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村民告江 警察入室抓人視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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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04日訊】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錢家店鎮派出所,28日非法入室抓人,其口頭理由是:其母親寫了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的控告書。警方因沒有抓人的合法文書,因此遭到家人拒絕,警方商議不成似乎與當事人發生了激烈衝突,其醜惡面目被實拍曝光。

據新唐人電視臺報導,當事人爆料稱,2015年10月28日大約下午14點左右,在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錢家店鎮四方地村村民王海玲,因控告江澤民,當地錢家店鎮派出警員五人非法入室,以協助調查為由抓人。

他們不顧王海玲女士懷中不滿4歲的孫女哭鬧進行強行推拽。在這種完全不符合法律的行為下家屬堅決不配合綁架,警方抓人未果。派出所警察於當天18點30分,又流竄到同村另一家法輪功學員家,非法入宅綁架又未果。

視頻顯示,現場有五個警察,要抓當事人的母親。警察抓人的口頭理由是:其母親給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寫了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的控告書。但警方拒絕出示書面文書,遭到當事人和他母親的拒絕,警方強行抓人時,似乎與當事人發生了激烈衝突。

但是,28日當天,同村還是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29日上午9點鐘,受害人家屬蘭貴琴,王殿豐,謝艷玲去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錢家店鎮派出所瞭解情況,派出所告知,他們被治安拘留15天,並承認沒有正規通知程序。受害人家屬指責純屬非法拘留。

今年5月份,大陸法院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應」的登記制度,隨後從5月底到10月31日,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等近20萬人以真名真姓遞交給中共最高檢察院、法院的控告狀副本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

依據大陸法院最新還規定,「發現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但據海外明慧網9月8日的一份不完全統計,自5月至8月4個月的時間,在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一千多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人遭到惡性騷擾,有的被非法拘留、綁架、抄家、勒索。

海内外法律專家譴責中共報復 違法行爲

大陸法學教授、著名律師張讚寧就當局抓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對大紀元記者說,抓起訴江澤民的人肯定是違法行為,起訴是因為侵犯了公民的權益,公民有訴訟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大陸律師程海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表示,「如果是因為控告(被)抓捕的話,它是一種犯罪行為,按照國家的規定,叫做「報復陷害罪」,對舉報人假公濟私,以敵人的名義進行刑事處罰的,報復陷害罪。那這些(法輪功)學員可以以這個名義,提出另外的刑事控告。」

「可能還涉嫌另外一項罪名,或者是徇私枉法罪,辦案人員和警察,前面的警察和後面參與的人都涉嫌這個罪名。」

就部份訴江法輪功學員遭騷擾一事,美國德州國會議員特德‧坡(Ted Poe)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中共當局有責任、有法律和道義上的責任讓犯罪者(對其行為)負責。審判他們,把他們送進監獄。不要迫害那些提出控告的人,這是政府應該做的,即傾聽人民的心聲。面對這些控告,(當局要)考慮是對是錯,如果是對的,讓(被控告者對行為)負責。」

多次名列全美「十佳」律師榜的著名民權律師Lisa Bloom說:「中共的這種報復行為顯然違反了聯合國的人權宣言,中共政府於1948年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宣言,該宣言要求世界各國政府都尊重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而且不得報復有信仰的人。」

「我想(對在中國遭到中共報復的法輪功學員)說,你們非常勇敢,繼續抗爭!而且如果你們為在中國受到的報復繼續發聲,我們就會在美國加大發聲。因此繼續堅持下去,你們是(人類的)靈感(you are the inspiration),而且全世界都在看著你們 。」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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