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琪:籲UN調查中共「活摘集中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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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3日訊】去年2013年12月9日上午,我與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先生、「美國醫師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DAFOH)」的執行長托斯坦•特瑞(Torsten Trey)醫生、西班牙訴江案的代表律師卡洛斯•希門尼斯•伊格萊西亞斯(Carlos Jimenez Iglesias),以及來自英國的腎移植專家(Consultant nephrologist)阿德南•謝里夫(Adnan Sharif)和法國的器官移植醫生弗朗西斯•納瓦羅(Francis Navarro),到日內瓦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向代表人權高專來接見我們的律師及處理中國事務的官員遞交DAFOH,在短短五個月時間,自全球五大洲、53個國家和地區所獲得近150萬人聯署簽名的連署書光碟,要求UN人權高專制止中共政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當時,我們六個律師、醫師分別向兩位接見的代表,說明我們的專業分析及調查,並促請聯合國應重視全球150萬人民意的呼籲:

1、公開譴責中國濫用器官移植的行為,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2、展開進一步對中共活摘器官惡行的調查,用以起訴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而違犯「反人類罪」的元兇;

3、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因為迫害是法輪功學員遭到活摘器官的根本原因。

我當時曾直接了當要求兩位UN官員代表必須採取行動調查,中國大陸境內存在的中共活摘器官的集中營!我說明,據可靠消息來源,我們得知:中國大陸每一個城市都有秘密關押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活摘他們器官的集中營。這些駭人聽聞、血腥恐怖的場所進行著「反人類罪」的罪惡,UN有責任查出來,必須制止這個世紀最大的人權慘案,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兩位代表當場聽完後,完全沒有質疑我們是如何得知中國有「活摘集中營」這件事,也沒有追問我們的消息來源是甚麼,他們只是沉重的聽著、記錄著,我看到他們不質疑的默默反應,反使我內心透著寒意。對他們來講,似乎並不驚訝聽到中共在廿一世紀以活摘器官的手段,在「集中營」這個概念下的場所,進行滅絕法輪功的罪惡。

我們六人分別陳述完後,UN的律師代表表示,我們應該讓更多UN機制知道我們所分析所說明的事,並告訴我們應該再去找哪些機制去提這些訴求。

隨後在今年三月、五月,我們律師、醫師又到歐盟周邊機制、歐議會、美國國務院及美國國會,繼續向政府官員籍國會議員,講清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而我則每回見到這些歐美政府官員及議員,都會說明中共活摘器官的集中營存在於每個城市,需要趕快制止這個「反人類罪」的暴行。同樣令我震驚的是,每回說明後,沒有人追問我消息來源。我們能夠理解面對詭譎多變國際政治,要處理這個重大的、世紀性的國際人權議題確實棘手也非常沉重。

聯合國反酷刑的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教授曾在其2007、2008年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報告中,詳述了法輪功學員器官遭到活摘的調查,並多次公開表示此項調查為可信 (credible)。諾瓦克教授並以人權特別報告員身分曾具體要求中國政府對此指控展開調查,並且將器官移植系統透明化,加重刑責懲罰元兇,但未獲中國政府正面答覆。

然而我們心裡清楚,無論是集中營(這是形容活摘處所的概念)或是活摘器官的真相,這一切的答案在中國人手中,中國的醫生肯定是重要關鍵。我們確知:協助摘取法輪功學員及死囚活體器官的中國醫生,有些出於被迫,有些則是在利慾薰心下,幹了國際刑事法中最嚴重的「反人類罪」。

我們人權律師團、台灣醫師組織、DAFOH及追查國際,正持續地進行全面性的蒐證,以便將來向國際司法機制提告參與活摘器官的所有元兇(中共官員、司法人員、醫護人員等等)。

我們除了繼續籲請聯合國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之外,我們也呼籲所有中國醫生或知情人士向我們揭露真相,我們的建議如下:

大陸境內的朋友請使用「破軟網件」,進入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的安全加密之爆料平臺,進入該平臺有以下途徑:

1、進入協會官網首頁右上方的「爆料平臺」http://www.organcare.org.tw/
2、進入「爆料平臺」,網址為https://baoliyao.organcare.org.tw/
3、進入動態網(http://dongtaiwang.com) 「民主人權」欄位下,或是進入無界
(http://wujieliulan.com/) 的「網站大全」-「特色網站」欄位下,找到「移植關懷協會」,再進入協會官網首頁右上方之「爆料平臺」。

在進入安全爆料平臺後,我們提醒詳閱平臺上的「安全須知」;在填寫資料前,請先務必確認所進入的網址是否與以上的網址相符。

我們所需資料,包括以下:

1、請詳述目睹法輪功學員或死囚被活體摘取器官的過程,參與活摘的人、事、時、地、物。

2、請詳述法輪功學員或死囚的活體器官被強摘後的處理方式及其經過。

3、如果您有相關具體證據資料可以提供,請一併注明,我們將與提供資料的朋友連絡。所提供的任何資料,皆會妥善保管。

醫生本人或是醫生之家屬揭露之事證(最好提供相關記錄、材料以證明所陳述之事實),將提供給國際司法機制,做為日後起訴元兇、共犯或量刑(減刑或免刑)的依據。

我們再次呼籲制止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人人有責!我們懇請所有善良的朋友選擇歷史正確的一邊,協助制止迫害,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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