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Airbnb,舊金山短租法規搞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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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譚安、馬天祥舊金山報導)舊金山機場2014年總共迎接4,720萬人次,龐大的旅客量帶來巨大旅遊商機,對方圓不到50平方哩的城市顯得有些侷促。在搶租旅店、高昂租金的背景下,Airbnb應運而生,它著實討了不少屋主、遊客的歡心,卻加劇了當地人租房的緊張;還有酒店稅到底要不要向屋主收取,市府態度仍很模糊。

除了Airbnb這個短租巨頭外,舊金山還有另外60多家短租平台想搶食這塊大餅,這些平台來自世界各地,幫近2,000萬的遊客在擁擠的舊金山尋到棲身住所,同時也幫舊金山的屋主們賺筆外快。

舊金山旺盛的旅遊商機,給短租屋平台帶來生存空間,但也引起各方立法爭議。「F提案」將在今年11月進行投票,屆時不管通過與否,短租屋都可能會面臨比現在更嚴峻的管制,而一旦通過提案,對短租房的「嚴刑」勢必更重。以創新聞名的舊金山,如何治理短租屋,各方爭議下陷入膠著狀態,規範短租屋法規的不斷創新。以下為去年以來法規創新的變動情況。

2014年4月15日

舊金山議長邱信福(David Chiu)率先提案監管短期租屋,規範本地永久居民可將房屋短期出租,須向舊金山市府註冊,取得2年的資格許可,並繳交50美元登記費用。這個法案不允許房主將第二間房產(如度假房)短期出租,也不允許租戶利用多套出租房當成旅店出租。屋主一年間必須在該房屋居住至少9個月,才可將房屋出租。
短租的屋主或平台,必須繳交14%的酒店稅,並購買50萬美元的責任險。法案只針對公寓(二單位或多單位)型房屋。

2014年7月21日

對邱信福的提案修正並通過。修正內容:管制範圍包含獨立屋,若屋主違反規定,初犯一天罰款可高達484美元,再犯罰金加倍,犯規三次及以上罰金將為3倍,法規於2015年2月1日生效。

2015年2月

再次修訂,允許在屋主不在的情況下將整個房子出租,但每年只限90天;若屋主人居住在屋內,一年365天均可自由出租。然而法規生效一個月內響應者少,市府只接獲159件申請,其中僅60件獲批准。

2015年4月

市長李孟賢及議員法瑞爾再提新修正案,放寬短租的限制時間,每年不得超過120天。4月23日提交市規劃委員會聽證。

2015年6月

因市議會內部意見不一,決定新修正案的投票延遲至7月。市議員甘大為(David Campos)提案將一年內短租的期限縮減到60天,並要求Airbnb等短租平台只能將有向市府登記短租的房屋列入網站。但未通過。

•2015年7月2日

舊金山市長李孟賢宣布成立「短租管理辦公室(Office of Short Term Rental Administration)」辦公市由6人組成,專門負責調查違規者,並幫助屋主進行短租登記手續等。

2015年7月14日

第三區議員冀芷欣根據市長李孟賢提出的議案進行修改:整戶短租的房子規定1年僅能出租90天;若屋主住在屋內,只分租房間則沒有天數限制,但屋主仍需向市府註冊才可以將房子短租。此提案獲得通過。

2015年11月投票

不少民間團體認為Airbnb為首的短租平台,仍舊未按照法規,組織者Share Better SF發起議案「F提案」,將在11月進行公眾投票,針對這類短租平台公司嚴格執行規定,若違法將進行重罰。

但冀芷欣也不主張單一限制,而應對不同的出租類型進行不同的限制,通過市府建立的註冊系統,讓短租屋主定期報告租房天數。

舊金山市府對相關Airbnb的法規一變再變,顯見新型態的短租生態,帶給各方大餅卻也衝突,立法之戰還繼續上演。對中國人來說,短租到底利弊何在?勇於表達立場才能維護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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