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訊)親愛的莫妮卡:我向一棟房子遞交了offer,我想等租約結束時儘快搬進去,現在還有租客。我需要做什麼才能處理好這些可能對我不利的問題?
——Jane B.
親愛的Jane:首先,你應該拿到一份這個物業租賃的複印件,並仔細審查條款。確認購買這個物業的合同包括租約轉讓的字句。當購買房子交易結束,租約包括任何定金都會轉交給你,你將成為替代房東(Substituted Landlord)。
在租約終止前,你無法佔有這份資產。當租約到期前30~60天,要確保租戶知道,在書面上寫清楚你不會再延續租約,在租約終止時希望租客不再佔有物業。
你可能需要發出通知,在簽署購買這份合同前確認這些事情會比較好,可以諮詢律師來保護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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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in Pinel房地產經紀Monica Co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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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