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10月簽證公告增遞件排期 緩解申請人壓力

人氣 3239

【大紀元2015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小清綜合報導)美國國務院(DOS)9日發布10月簽證公告(Visa Bulletin,別稱移民排期),為配合奧巴馬移民改革政令,對綠卡審批程序實施了一項重要改革,將單一的「截止日」(cut-off date)變為「綠卡最後批准日期」和「遞交申請日期」的雙軌制,方便身在美國的申請人及其受益人提前獲批工卡、旅行文件等福利。10月是2016財年的首月,由於調用新財年額度,近兩月中排期大倒退的職業移民EB-2、EB-3項目都回復到了2015財年第三季末(即今年6月)的進度,分別來到2011年末和2012年初。

在美申請人可提早申請調整身分

A表格的「綠卡最後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可簡稱綠卡批准排期),其功能相當於先前單一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排期。就職業移民排期而言,「優先日」是指移民簽證申請被移民局接收的日期,或PERM勞工短缺證明被勞工部接收的日期。在過去,美國境內的移民申請人只有排到「優先日」之後才可遞交I-485申請(轉換身分申請/永久居民身分申請),其中包括了第二層社會福利給付、EAD工卡和旅行文件申請。移民局通常在收到申請90日內發放工卡和旅行文件,七八個月後發放綠卡。

而新推出B表格的「遞交申請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可簡稱遞件排期),其進度明顯快於「綠卡批准排期」,這讓I-130、I-140或I-526移民申請資質審核已獲通過的在美申請人可提早遞交I-485申請。一旦提交申請,移民局會先對工卡和旅行文件申請進行裁決,待申請人排到「綠卡批准排期」之後,再正式裁決其調整身分的申請。

舉例來說,針對中國申請人的EB-2職業移民申請的遞件排期現為2014年5月1日,而綠卡批准排期為2012年1月1日,則從10月1日起,I-140獲批、且優先日在不晚於2014年5月1日的EB-2申請人及其符合條件的家屬都可遞交I-485申請。

申請人可享受準綠卡人士的福利

此項舉措對綠卡審批程序有重大意義,使得身在美國的申請人及受益家屬可以獲得很多過渡性的福利。據洛杉磯移民律師張大欽解釋 ,這些福利主要包括:

1. 一旦提交I-485申請,就可以合法居留美國,不必費力地保持其它非移民身分,包括F-1學生簽證及H-1B、L-1工作簽證。
2. 可獲批EAD工卡(工作許可),從而申請社會安全號和駕駛執照;也可取得旅行許可,即回美證(Advance Parole,又稱回美紙),自由進出美國。
3. 提交I-485申請後,即可鎖定孩子年齡,孩子不會因為超過21歲而失去作為隨行親屬獲得綠卡的資格。
4. I-485申請人如在獲批前結婚,其配偶有可能搭上順風車,很快拿綠卡;申請人未滿21歲未婚孩子也可以在原籍國的美國領事館獲取移民簽證。這一過程叫做副申請人「跟隨加入」(Following-to-Join)主申請人。

此外,根據美國「21世紀競爭力法案」(AC-21)規定,I-485申請等待審批時間一旦滿180天,申請人就可以換雇主,而無需再遞交H-1B轉換雇主申請。

美律師界:等排期的職業移民申請人最受益

這項新舉措是美國總統奧巴馬去年11月20日發布的移民改革行政命令中的一條,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當時預期,此舉將使約41萬名移民申請人受益。

移民局和國務院相信,這項改革舉措將使他們對案例審批進度及如何制定排期有更加準確的把握。從10月排期表來看,親屬移民各項目的遞件排期比綠卡批准排期約快1年;對職業移民排期而言,遞件排期則快了半個月到2年不等。

張大欽律師特別提醒,I-485身分調整要在美國境內遞交,故而這項改革對境外申請人影響不大。移民律師蔡旌明也向大紀元表示,鑑於親屬移民的申請人多在美國境外,從這項舉措中受惠的主要還是在美的職業移民申請人。美國賽法思肖律師事務所評論說,最受益的是那些在職業移民項目中排長隊的中印兩國申請人,其壓力將大大得到緩解。

白宮7月間曾發布《現代化及簡化21世紀合法移民系統》(Modernizing and Streamlining Our Legal Immigration System for the 21st Century)報告,對移民審批程序提出改革計劃。美國移民律師協會也稱讚,在主要面向無證移民的奧巴馬移民改革政令擱淺之際,聯邦政府對合法移民系統的改革富有成效。

以下為美國國務院最新發布的10月移民排期:

美國國務院9月9日公布10月的移民排期表分為兩個表。圖為A表,即「綠卡最後批准日期」,簡稱綠卡批准排期。(大紀元製圖)

美國國務院9月9日公布10月的移民排期表分為兩個表。圖為B表,即「遞交申請日期」,簡稱遞件排期。(大紀元製圖)

附註:

親屬移民項目

F1:第一優先,每年23,400人。
F2–A 、F2–B:第二優先,每年114,200人。
F3:第三優先,每年23,400人。
F4:第四優先,每年65,000人。

職業移民項目

在基於僱傭關係的綠卡申請領域,國會每年會發放140,000張移民簽證(綠卡),分為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 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 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可申請國家利益豁免而無需雇主。
第三優先 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需雇主擔保。
第四優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 EB-5:投資移民。

移民排期釋義:

按法律規定,每年能夠移民美國的人數有名額限制。由於申請人數往往超過名額,當年度名額用盡時,美國國務院會劃定一個截止日期,凡移民局接收申請日期(稱作優先日)不晚於截止日期的申請人都會獲得名額;而新公布的審批流程調整為「雙軌制排期」:在美申請人的優先日如不晚於「遞交申請日期」,可遞交調整身分申請/永久居民權申請;不晚於「綠卡最後批准日期」,則表明已進入最後的綠卡審批程序。

通常國務院會在每月月中發布簽證公告(Visa Bulletin),即通常所說的移民排期看板。新的移民排期,生效日期是下個月第一天。每個月各類別移民簽證的排期都可能向前移進、向後倒退或原地踏步。

資料來源: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 **#

責任編輯:林妍

相關新聞
9月美移民排期 高科技移民倒退近8年
李亞倫律師移民法律問答(九十)
李亞倫律師移民法律問答(九十一)
美投資移民詐騙案再傳 250人受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