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學教師張鵬兩次刑事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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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18日訊】10月17日,從中國大陸來美的法輪功學員張鵬,在洛杉磯聖莫尼卡與來自世界各地的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參加集會、遊行活動,旨在聲援全球訴江大潮,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

在中國大陸被非法監禁十餘年的張鵬,在集會上講述了自己兩次刑事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經歷。

以下是張鵬在集會上的發言整理:

我叫張鵬,來自中國湖南省衡陽市,1999年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我是一名大學教師,還是一名執業律師。修煉法輪大法,我一方面按照「真善忍」標準修正自己的思想,回歸到心態平和、善良的真我;另一方面通過煉功,獲得身體健康。修煉前,我有慢性鼻炎,鼻子經常阻塞,流膿液,嚴重時頭暈,發高燒。修煉以後,鼻炎消失了。由於感悟到法輪大法的美好和對身心健康的神奇效果,從1999年以來,我一直堅持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7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妒忌大法的洪傳,為擴大個人權勢,發動了大規模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運動。1999年10月26日,為講清法輪功真相,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修煉者,我到北京上訪,卻被北京市公安非法關押在天安門廣場公安分局,與許多上訪的大法修煉者一起遭到酷刑迫害。

此後,我失去了工作,並被中共公安多次非法關押,其中最長的一次長達11年2個多月。非法關押期間,我常常被警察毒打、洗腦和日夜監控,強迫放棄修煉。2006年2月3日下午,湖南武陵監獄獄警將我吊拷2個小時,當天晚上,又把我帶進辦公室,剝下衣褲,幾名警察輪流用竹板抽打我的臀、腿部,直至皮開肉綻,血肉模糊,還用皮鞋踢、踩;然後我被送到嚴管隊關禁閉,當時天下著雨,還夾著雪,我的毛衣、棉衣、外褲都被扒掉了,只穿著一條薄褲,在寒冷的天氣裡就這麼熬了2個月;褲子因為與破裂的皮肉粘連在一起,2個月無法脫下。

作為這場反人類罪性質的迫害法輪功運動的受害者,在2001年被非法關押時,我曾經與幾名法輪功學員在衡陽市公安局看守所內集體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2015年8月,在美國,我又一次向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寄送了刑事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信。控告江,是代表我和自己的親友,還代表成千上萬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向廣大的仍有正義感、有善良本性的世人的呼籲—法辦元凶、停止迫害!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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