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國故事:橫渡恐懼之海(14)

作者:陳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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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在高牆下

回說1990年夏天,我發出那封絕情信之後,果然,不再有泓的信息。音斷訊絕,如石沉大海。又過了半年,1991年2月,突然接獲起訴;3月,突然開庭。當局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將我判刑三年。這個判決,乃是比照北京對民運領袖的判決、並顧忌國際壓力而作出的。在廣州,三年刑期,算是對民運人士最重的判決,其他學生領袖則分別被關押或判刑一至二年。

其中,學運領袖之一易丹軒被判刑二年。陳衛被關押一年半。另一名關押於我隔壁倉的學生領袖於世文也是在看守所熬過一年半後獲釋,臨走時,他大聲呼喚我的名字,告知他離開的訊息,並呼喊我保重。我也大聲回應,囑他保重。聲音從屋頂上往返,經厚牆過濾,顯得低沉,卻清晰入耳。隨後,我沉默,聽著鐵門開合的鐺啷聲,以及雜沓而去的腳步聲。

判刑後,我隨即被移監到位於廣州西北郊、稱為潭崗的第二看守所。被判刑的普通犯人,隨後都會被發配到勞改場,在那裏,至少可以領受陽光和新鮮空氣。而我,只能空自羨慕,因為,只有我,依然被封閉在由鋼筋混凝土澆築的的墳墓裡,連防風倉都沒有。只是,因為判決,終於知道了出頭的期限,只需再熬一年半。我暗自鬆了一口氣。

又被密封了一年。在昏暗、潮濕而悶熱的監倉裡,頭髮乾枯、皮膚潰爛的情形,日甚一日。視力也嚴重下降。我時不時就讓自己倒立於牆,據說,倒立可以幫助維持視力。

三年刑期中,共計有兩年半被活埋於墳墓,活死人墓。在我一再抗議之下,最後半年,當局對我做了特殊安排:白天在看守所範圍的花園勞動,晚上則仍被關進監倉。伙食則大為改善。

原來,距刑滿的日期愈近,當局愈是加緊了對我的感化工作,所謂「教育挽救」。兩名公安官員,每隔一、兩週,就會與我見面,彷彿只有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才想起了存放在這裡的這件不輕的「貨物」。他們對我苦口婆心,以儘量溫和的口氣,向我宣傳「穩定壓倒一切」的大道理。

他們甚至找到在廣州一家外資企業任職的泓,試圖讓她也成為政府感化工作的一部份。於是,泓成為我三年牢獄生涯中唯一會見的人。那時,距出獄只剩下三個月時間。在第二看守所的附屬花園,也是我白天勞動的地方,有一個四面環水的古式涼亭,由一條小木橋連接到岸邊。那天晚上,泓被帶到涼亭上,與我相見。生離死別近三年,重逢,竟然是在高牆下!

出現在我面前的泓,仍像從前一樣精美,但意外地,卻讓我感到陌生;而我確信,我也讓她感到陌生。這種突兀的陌生感,如時光之海,歲月的鴻溝,橫亙在我們中間,讓我們一時不知道如何開口。夜空中,涼風習習;水面上,蛙聲四鳴。那天的談話,東一句西一句,我甚至有些磕磕巴巴,長久的關押,竟讓我變成了一個不會說話的人?

公安局和看守所的官員,就坐在身邊,監視我們的會見。場面有些尷尬。規定的半小時很快過去,在我的請求下,現場官員讓會見再延長了半小時。最後,公安官員宣佈:時間到。泓起身告辭,彼此勉強地展示笑意。望著夜色下她衣袂飄飄的倩影,我怔忡良久。

公安官員還以為,出獄後,我與泓,將重聚一起。那樣,有助於我的「安分」和「穩定」。然而,我的直覺更準確。面帶微笑、神態淡定而極盡禮數的泓,她的生活,已經發生了根本變遷。我不應該再介入或干擾她的生活。

(選自 香港開放出版社《不受歡迎的中國人》附錄:我的中國故事)@

責任編輯:謝秀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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