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入境美國時被扣押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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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8日訊】隨著中國國內的生存環境和人權狀況日益惡化,來美國的同胞也越來越多。進入美國的方式也五花八門,有拿學生簽證的,有拿商務簽證的,也有拿旅遊簽證的,甚至還有直接偷渡的。2015年的上半年,我們就不斷接到這樣的求救電話:在入境美國時被移民局扣押在機場、碼頭、邊防站;有的被勒令原機遣返,有的被送進移民監獄。這些同胞由於對美國邊境管理和移民控制一無所知,來之前雖然花費巨大,卻沒有認真做好功課,結果往往是人到了美國邊境卻功虧一簣,看著美國的自由大門而望門興歎。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呢?偷渡的就不用談了,只要沒有得手,偷渡時一旦被抓,肯定會被送進移民監獄,進入遣返程式。這個時候,就看您能否做出快速、正確的決定,擺出讓人信服的理由了。如果理由充足,也許會被釋放出來,留在美國。如果拿不出充足的、令人信服的理由,等待您的就是移民監獄服刑,然後就是遣返您回原籍的班機。瀋陽來的李先生夫妻就是因為偷渡時被抓,而直接被關進了休斯頓附近的移民監獄。

如果不是偷渡而來,而是合法入境,那麼被送進移民監獄或者被原機遣返的理由就多了。有個王小姐本是加拿大公民,長期行走于美加之間,進進出出像進她家後花園。有一次進入美國後竟然在美國一住就是三年,還在美國結婚、生子、開公司。在一次去中國進貨後回美時,在洛杉磯被移民官扣留。她居然氣憤地說,我是加拿大公民,你們為什麼要扣押我?不是說加拿大公民可以免簽證隨時入境美國嗎?移民官看她一臉的氣憤更為惱怒,立刻決定將她原機遣返,不是回加拿大,而是回中國,並且給了她一個五年不許入境的禁令。五年不可以回到她在美國建起的家啊,不能看她的孩子和打點她的公司。一說就是一把傷心淚。王小姐竟然不知:雖然加拿大和美國公民互相串門是不用簽證的,但是每次入境停留的時間是有規定的,不是任你隨心所欲、毫無限制的。

還有一個拿十年B-2簽證的張女士,每次來美國都會得到移民官給她六個月的逗留期限,因此她也真是住滿五到六個月才走,誤以為給她六個月,她就可以或者必須呆滿六個月。結果最後一次送她16歲的兒子來美國讀書時,兒子因為有F-1簽證而被放行入境了,可是張女士卻被原機遣返,理由是她每次來美國呆的時間太長。不是給您六個月,您就可以住滿六個月的。偶爾一兩次住滿六個月而不追究並不說明以後就不追究。

陳先生拿到十年B-1商務考察簽證後,進入美國開辦了公司,且因迅速發展的業務原因,每次入境都是停留六個月左右才走。最後一次去墨西哥遊玩後進入美國時,被扣留在邊境,三天后,就被遣返中國。每次住滿六個月就犯忌了,什麼東西需要考察這麼多次、每次這麼長時間?更何況辦公司呢?

為了避免被扣押甚至原機遣返,首先,不能偷渡;其次,必須按照簽證時所講的旅程地點路線順序和逗留期限行動;第三,不要攜帶太多或者太少的現金;第四,每次入境不要逗留太長時間,特別不能超過規定的期限;第五,不要入境後非法經營、從業。

萬一入境美國時被扣押後該怎麼辦呢?首先不要哭不要鬧,沉著冷靜面對移民官,清楚解釋客觀理由。如果解釋不通,則可考慮是否具備申請難民、庇護身份的理由,這包括在中國時因為宗教信仰、法輪功、六四、反貪污腐敗、反強拆、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等原因受到過中國政府的迫害。如果具備這些真實的理由,則要立刻提請移民官注意,並征得移民官同意後儘快聯繫當地的專業庇護律師,由律師出面幫您向移民局申訴。如果當地有親戚朋友的,則要通知他們儘快聯繫律師,簽訂服務合同和授權書。如果您在美國沒有親人和朋友,則要征得移民局許可後,儘快聯繫當地律師,請律師立刻去探訪並簽訂授權書。如果在您來美國前就能未雨綢繆,選擇幾個好律師並帶上他們的聯繫號碼,那麼一旦入境被扣後,您就會更加主動、有驚無險。

【田方中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精辦各種移民案件,特別是政治庇護和投資移民,以及各類合同及糾紛案件。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還精於撰寫各類上訴狀,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田律師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曾任大學英文教師。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他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所急,憂客戶所憂,樂客戶所樂。聯繫信息:Law Offices of Fangzhong Tian, PLLC; Dallas Office: 11333N. CentralExpy, Ste. 201, Dallas, TX 75243; Houston Office: 6161 Savoy Dr., Ste. 400, Houston, TX 77036; Tel: (972) 978-2961, (713) 559-2078; Fax: (817) 977-6831; QQ: 841273765; 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attorney@gmail.com; Website: www.tianlawoffice.com】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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