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房客VS房東 法庭上誰贏?(五)

文婧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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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文婧德國報導)德國法庭一年平均判決28萬多個有關租房的案例。《焦點》雜誌總結出了50個最重要案例,我們將分期為大家進行介紹。

21. 物業管理費:如何計算?

打理花園、處理垃圾、修理道路照明設備等等都屬於物業管理範疇。如果房主自己或者其手下的員工做這些事情,那麼房主應該如何計算這筆費用呢?

房地產公司A擁有多個房產,並安排自己的員工管理花園、垃圾等物業事宜。在A公司開給房客的房租附加費帳單上,物業管理費並不是按照該公司為此付出的支出計算,也就是僱傭員工做這些事情所需要支付給他們的工資,而是按照第三方公司索要的費用來計算的。

也就是說,曾經有另外一家公司B給公司A提出過報價,如果讓公司B管理物業的話,他們將如何收費。當公司A向房客收取物業管理費時,參考了公司B的報價。

一名房客認為,公司A不是第三方的物業管理公司,而是房主,並同時管理物業,所以不應該按照第三方公司B的標準收費,而是應該計算公司A的員工的工資是多少,房客僅僅應該負擔這筆開支,這比第三方公司B的報價要少。

公司A不贊同此看法,房客將公司A告上法庭。一審法庭駁回房客的要求。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最終聯邦法院駁回房客的要求,認為房主的做法沒有問題。 案件號:Az.: VIII ZR 41/12。

22. 防噪措施不夠:可減房租?

噪音大,很多時候房客是可以因為這個問題而要求減少房租的。在下面的例子裡,房主在樓上進行內裝修,聲音比較大,吵到了下面的房客。那麼房客可以要求減少房租嗎?那得看房主做的具體是甚麼事情。

一位房客住在曼海姆的一棟老房子裡,這種房子樓上和樓下的隔音效果比較差,又加上房東在該房客的樓上翻修地飯,動靜不小,讓房客覺得生活受到了干擾。

房客認為,房東在地板下面沒有鋪上隔音層,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他要求房租減少20%。

聯邦法院認為,房主只是將12%的地飯翻修成新的,所以不用遵守新法規,在地板下面鋪上隔音層。只有把所有地板都翻修時,才需要這樣做。案件號:VIII ZR 287/12。

23. 臨時噪音:可減房租?

工地很吵,但是只有一年多的時間就過去了,那麼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裏,附近的居民是否可以因此而減少房租呢?

柏林的一條街道本來比較安靜,但是因為工地施工,有一年多的時間這裡噪音很大,附近幾位房客認為生活質量因此而下降,就提出來在這段時間裏應該減房租,每戶減少1400歐元。

聯邦法庭認為,這個要求是不合理的,因為噪音是暫時的,所以不能成為減房租的理由。另外法庭也指出,在噪音可以忍受的情況下,即使時間長也不應該減少房租。案件號:VIII ZR 152/12。

24. 地板上漆:是房客的責任?

只聽說過房客搬出去的時候,需要把內牆刷了,還沒有聽說過房客也需要管地板上漆的。但是在現實中,的確有房東動過這方面的心思。

2008年,一位房客和房東簽訂了一份租房合同,裡面寫著:「如果十年後法律允許的話,那麼房客應給鑲木地板和木地板上漆。目前法律沒有這條規定。」

房客認為,合同中的這條內容是不合理的,他沒有這樣的義務,所以將房東告上法庭。聯邦法院判決房客勝訴,租房合同中的這條內容無效。
案件號:VIII ZR 137/12。

25. 熱水費用:應該如何分攤?

一棟房子裡有28間公寓,但其中只有2個住人了,其它公寓都是空的。這棟房子全年的熱水和暖氣費為7850歐元。房東按照面積和熱水使用情況向這兩家人收費。

其中一間公寓面積為47平米,按計算應該交1195歐元,但房東給其很大的優惠,只要600歐元,房客仍然認為不應該這樣分攤費用,費用太高,拒絕交費。

聯邦法庭判決房客敗訴。理由是,房東的做法是符合法律的,只有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能有例外,而此案不屬於這一範疇。案件號:VIII ZR 9/14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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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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