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再次會見「建三江冤案」當事人李桂芳記

人氣 10

【大紀元2015年08月16日訊】2015年8月13日上午8點多,我們一行四名「建三江案」二審辯護律師來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到了辦理會見手續的窗口,依法遞過執業證、委託書和律師事務所公函三證 ,卻被裡面辦事獄警拒絕了,「理由」是接到上級通知說,律師會見需要提交委託人身分證複印件。對於佳木斯市看守所這種沒有法律依據、又不給安排會見登記的行為,我們四名辯護人一致要求他們出示有效的法律依據,裡面負責簽字手續的看守所政委不但不出示,還用本地話爆粗口,雖不知其意,但可肯定不是友好之詞。經過質問和交涉,他只出示了在A5紙上打印的東西——沒有蓋章或簽字的所謂「規定」。經過堅持交涉,估計他們也自知行為不當,便給我們辦理了會見登記表等手續。

與前次一樣,當事人李桂芳仍然是由一個男性身穿看守所「號坎」的被羈押人員領到了會見室。見到李桂芳本人,感覺她的精神狀態依然是那麼氣定神閒、從容淡然。雖然在我詢問時,她還是說自己的身體狀況不算好,裡面的飲食和休息條件還是很差。但她對自己堅守的信仰,卻更堅定,更有信心。同號的其他人大都認可她的所做所為,知道她是好人,沒做過不利他人的任何事。但是,限於看守所管理等原因,其他人還是不敢跟她站在一起。

會見中,她依然對自己原辯護人王宇律師、謝陽律師表現出極大的關心和關注,並對倆位前辯護律師的專業和人品十分認可和讚賞,說他們是敢於為自己遭受迫害的當事人說公道話的正義律師,說他們很了不起,他們是無罪冤枉的!聽到當事人能這樣評價自己的律師,作為同行,我很感動……

對於「建三江案」的進展和可能出現的結果,我簡單的和當事人李桂芳做了溝通,並把前一天幾名辯護人跟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刑事庭庭長魏冬靈的交涉意見及提交的相關法律文書也做了相關解釋交流,並分析了本案可能存在的走向。

李桂芳也讓我看了她自己已經準備好的開庭意見。我認為很好、很充分、很合理。

最後,我還是建議她儘量不用絕食這種會傷害到自己身體的方式,來抵制看守所管教對她們的歧視和不公對待。一再囑咐她,要保重身體,只要是冤案,遲早會翻案!並讓她好好保重,等待公平和正義的到來!

李桂芳的辯護人任全牛律師
2015年8月13日
於佳木斯

責任編輯:魏敏

相關新聞
建三江案再開庭  當局拒律師介入  四當事人自辯
建三江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 律師大規模提控告
建三江案代理律師再被剝奪會見權 舉牌控告
陳思敏:就建三江案問最高檢長曹建明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