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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五

三辯護律師:被告無作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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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資國寶銀行涉嫌房屋貸款欺詐案,昨天(2月24日)在紐約州刑事法庭繼續審理,國寶銀行及其兩位前主管、副總裁、首席信貸長王耀華和貸款申請部主管譚偉雄的辯護律師繼續完成開案陳詞。

國寶銀行的辯護律師John Wing指出,構成有關欺詐的核心是盜竊房利美的貸款,但是檢方至今說不出被告盜竊房利美多少錢?也沒有證據證實被告有盜竊房利美的主觀意圖。
  
案件揭開華人「沒錢交稅」卻「有錢買房」的怪現象,John Wing給陪審團先「打預防針」:該案在資訊同樣的情況下,用不同的眼光審視,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就如同2+2、2-2、2÷2會看到完全不一樣的結果,因此他請陪審員在後續的律師盤詰證人環節,務必保持開放的思想。

王耀華辯護律師:獲利方不是主管

  
針對開審首日提及的陳姓閩籍女士,一名不會講英文、夫婦兩人年收入合共2萬4千美元的「低收入窮人」,卻貸款購買一棟98萬美元豪宅案例,國寶銀行首席信貸長王耀華的辯護律師告訴陪審團,貸款專員余啟斌為了讓這個貸款申請看起來真實可靠,做了一個詳細計畫。獲利方是余啟斌和陳女,並不是王耀華。王耀華領取固定薪資,也沒有加班費,最初的年薪1萬8千美元,工作17年後漲到8萬8千美元。
  余啟斌等貸款專員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傭金提成,其中業績最佳者一年收入30萬美元。律師指「余啟斌與陳女都是唯利是圖(follow the money)的貪婪之輩,他們聯手作假文件騙過銀行主管譚偉雄、王耀華,現在為了減輕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責任,又作控方的污點證人,把責任推給主管,指主管讓他們作弊。」

譚偉雄辯護律師: 主管無分紅也無騙貸動機

  
國寶銀行貸款申請部主管譚偉雄的辯護律師介紹,今年59歲的譚偉雄出生於香港,從香港銀行做職員開始,1991年移民美國後,應聘於國寶銀行。國寶銀行貸款部有三個不同的環節:貸款申請發放、處理和審批,譚偉雄負責審批。地檢官針對的32個問題房屋貸款中,譚偉雄只涉及其中的12宗。
  
律師說,譚偉雄的確為新來的貸款專員提供培訓,但是與檢控官描述的並不一樣,他是依據房利美的貸款標準做貸款知識培訓,然後由有經驗的貸款老手帶新手(問題出在這裡)。律師在陳述中強調,譚偉雄早九晚五上下班,2005年的固定年薪3萬5千美元,2010年才漲到4萬美元,收入低於業內大銀行的平均水平,沒有浮動薪酬或分紅等激勵性收入,也沒有替客戶用假文件騙取貸款的動機。
  
週三開始,法庭將陸續傳召紐約州銀行管理局、房利美官員與其他作假的貸款人等證人。◇

責任編輯: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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