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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東遭遇壞房客 收不到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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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25日訊】導讀:市議會剛通過的房客保護法,將向非法騷擾房客的房東處以雙倍罰款。保護法的出台引起了爭議,支持者認為該議案可更好警示房東,保護房客權益。也有批評者認為,也有很多小房東遭遇了惡房客,由於語言等多方面障礙,甚至無法維護自身權利。

(大紀元記者王依瀾紐約報導)「我有很多與壞房客打交道的經歷。不只是我,因為很多華人都買了房子當房產,但是一些事情發生後才知道,紐約的服務只保護房客,沒有保護房東,這是不合理的。」來美14年的李女士說。
  
李女士兩年前買了一套房子,並租給一名西班牙裔房客,當時李女士叮囑該房客將租金打入帳戶後,就回國照顧生病的母親,結果該房客一分房租也不付。

房客不交租欺負小房東

李女士找該房客要房租,他就百般抵賴,要麼不接電話,要麼敷衍了事。李女士無奈先後請了2位律師,花了超過5千元律師費,卻1分房租也沒要回來。
  
李女士氣氛的說,「他的收入每年有5萬元,而且是單身,不付房租是沒有道理的。」
  
「他不僅威脅我,還到銀行查我的帳戶,說是我的丈夫,就是特別侮辱人。半夜曾打電話叫我給他開院子的門,要停車,他一分錢不付。有一天晚上,我到這個房子那裡,他說太晚了,不給開門。那天晚上打雷下雨,我一直在門外站到凌晨2點半,無奈,我到旁邊的派出所求助,結果警察也不能幫我,讓我去法院告他。」

小房東遭威脅不敢要租金

李女士遭遇的另一個房客也讓她受盡委屈。李女士將房子交給一個物業管理公司,該公司將房子租給一位巴基斯坦女房客,而物業公司給房客的租金很低,李女士甚至不能填補費用,但由於急著回國照顧母親,沒辦法虧就虧了。
  
不僅如此,「這個房客還不肯跟我簽合同,上個月,她要空調,我就去買,送去的時候,發現屋裡多了兩個小孩子。我沒好意思說,她就說這是她的孩子,移民過來的。」可是,這名房客並未提前通知李女士。
  
之後,這名房客9月份搬走的時候,一定要把押金拿回去。李女士認為不合理,她告訴這名房客,在她檢查房子後,再按天數扣除押金。李女士描述道,當時這名房客就火了並威脅道,「你要是讓我付房租,我就把你帶法庭去。我告訴法庭,我是一個單身媽媽,帶兩個孩子,我就在你這裡免費住半年。」
  
李女士一聽很害怕,而且這名房客還有個男朋友,李女士想就算了,並告訴女房客按期搬走,就把押金還她。「可是到了那天,她沒搬走,把家具還留在房子裡,並威脅我把錢還她。就是折磨我。」
  
李女士內心十分酸楚委屈,她接著說,「後來我說算了,你這個月住了2個星期,至少付點房租。結果她找了幾個男的來威脅我,我就把錢還給她了。」

小房東:我得攢多少錢才夠回家啊?

李女士說:「房東要付地產稅,我2年前買的房子地稅漲了2千元,現在一年6千元。我要付房貸和公用事業費,還要修房子。我非常非常困難,地稅一分錢也不能少交,沒有租金怎麼付啊?這些問題非常普遍。現在很多華裔房東都特別老實,出了甚麼事情,就算了。有的甚至給房客錢,讓他們走。」
  
李女士表示自己特別委屈,「找律師沒有人管,而且這個法律規定對房東處罰,房客更肆無忌憚了。我們省吃儉用幾乎把錢都投資在房子上。不付稅是不合法的,我們也願意遵紀守法。」
  
「我生活特別艱難,我現在撿瓶子,掙一點錢,買最便宜的菜。我實在太累。我們的委屈沒人知道,你知道麼?」李女士流著淚說。
  
「我自己做生意,生意特別不好,我又經常回國照顧母親,還要付房租,你說我得攢多少錢,才能夠回家啊?」

有的房客很刁難

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說,如果法律上保障房客也是應該的,但不一定都是房東不對,有的房客很刁,也懂法律,結果把房東搞得很艱難。

趙說,有的房東真的很過分,比如說新買了很高價錢的房子,房客都是低租金那種,他就盡量把人家都趕出去。但是每個案件都不同,不是說一定要保護房客,要房東怎麼樣,那誰保護房東?他們花了這麼多錢買了房子,不能問都不問。
  
很多房東很辛苦來美國做了幾十年,買一個房子,租給人家還房貸,很辛苦的。他們美國唯一的夢想是有一個家,自己的房子,他們比房客更需要幫忙。
  
趙文笙說:「要對付的是大房東,有的就是對房客騷擾。小房東騷擾房客也要處理,但不能這麼嚴重的。很多人就是騷擾房東,還要告房東,我們見太多了。」他認為市議會剛立法的保護房客權益,不切合實際。「我們是中立的,要理解房東的苦,合理一點,不要一邊倒。」

責任編輯: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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