警」分別做記錄,隨時匯報,每天開會分析,作為制定「轉化」方案和調整「攻堅」策略的重要依據。

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洗腦,連軸轉。每天早上八點開始到中午十一點,下午一點半到四點半是所謂的「學習」時間,晚上六點半到七點半電視新聞,之後要寫當天的洗腦體會。洗腦有時在法輪功學員住的房間裡進行,有時在小教室進行。規定不允許煉功,從行為上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制迫害。

一個洗腦週期為三個月左右,也有無故延期的。

◆ 陰險的「轉化」步驟

第一步驟:斷章取義的學習法律,曲解法律條文,讓法輪功學員誤認為自己「違法」了,只要接受一點,他們就會大規模入侵,每天逼做作業,談認識,天天強化此概念.有了這方面的「認識」之後,他們就會採取下一步。

第二個步驟:誘導法輪功學員認為是因為煉了法輪功而造成了現在的局面,進一步灌輸誣蔑之說。不清醒者就會上當。

第三個步驟:他們事先寫好東西,下好套,然後逼、哄、騙、嚇,就是要法輪功學員在上面簽字,只要一簽字,他們就達到目的了。而法輪功學員在明白過來後,痛苦的心情難以描述,是需要相當的勇氣才能再返回修煉。

即使在法輪功學員回家的那一天,洗腦班的惡徒還要法輪功學員和當地來接人的「610」、街道、居委會以及洗腦班頭目和監控人員開個小結會,逼法輪功學員當面讀自己的「學習小結」,一次鑑定法輪功學員是否考合格了,是否達到了邪惡的要求。法輪功學員回家後,那些所謂的陪教、幫教,還要時不時打電話或上門騷擾,進行「跟蹤鞏固」。

◆ 藥物迫害

洗腦班為了達到所謂「轉化率」,對於抵制洗腦的法輪功學員,還進行藥物迫害。

如明慧網2005年11月13日報導:在上海洗腦班,有五名女法輪功學員遭藥物迫害——被注射或飯食中被加入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導致五人精神失常、癡呆、不會說話。

2012年10月,上海洗腦班人員在法輪功學員吳裡有的飯菜中摻進不明藥物,企圖使吳裡有的記憶慢慢衰退,以達到迫使他放棄修煉、改變信仰的目的。虹口區「610」頭目還經常找吳裡有「談話」,發現他還有修煉的正念,就命令加重毒藥的份量。一個月後,吳裡有從洗腦班出來時,整個人變得呆傻,身體上出現一個個紅點,奇癢無比。

◆ 迫害性灌食

對於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洗腦班人員先是威脅利誘,再不行就野蠻灌食折磨,如2001年法輪功學員林鳴立在洗腦班被灌食時,管子明明已經插進胃裡了,卻故意仍然拔出來再插,多次反覆後,使他痛得跳起來,因為食管被捅破了,管子拔出來帶血,滿嘴是血,警察怕擔責任,把林鳴立送醫院搶救。

◆ 被迫害致病、致殘

洗腦班對學員精神上的迫害比勞教所、監獄有過之而無不及。洗腦班通過將謊言重複千遍萬遍,並通過恐嚇、威脅和全封閉式環境,使人長期處於極大的精神壓力下,沒有任何的人格和尊嚴,被迫在自由和信仰間作出自己的痛苦選擇。

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的健康嚴重受損甚至出現病情惡化,惡徒就把他們轉去醫院,等身體略有恢復,馬上又劫持回洗腦班繼續迫害。

2012年8月,法輪功學員於靜艷被劫持到洗腦班,到年底才放回家時,出現腦血栓症狀,到醫院住院治療半個月,後半身不遂。

2012年10月,法輪功學員周賢文被洗腦班迫害24天後,身體檢查發現患有「心房早搏伴差異傳導」,11月19日放回家。2010年4月,法輪功學員王益瑾在遭受洗腦班87天的精神折磨後,突發從未有過的心臟病,被送去青浦中心醫院急診。

◆ 對法輪功學員家人的迫害

洗腦班不僅殘害法輪功學員,也給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造成了巨大傷害。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往往不通知家人,家人找到單位時,單位推說不知道,家人焦急地四處尋找,全家人日夜不能安寧。

有的家庭就是靠法輪功學員掙錢養家餬口的,當法輪功學員被抓走後,全家人的生活立即就陷入了困境。

很多法輪功學員,在單位、公司都是骨幹或者管理人員,他們的被迫害直接導致整個公司的經濟效益損失。這種一邊拿著人民掙來的血汗錢,一邊卻在幹著迫害人民的事,也只有中共邪黨才幹的出來。

結語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剝奪。而「上海市法制教育學校」,卻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踐踏法律。它們的建校是違法的,它們的職能是違法的,它們採用的手段是違法的,而它們要達到的目的也是在犯罪。自古以來邪不壓正,等待邪惡洗腦班的,也必然是和勞教所一樣的命運,終將被徹底的廢除和解體!到那時,所有參與其中的人也必將為他們今天的所作所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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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參與洗腦班迫害的部份人員

董乃謙,男,上海市「610」駐洗腦班頭目,幾乎從洗腦班開辦起就參與了迫害。

金榮銘,提籃橋監獄惡警,曾到所謂「上海市法制學校」作為校長參與迫害。

郭蓮美,2012年上海楊浦區隆昌路洗腦班頭目,電話021-65807369。

宋冰,女,1962年12月出生,上海女子勞教所副所長。2002年前到上海洗腦班期間,參與關押法輪功學員130多人。

薛春,男,約50多歲,原來在上海一警校任教,後到洗腦班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許多法輪功學員都遭到過他的迫害。2003年初,薛春調到上海提籃橋監獄青年實驗中隊迫害法輪功學員,2005年始,薛春調監獄教育科,成立所謂「心理教育」模式,專門研究精神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蔣綺瓊,女,住在上海市嘉定區江橋鎮,原上海女勞教所「專管大隊」副大隊長,後到上海市「610」任職,「上海反×教協會」成員,2008年轉入青浦洗腦班,現是洗腦班校長,制定所有迫害。曾參與邪惡洗腦影片《生死呼喚》的製作。手機13918092785。

(文章來源:明慧網;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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