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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律師公會人權主委譴責中共活摘暴行

臺北律師公會與「臺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12月4日共同舉辦紀錄片《活摘》特映會。(鍾元/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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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臺北報導)臺北律師公會與「臺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12月4日共同舉辦紀錄片活摘》特映會,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龍寬在影片放映前介紹,這部紀錄片得到國際影展很多的支持和肯定,希望大家看完影片後能對大陸器官移植有更深入的了解。他譴責中共活摘暴行並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

加拿大華裔導演李雲翔的紀錄片《活摘》(又名《大衛戰紅魔》)今年榮獲第74屆美國廣播電視文化成就獎(又名皮博迪獎),影片中有3位臺灣人到中國去換器官,並有醫生家屬與中國武警講述親身經歷,以及各種國際調查等證據,揭露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邪惡罪行。

中共活摘器官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王龍寬表示,他看完《活摘》紀錄片後感到很沉重,其中有難以被忽視的論點與證據,「我們必需面對:大陸那麼多的器官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如果中共到目前為止沒有辦法提出一個合理的說明,而且從影片所呈現出來的證據,可以看得出來的確很有可能是從法輪功學員或是其他政治犯或良心犯來的,「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而且必須要被世界上所有人來譴責的。」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龍寬。(大紀元資料庫)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龍寬。(大紀元資料庫)

2013年2月27日臺北律師公會曾發表聲明,公開譴責中共活摘器官。王龍寬說,「我們希望繼續做下去,期待給中共壓力,也希望臺灣人民及律師清楚活摘器官的嚴重性。」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王龍寬表示,「不能因為可能他們信仰的人比較多,就對他們進行大規模的迫害,依照中國法律都是不應該允許的,他既然宣布要依法治國,就應該要遵守法律,停止迫害法輪功,或是其他政治犯或良心犯。」

王龍寬進一步說,就法輪功學員來說,宗教及信仰自由是普世人權,包括聯合國憲章及各個國際公約都承認是基本的自由。更何況不受酷刑的自由及相關刑事上應該享有的權利,都是中國大陸應該遵守的,但人們目前看到法輪功學員信仰、人身自由等普遍應該被承認的權利都不被保護還遭受迫害,中國身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應該在人權角色上做的更好,至少要符合一般的人權標準。

中國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遭中共迫害,近期中共也大規模抓捕中國維權律師,王龍寬說,基於維護人權的理念,他敬佩大陸律師保護法輪功學員及受中共迫害人士的人權行為,臺灣全國律師公會及臺灣各地的律師公會也都有發聲明,共同聲援讓他們能夠做律師應該做的事情。

大陸器官來源不明 赴陸移植恐成為中共幫凶

楊嘉文律師說,在大陸發生活摘器官的狀況,在媒體上很少報導,當知道有團體在無私關注這個議題,持續為很多人發聲,是很棒的事情。她提到,現代人文明病多了身體器官出現狀況,有需求、資金造就了器官移植市場,但在大陸(器官供體)不是自願(捐贈)而被活摘器官,中共對於任何人的迫害,人人都不會贊同。她會分享讓周遭人有意識:「不去接受不明來歷的器官,我們至少不要變成幫凶。」

在律師事務所擔任經理的楊嘉瑩表示,她從來不知道大陸強摘器官的事情,其實媒體有責任應該讓臺灣及世界各地的人,都知道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李翰洲律師說,他從來不相信共產黨,他們的歷史不值得信任;他認為應該將這些訊息廣傳,讓中國人民知道,讓他們自己去看清中共。

臺灣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說:「活摘器官販售賺錢是罪惡,手段非常殘忍,但只要中共迫害法輪功還存在,大陸醫院還是把器官移植當作一個發財工具,大陸非法器官移植產業就不會消失,因為這已經是大陸醫院最重要的一個創收來源。」

臺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說:「包括追查法輪功國際組織在內,也說大陸器官移植數目其實不減反增,因為中國的內需非常大。」她強調,中共活摘器官是犯罪行為,等於拿醫生當殺人凶手活摘器官做賣賣,賣給需要器官出得起價錢的人,這是反人類罪行,必須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

臺灣立法院在今年6月12日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於7月1日起正式生效禁止仲介及買賣器官,最重可處5年徒刑,罰新臺幣30到150萬元。自從中共前黨魁江澤民1999年7月鎮壓法輪功後,大陸非法移植器官案例逐年大幅增長,而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至今仍然沒有停止。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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