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達: 強衛訪台被刑事控告的兩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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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7日訊】7月21日,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到台灣進行為期6天的統戰訪問,在6天行程中,遭遇法輪功學員如影隨形抗議,26日下午強衛在返陸前,法輪功學員吳小姐成功送上訴狀,但強衛害怕不敢收,法輪功學員對他高喊:「惡貫滿盈,停止迫害法輪功。」強衛就在「惡貫滿盈」聲中,倉皇離台。

強衛在擔任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北京市委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組長期間,積極協助江澤民在北京迫害法輪功學員,他鼓吹嚴打鬥爭法輪功,親自策劃及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以及大肆表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強衛是北京煽動仇恨、妖魔化法輪功的主凶之一。

21日,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與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就強衛違犯「殘害人群罪」條例及「民權公約」關於維護信仰自由及禁止鼓吹仇恨等多項規定,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告,要求台灣高檢署立刻傳喚他。強衛是台灣政府從2008年開放兩岸交流以來,放行的第10個嚴重迫害法輪功的人權惡棍。此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控告了前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廣東省長黃華華、陝西代理省長趙正永、國家宗教局長王作安、湖北省610辦公室組長楊松、北京副市長吉林、遼寧省長陳政高、安徽省長王三運、北京市長郭金龍等人。

強衛訪台被法輪功學員「刑事控告」,與之前的多位訪問台灣的中共高官一樣,不僅被告上法庭,還因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為國際媒體揚名的人權惡棍。這給人們帶來兩個警示。

第一,強衛們的遭遇,帶給那些參與過或還正在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官員們,一個強烈的警示。迫害法輪功,不僅僅犯下了迫害人權的罪行,違反了中國的法律,同時也違反了世界上任何一個正常國家的法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不僅僅在台灣被告上法庭,在美國、歐洲、非洲、亞洲等多個國家被告上法庭,迫害法輪功在全世界都被視為犯罪行為。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在海外已經成臭名远扬,在不久的未來,中國大陸停止迫害法輪功時刻,所有參與迫害的各級中共官員將無處可逃。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刻停止迫害法輪功,同時蒐集保存迫害的證據或是保護法輪功學員,立功贖罪,或許可以在將來的被審判中減輕罪責。

第二,對於台灣馬英九政府來講,應該清楚,自由和人權是台灣的核心價值,台灣的民主制度得之不易,守護台灣的核心價值是台灣2,300萬民眾的共同願望,也是維持台灣社會穩定民眾安定的根本。馬政府在和中共打交道的時候,如果為了經濟利益而放棄了自由和人權的核心價值,那麼將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在中共用經濟利益誘惑、武力威嚇、統戰手段全面滲透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生存空間被嚴重擠壓,長此以往,台灣必被中共的紅色吞噬。台灣作為一個獨立政體,還能夠在國際社會生存的原因,就是台灣與國際社會接軌的民主制度和自由人權的核心價值了。

對於民選的馬政府來講,拒絕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來台,公開呼籲與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發出一個自由民主政府應該發出的聲音,不僅僅是對人類普世價值的維護,也將會贏得國際社會的承認與尊重,在政治層面也是最大的明智決策。

(責任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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