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本溪中院枉法判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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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0日訊】據明慧網報導,遼寧省本溪市12位法輪功學員2013年4月25日被綁架,多人被本溪市明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二至八年不等,當事人全部上訴至本溪市中級法院。近日獲悉,二審上訴被本溪中院維持原判。

本案耗時近2年,有十多位大陸著名人權律師受聘作代理,引社會多方關注。幾十位家屬始終在血淚維權。代理本案的11位正義律師,在過去的20個月裡,竭盡全力為自己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並做了義正言辭的無罪辯護,他們希望這個信仰案件,能以好人回家作為結束。令人憤慨的是,本溪市中級法院最終選擇了聽命於610,枉法裁定本案,繼續迫害法輪功。

本案的12名法輪功學員,李純正在看守所裡被迫害致死;高崇被酷刑暴打致偏癱;於利新腰部手術矯正用的塑料片未被取出而疼痛難忍,以淚洗面;孫玉霞嘔吐不止;李巖咳血……。

從2013年4月案發到2015年2月二審結案,公安綁架、檢院公訴、法院受理,但當年沒審,一審拖到2014年夏。對案情簡單的法輪功案件,本溪當局為甚麼頂著社會壓力,他們接到上萬個勸善電話,每天電話都被打爆了,卻硬著頭皮拖延一年多才開庭?

2013年中國時局發生大變動,令政法系統人員害怕了,暫停看風向。勞教制被廢除,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周永康岌岌可危,18名省部級以上高官落馬,雖然以貪腐入罪,但實際是迫害法輪功的江繫馬仔。各級政法委人員被雙規、雙開、逮捕的達453人。這一年,是令政法系統參與迫害者心驚膽顫的一年。政法系統人員人心惶惶,在觀望等待,上面是否有新政策的出台,所以表面暫時收手,也開始考慮給自己留後路。

另外,面對社會輿論壓力和大律師團的正義維權,據理力爭,明山區公檢法蓄意構陷力不從心,該案件因構陷的「證據」難以擺上檯面,被檢察院退回公安局兩次,法院退回檢察院一次。

但是最後,法院還是非法開庭了。有法官對法輪功學員說:「誰跟你們講法律,在中國哪有法律,共產黨就是法律。」有法官抱怨,法輪功的案子從抓人到審判,甚至判幾年,都是610的人說了算,法院只是走形式。

本溪法院的枉法判決,像所有的法輪功案一樣,表明上的法律依據是驢唇不對馬嘴的刑法300條和「兩高」解釋,而實際上是江澤民的邪惡迫害政策在起主導作用,是610在幕後指揮公檢法三家非法審理。周永康政法委時期,凡是法輪功案件,公、檢、法都無權自主處理,聽命於610的。

18大後,中共高層激烈博弈,習近平陣營不願揹負迫害法輪功的罪責,始終在與江澤民集團切割。當局逐步出台司法新規新矩,如終身糾責、倒查制、上級的指示不是抗辯的理由等等。據最近報導「中央防範辦」對刑法300條和「兩高」解釋做調研。江澤民時代在法院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毫無疑問是非法的,與法治完全背離,取締勢在必行。

本溪法院,是否應該對當局上述司法新動態予以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還沒有改變,但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在被當局圍剿中,習近平打虎的終極目標指向了江澤民。這些動向趨勢以「你懂的」的方式在告訴你,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

如果你真的對中國政局看不清,猜不透,那麼法輪功真相不用猜,是非曲直,正邪善惡一目了然,立判對錯。如果說法律的最高境界是良心,那麼手持法錘的各級主審法官,當你蒙住眼睛,昧著良心,對一群有信仰的好人判他們有罪,是不是在枉法判決?這是違法犯罪行徑,能不被法律追究?610的密令不是你抗辯的理由,610頭子李東生已經遭惡報,610人員有自己的賬要算。枉法判決書上法官的簽字罪證,如何逃脫?

610是江澤民的「蓋世太保」,專門為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傳達迫害密令,始終就只有口頭指示,而沒有任何書面文件。為什麼如此詭秘?除了迫害見不得人外,更為了他們自己日後脫身,能把罪責推給前台前打手,公、檢、法、司執法人員身上。610早就知道自己最後沒有好下場,所以也早圈好了替罪羊和它陪葬。

本案代理律師郭海躍當庭說:我以一名法律人的良知和人格再次說明: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學員沒有犯罪!那麼,枉法判法輪功學員有罪的法官,你該當何罪?你為此付出的代價,絕對不只是你的「飯碗」。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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