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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語言不通吃罰單

新法為小商業提供中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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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6月8日,市議會「人事服務委員會」(Human Services Division)和小企業委員會(Committee on Small Businesses)全票通過了Intro.723和Intro.724法案。

多語種服務 避免罰單

Intro.723-A法案由市議員可內基(Robert Cornegy)與市議長瑪麗桃(Melissa Mark Viverito)共同發起。可內基說,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英語程度有限的店主比其說流利英語的同行獲得罰金的幾率高出40%。Intro.723-A為英語不是母語的小企業主提供6種不同語言的「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文件,這六種語言包含中文、西班牙文、韓文、俄文、海地文和意大利文。

Intro.723-A要求,檢查員在檢查小企業前,要提前閱讀「顧客服務培訓課程」(Customer Service Training Curriculum),包括檢查員要遵守的協議。檢察員在對英語不是第一語言的移民小企業進行檢查時,要確保提供語言翻譯。這樣小企業主就不會因為語言不通而被罰款或處以違規。店主可在檢查過程中與檢查員溝通,糾正其違規行為,避免被誤開罰單。

市議長瑪麗桃辦公室稱,Intro.723-A法案適用於樓宇局(DOB)、消費局(DCA)、健康和精神衛生局(Dept. of Health and Mental Hygiene)、環保局(DEP)、環衛局(Dept.of Sanitation)、消防局的防火部(Bureau of Fire Prevention of the Fire Dept.)等部門。

市議員顧雅明(Peter Koo)說,很多餐館和小商業主因不懂英文,檢查員來時吃了罰單,這些是可以避免的。Intro.723-A出臺後,檢察員在檢查小企業時,如果店主不懂英文,要有人告訴店主如何和檢查員溝通。如檢查員讓店主出示營業執照時,店主如果拿不出執照就會被罰錢,而實際上,和老闆溝通糾正問題比罰款更重要。

小企業代言人接受投訴

Intro.724-A法案要求在小企業局(SBS)內部設第一聯絡人作為小企業代言人(Small Business Advocate),幫助小企業繞過政府的官僚程序從紐約市、州和聯邦政府獲得機構檢查和語言翻譯等方面的服務。當行業協會(Trade Association)或小企業在與政府打交道遇到困難時,小企業代言人可以直接接受他們的投訴。

作為該法案的發起人,陳倩雯說,在她的選區,有很多人遇到問題時會給她的辦公室打電話。如果有了第一聯絡人,當小企業需要服務時,就可以直接給小企業代言人撥打電話。如果小企業與市政府機構發生任何糾紛,或對現有法律有任何異議,都可找小企業代言人解決問題。

比如您關心環衛局某項政策如何影響到您的餐館,就可以給小企業代言人打電話瞭解更多信息。目前由於法案還沒有最終通過,這些聯絡人的電話暫時還沒有公開。

本週三,市議會將對兩部法案進行投票。如果通過,法案將經市長簽署,於90天後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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