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四年紀念日周永康判無期 李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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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6月11日,周永康被官方宣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資產。這天正好是原北京著名律師李莊當年跟薄熙來博弈被構陷入獄,四年前出獄的一天。李莊微博上曬出圖文引關注。李莊就此回應大紀元記者採訪,認為是巧合,也是善惡終報。

6月11日,周永康被天津一中院宣判,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三罪並罰,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周永康當庭表示不上訴。

很快李莊在自己微博上寫了一句話:「出獄四週年紀念日,他『無期』了」,並配上一張周永康緊閉雙眼似乎預感徹底完了的一張特寫圖片。此圖文引起關注,並被迅速轉發流傳出去。

李莊也因此得到很多網友的祝賀與支持。四川有人說:「真的是今天嗎?歷史真這麼巧?」也有人說,這是因果報應。上海《新民晚報》的一位記者對李莊說:「你出來,他無期,他方謝幕你登場,風水輪流轉!」 另有上海人回應李莊說:「你這出來四年,他們進去不少人了。」還有人說:「這是極大的諷刺,善惡終有報。」也有人表示, 吃麵(周永康)後,熬姜(江)湯比較好!

李莊微博回憶四年前的6月11,「為躲避記者凌晨三點即被獄警叫醒,同監室另五名獄友告別,換上家人提前寄來的新裝,四點整走出高牆,區長監獄長護送,車輛從南川監 獄直奔重慶江北機場,黑暗中,貴賓樓周圍戒備森嚴,與獄長們在貴賓樓用過早點,手持(免費)無名登機牌登機回京,機上,與親屬記者們回合。」

大紀元記者致電李莊律師,他回應,自己出獄紀念日與周永康被宣判日同一天,純屬巧合,他認同網友的善惡終有報觀點。現在周永康判決書還未公佈,具體周案要等看到判決書才能談。

薄熙來與周永康關係密切,此前很多媒體也披露過薄周密謀政變。外界比較關注兩人在重慶黑打與司法上的肆意枉法之間的連帶關係,李莊告訴記者:「我還沒有看到相關資料,但重慶很多事情,當時都是得到中央政法委默許的、支持的。甚至他(周)也到過現場(重慶)支持薄熙來。」

李莊出獄後一直在為當年在重慶這段冤案努力,想為自己正本清源。李莊向記者介紹,目前自己在重慶的那段冤案想翻,至今沒有給立案,自己訴《中國青年報》名譽侵權案的已經近日給立案了。

李莊6月8日微博上也披露:「從2011年末就開始著手起訴中青報及報導署名的記者侵犯其名譽權,時隔三年半重獲北京東城區法院立案受理。」

大陸媒體將李莊訴中青報進入司法程序,作為今年五月最高法就立案登記制度改革下,得以立案的典型例子。甚至大陸有媒體報導乾脆稱李莊只起訴中青報,但對他起訴重慶公權機關沒給立案隻字不提。

對周永康審判日期,時事評論人士史達認為有深意,他分析:「如果是6月10日宣判,所有人都會想到把這個日子與江澤民在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中央610辦公室』聯繫起來,那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授意成立的專用來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在6月10日之後的第一天的這個日子宣判,意義可能不小於此。因為那是『610』辦公室存在整整16年後完結的一天,本身就意味著那個瘋狂時代的結束。

李莊案由來

北京律師李莊当年因為擔任重慶涉黑犯罪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得罪薄熙來而遭重慶公檢法的構陷,以「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在2009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次日中青報發表《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律師李莊、馬曉軍重慶「撈人」被捕記》一文配合政府。李莊認為此文造成了極壞影響,甚至誤導了法院對「李莊案」的最終判決。

李莊從被逮捕到宣判,經歷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法律界稱之為「重慶速度」,此案在當時被視為考驗中國司法品質的一場標誌性審判。轟動中國的李莊案是薄熙來重慶打擊黑社會的運動中出的一個奇案和醜聞。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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