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房產投資術語:房主自賣房產

朱麗婭澳洲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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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購買房產時可能會遇到術語「房主自賣房產」,這表示房主作為賣家,在沒有房地產代理公司的幫助下自己出售房產。

據澳洲房產觀察網報導,這也經常標示為房主售房的簡寫形式「FSBO」(for sale by owner)或「私人賣家」(private seller)。他們一般在網上、在專門的私人賣家網站、甚至在房子前豎起招牌做銷售廣告。這種不依賴房地產經紀人出售房產的方式完全合法,但應該以正確的方式來完成。

為甚麼有些人自己賣房產?

有些賣家選擇不聘請房地產代理賣房有多種原因。以下為其中幾個:

1、他們可能不認同房地產代理公司的服務價值。

2、他們可能曾有過與房地產代理公司打交道時不好的經驗。

3、賣家擁有技能和經驗,能夠有效地自己推銷房產。

4、他們不需要向房地產代理公司支付銷售佣金。

如果從私人賣家購買房產,這對你意味著甚麼?

可以理解,一些房地產代理口頭上反對這種類型的交易。最常見的房產銷售方式是請持牌代理,如果沒有專家指導售房,一些購房者容易望而卻步。

同樣,許多房地產代理公司擁有強大的產業和本地市場知識,還擁有潛在買家的資料和對銷售流程的瞭解。當一天結束時,由賣家來選擇最適合他們的決定。

若賣家決定不使用專家服務,這並不意味著購房者必須選擇自己做。購房者仍然可以選擇聘請買方代理及專業人士、團體(會計師、律師、建築和害蟲檢查專家)。

當賣家沒有聘請房地產代理,他們仍然需要使用獨立賬戶,並遵守法律,所以買家在支付定金的時候要注意,應將銷售合同交給律師或過戶師查看。瞭解所在省份或行政區的法律,如有需要則應尋求法律諮詢。

賣家不用向房地產代理公司支付佣金,所以許多買家會在心理上從意向價格中扣除這一部份,但賣家可能不希望價格變低。

據網站Agent In A Box的數據,澳洲房地產代理的平均佣金為2.3%。如賣掉60萬澳元的房產,其佣金達13,800澳元。該網站還稱,大多數代理公司還有一定的廣告費用,平均為購買價格的0.5%(前面例子中600,000澳元的房產則需額外的3,000澳元)。

因為房主自賣房產是沒有房地產代理公司參與的不常見的銷售行為,可以理解購房者會感到緊張。

與經驗豐富的房地產代理公司進行談判較有吸引力,而房主賣房過程中,買家很可能直接與賣家經歷所有談判,有些人可能會被這個過程嚇倒,其實可聘請買方代理來協助購房。

雖然有些賣家會精明和敏銳地意識到他們所期望的價格,但有些賣家可能不清楚他們的房產價值。如果購房者發現他們的期望值不可改變,可能就不會再繼續談判下去。

維省消費者事務指出,自己出售房產的賣家需要完成一份賣家聲明和銷售合同,這些可以利用房產轉讓DIY工具(DIY conveyancing kit)或在過戶師幫助下完成。

消費者事務還建議賣家聘請具備資格的估價師來為房子估價,私人賣家不能在房產銷售過程中有任何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如營銷材料)。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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