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濤:廣州區伯被嫖娼:當局依法耍陰招與淫法治國

彭濤(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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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04日訊】3月26日,62歲的廣州人區少坤(微博名「廣州區伯」)被長沙警方以「嫖娼」罪處以行政拘留5天。隨即,區伯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也被堂而皇之地在網上大量流傳。區伯是廣州有名的監督官員濫用公車的「明星」和「達人」,也是令廣州當局十分頭疼的著名「刺頭」。與他一同被拘留的冼耀均,也是「廣州冼村改造村民維權核心」和抗拆的「釘子戶」,並曾促成廣州幾隻大老虎的落馬。冼耀均這是第二次因「嫖娼」而被拘留(據報導,在其第一次的訴訟中,「一審、二審他都稱嫖娼為『莫須有』,實為逼遷之策」)。

漏洞百出,疑點重重

區伯和洗先生的反腐與維權身份等背景,以及長沙警方讓區伯的《處罰決定書》公諸於眾,引起媒體和網民的嘩然,並對警方拘留二人的理由、動機和做法提出質疑與譴責。首先,按照《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公安機關不得向權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執法信息。」 這份處罰決定書含有了大量的當事人(公民)隱私,處於公安機關的保密範圍。而決定書的公開發佈,則明顯地違反了該規定,屬非法行為。

其次,區伯「嫖娼」事件的真實性也值得懷疑,大有針對性報復之嫌。據區伯口述,組織和介紹賣淫的是一位王姓的網友和一位「陳老闆」 (名片上顯示叫「陳佳羅」),而區伯是被二人設陷「上了圈套」的。這兩個最重要的嫌犯和證人卻未被緝獲,警方稱「他們跑掉了」。據《新京報》報導,陳老闆名片上顯示的長沙騰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稱,該公司從來沒有一個叫「陳佳羅」的員工,公司總經理姓李也不是陳佳羅,而且公司的辦公地點和註冊地點也非名片顯示的凱旋國際B座1501。

再則,長沙警方濫用職權,非法拒絕律師會見區伯。而且,那「神秘群眾」(網絡上流行的所謂「朝陽群眾」,其特點是「來去無蹤,不確定人數和個體」)的檢舉也令人生疑,其報案為甚麼這麼準確與及時。另外,警方還逼迫區伯在媒體面前認錯,並謊稱「簽了字就只罰500塊,絕對不向外面公開,罰了500塊就結案,我們不說,外面不知道,封起來的檔案,就算了吧」(區伯口述),但事後則將其認錯視頻刪剪後在法治頻道公開播出,並將區伯行政拘留五日。

更值得質疑的是, 3月30日是廣州區伯出庭上訴廣州市監察局不作為的日子,而正好在這一天,也是區伯剛剛在湖南某景區拍到一輛公車的當口,他則被關進了長沙拘留所。這些反常的現象和疑問,坐實了人們對長沙警方「做局」抹黑構陷反腐民眾和維權人士的猜測。人們不禁要問:湖南當局是否早已或事先與廣州當局有溝通或默契?警方與犯有介紹或組織賣淫刑事罪(可以判五年以下徒刑)的陳姓老闆和小王之間到底有沒有瓜葛?

據網絡報導,「31日晚,有網友在微博上公佈人肉信息,稱處罰決定發佈者恰為洗村街道治安隊文員。」 26日下午,區伯被抓前曾在微博上公佈了兩起公車私用的信息,其中發現的一個牌照為「粵OA2401」的銀色豐田公務車。據廣州警方內部人士透露,「粵OA2401」屬於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區伯和一些網友質疑,這次區伯因嫖娼被抓與當日發佈的公車私用信息有關。區伯稱:「沒有確鑿證據,我不會把兩件事聯繫在一起。」 「與區伯一樣,冼某人也認為這次被抓嫖就是一個圈套,當晚被抓的三個小姐也曾表示『像不像別人做了一個局,我們都被騙了』。在冼某看來,這次是陳老闆,小王做局。」(新浪網)

陰險毒辣,卑劣齷齪

長沙警方這種構陷反腐和維權人士的做法,實在是可以譽之為「依法使陰招」與「淫法治國」了。這正應了,「順我者昌,逆我者被嫖娼」的箴言。這次湖南警察當局利用人性的弱點,設套將反腐與維權人物拉下水,然後再對其進行道德上的污名化,使之在公眾和粉絲們面前抬不起頭來,從此不得不神隱江湖(如薛蠻子等人)。這一點,從區伯以嫖娼被抓之後的精神狀態和公眾與媒體的反應中既能看到。區伯哭訴說:「我是一步一步被推下去的。我是一個正常的、普通的男人,和其他男人一樣的男人,是有七情六慾的男人。赤裸身體抱著你,你一點衝動都沒有,一點也不動心,那不是一個正常的男人。」可見,長沙警方這次做局對區伯精神的摧毀和打擊有多大。而官方的一些媒體也對區伯的人格和德行進行巧妙的修理和精雕細琢,許多網民也對區伯的「動心」嚴詞以對。長沙警方這一招之所以陰狠,就在於儘管它看上去卑劣齷齪,但在社會心理和公眾效應上卻起到了其所預期的效果,即讓當事人遭受社會和自我道德上的巨大審判,並使其公眾形象倍受減損。

廣州區伯事件令人想起之前的網絡大V薛蠻子和其他一些公知或公眾人物的「被嫖娼」的情景。他們多是因為其對當局行為及其惡政的批評與監督而被「污名化」和依法使陰招給「法辦」了的。區伯被以「嫖娼」罪拘留一事,再次凸顯了中共當局「維穩」和治國理政的新戰術,即以司法的手段來對異議人士進行「合法」的身心兩面的打壓,且通常是以污名化和設套等方式,同時通過官媒的配合為其「公正執法」正名與造勢。這正如《環球時報》「誰嫖娼被抓都得認栽,這裡沒有區分」的社評所稱:「質疑警方為區伯『設套』是非常輕率甚至荒謬的,無論這種質疑有多少社會心理的線索,在全面強調法治的今天都不應被提倡。如果動不動就把『警方造假』的假設抬出來,依法治國就會陷入虛無主義,相關爭論也會失去基礎。」 也如人民網刊登《錢江晚報》的一則評論所寫:「當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女人躺在床上有機會讓你享用,你心不心動?區伯心動了。」

民無信不立,民久已無信

儘管中共當局曾反覆聲稱,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來監督官員濫用公權力的行為,「保證司法公正」,「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以打造一個廉潔公正的政府形象。然而,當反腐和維權人士對政府官員的種種違規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時,當局卻不僅不予以支持,反而以法律的名義使陰招,對這些維權和異議人士進行「依法」打壓與構陷,助紂為虐。中共當局的這一社會治理方略,使其所謂的「全面依法治國」的提法失去起碼的公信力和實際意義。這種選擇性的「依法執政」(正如其選擇性的反腐一樣)表明,當局在推行其「廉政」上不容許民間異議和監督的存在,只准當局自己的「監督團隊」來面對冤假錯案。也就是說,「維護公正」和「實現廉政」是官方的事,老百姓不得插手,違者一律嚴懲。當局「自信」有能力通過其法律與行政等手段去「遏制」官員的胡作非為,不需要百姓的「多管閒事」,等等。

然而,這種「自糾」的策略,卻對廉政與公正的實現幾無助益,反而會助長公權力尋租和官員的貪腐,世上幾乎沒有僅靠「自糾」就能確保政府廉潔公正的例子。而且,排除民間異議和監督,必會引起社會對政府公信力的懷疑和對其行為不透明的深惡痛覺。更糟糕的是,長沙警方的作惡,不僅沒有遭到北京高層的制止或譴責,相反這種惡政卻得到整個官僚體系的默認和文宣上的支持。這就讓中共當局反腐和司法改革等舉措,更顯其虛偽空洞的一面。由是,中共官方的「依法治國」倒不如改譽為「淫法治國」來得更為恰當。各級政府官員肆意對法律的強姦和法治精神的褻瀆,是對中共「依法治國」招牌的一大淫亂和塗鴉。中共當局的深改等「宏圖大業」,無非就是東方威權體制下的經濟繁榮與政治高壓(萬馬齊喑)模式的再現而已。

「民無信不立」(《學習小組》),而民卻久已無信。官方靠構陷設套等卑劣手段來阻止反腐維權人士監督政府的行徑,只能加大民眾對公權力的不信任與不認可,當局的執政合法性與正當地位也就無從確立和穩固。一句話,長沙警方的作為,不僅是一糟蹋法律、強姦正義的陰招,也是一大漏洞百出、自打嘴巴和實其得反的敗招,除了失信於民、助長貪腐、敗壞社會之外,於民於國全無益處。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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