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殘疾大學生被打無處報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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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21日訊】 小而言之,在此亮一亮周永康故地江蘇警方之醜聞:

2011年7月13日,在江蘇省揚州川崎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合資)上班的殘疾大學生程志華被公司管理工頭傅某無辜打傷。

程志華父親已經病故,母親是湖北山區一個農民,家境十分貧苦,在大學就讀期間靠 救助貸款維持。畢業後即經同學介紹來到揚州川崎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打工謀生。工頭 傅某品行不正,系酒色之徒,工人們對其均嗤之以鼻,秉性耿直的湖北青年程志華自 然也看不慣其對年輕女工的輕浮行徑。

2011年7月13日上午,殘疾大學生程志華正在上班,管理工頭傅某突然串到眼前,不問青紅皂白就是一頓暴打,致使程志華當即左耳出血,暈到在地。經醫院鑑定,是耳膜穿孔,輕傷。依據中國刑法之規定,輕傷構成刑事犯罪,凶手工頭傅某應該受到法律懲罰並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

但是,儘管事發後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了案,警察始終沒有出警,凶手至今逍遙 法外,受害人的醫藥費、誤工費分文得不得賠償,更為氣人的是,公司高管是非不分 ,還以「工作期間肇事」為由,將受害人殘疾大學生程志華開除出廠,而且非法扣發 了該領取的工資。

冤案過去已經四年了,有冤何處申訴?法律何在?

事後雖然多次向江蘇揚州媒體求助,向揚州市公安局及局長投訴、討公道,遺憾的是 石沉大海!

責任編輯: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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