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致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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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7日訊】尊敬的王俊峰會長:

您好!

我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王全璋律師的妻子李文足。我覺得您作為全國律協、全國律師的「主心骨」,保障、維護律師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是您的職責所在。所以,我在萬般無奈之下給您寫此信,若有打擾還請見諒。

我的丈夫王全璋律師在2015年7月10日與我失聯。7月12日,通過央視「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被查、揭開維權黑幕」的報導,我得知王全璋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但至今我沒有收到任何書面通知,我委託的律師兩次到天津河西分局和河西看守所找人都無果。2015年8月10日,我和代理律師前往天津河西看守所尋找王全璋,辦案警察答覆:王全璋涉嫌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允許律師律師會見,將我們拒之門外。

雖然我不是一個精通法律的人,但令我無法理解的是,既然偵查期間案件需要保密、律師不得會見,那為甚麼7月18日在家屬本應得到通知但卻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各大媒體在鋒銳所案件的追蹤報導中,把我丈夫王全璋律師的名字列了進去?而且在法院沒有作出有罪判決之前,警方竟允許媒體進行審判式的報導,定性王全璋為鋒銳律所的「行動層」。偵查階段律師有權在48小時內會見當事人,難道在官方媒體都公開報導之後,時隔一個多月,律師還不能會見嗎?難道我們的法律有雙重標準?

王全璋律師於2014年3月份轉到鋒銳律師事務所,和鋒銳律所只是掛靠關係,很少到所裡去。他忙於為信仰群體辯護,沒有參與近期的一系列社會熱點維權事件。官方媒體的報導中大肆抹黑王全璋,說他在2013年4月的靖江事件中,是為了出名而炒作。但認識他的人都知道,王全璋總是默默做事,很少參加聚餐、研討等活動,從不做自我宣傳。

您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會長,律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執業權益被侵犯時,我只好求助於您了。在您督促律師自律的同時,保護中國律師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要求也是您的職責所在。我相信您一定會在法律的框架內保障好每一位律師的合法權益,讓真相早日公布於民眾。

王全璋律師的妻子李文足

2015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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