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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華涉嫌貪腐案 檢辯雙方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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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前紐約州眾議長蕭華(Sheldon Silver)涉嫌貪腐的案件,3日早上迅速確定了9女3男共12名陪審團成員後,檢辯雙方進行了開案陳詞。紐約南區聯邦檢察長巴拉拉(Preet Bharara)也到法庭旁聽。

檢方:權力、貪婪和腐敗

現年71歲的蕭華自1977年就當選州眾議員至今,選區是曼哈頓下東城,從1994年起當選眾議院議長,在任21年。負責該案的助理檢察官科恩(Carrie Cohen)指控,蕭華以州議長的身份,長期以權謀私,包括主導州議會撥款50萬美元給一醫生設在哥大醫學院的石棉癌研究中心,然後從這名醫生向律師事務所介紹的石棉傷害案件中,獲取以律師介紹費為由的回扣;以及收取一間房地產律師事務所的回佣。

自2002年至今蕭華約有600萬的額外收入,其中三分之二即約400萬元便來自上述兩個來源。「年復一年,蕭華不斷接受賄賂,這是一起關於權力、貪婪和腐敗的案件」,科恩說,蕭華一直對外宣稱他的額外收入來自於他作為私人律師所代表的人身傷害案件,事實上,他從未為任何傷害案件上過法庭,而是利用他的公職權和影響力,以轉介名義變相接受賄賂,同時又避免「直接從黑暗的後巷收取現金」。

身為眾議院議長,根據紐約州的法規,他每年必須向紐約州立法道德委員會遞交財務公開聲明。但是蕭華隱瞞了其來自房地產律師事務所和石棉傷害訴訟案件中獲取的巨額律師介紹費,他在雷達範圍外悄悄運作,甚至躲過州長庫默組建的腐敗調查委員會「莫蘭德委員會」(Moreland Commission)。「它(委員會)從來就沒有發現,也沒有被告知真相,但是你們會(在庭審中)看到真相。」 科恩告訴陪審團。

辯方:兼職議員難避利益衝突

在蕭華的運作下,「莫蘭德委員會」後來解散。但是辯方律師莫洛(Steve Molo)反駁說,蕭華並不是想隱瞞甚麼,而是因為莫蘭德委員會「要求議員公佈外部收入」是濫權行為,原因是前法官、眾議會助理James Yates向紐約州最高法院遞交公開申請書說,「莫蘭德委員會違憲、不合法,應該停止。」

莫洛又稱,紐約州參、眾兩院不是全職的立法機構,議員不是全職全薪,蕭華同時兼職州眾議長和律師的工作,有權獲得其他收入,蕭華獲取的律師介紹費不能被證明他是利用公權力的貪腐行為。蕭華頂著州眾議長的光環,在他當顧問的律師行提供法律服務,「這可能會讓你感到不舒服,但這是紐約州採用的政治體系。」莫洛說,這個政治體系天生就帶來了利益衝突。

至於為醫生撥款一事,莫洛辯稱,該醫生是研究和治療吸入石棉引起的石棉癌的權威,由於全美每年得這種病的人數僅為3,000多人,這名醫生缺乏來自政府的研究經費,而這種石棉瘤是致命的皮膚癌。此外,轉介費也是律師行的常見做法。莫洛又說,蕭華并沒有與地產商合作,他一直致力于租客權益。總之,「蕭華沒有出賣他的(立法)辦公室。」莫洛說,他否定對蕭華的所有指控。

蕭華被起訴公權勒索(extortion under color of official right)、郵件詐欺(mail fraud)和匯款詐欺(wire fraud)等7項罪名,整個案件的審理,預計需要4到6週的時間。昨日下午開始,檢方陸續傳召證人,首先上場的是一名女眾議員,她作證,機構申請的基金撥款最後需要眾議長確認。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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