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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局列15可負擔住戶特區 包括法拉盛西

新樓至少拿出25%做可負擔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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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綜合報導)9月22日,紐約市規劃局首次向開發商派發「強制包容性住宅」(mandatory inclusionary housing)任務,即在劃出的15個指定區域內,所有新蓋的住宅樓都必須有25%或30%的可負擔住房,法拉盛西也被列入此類特區,所含區域北到北方大道,南到羅斯福大道,東到王子街,西到范懷克高速公路。

紐約市長白思豪上任後,許諾「到2024年前建設8萬套可負擔住房」。市規劃局表示,為了實現白思豪的這一計劃,規劃局經過幾個月的商量討論,終於制定了這套方案。這個方案中的「可負擔住房」是根據房租定義的,如果房租佔一個家庭總收入的30%以下,那麼這樣的住房就算做「可負擔住房」。市政府給開發商提供了兩種選擇,如果按當地家庭平均收入的60%來計算是否「可負擔」(即房租低於當地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18%),則只要提供25%的公寓作為可負擔住房;如果按平均收入的80%來算是否「可負擔」(房租低於當地平均收入的24%),則需要拿出30%的住房作為可負擔住房。

社區有7個月討論時間

原來市政給開發商的政策源自421-a,也就是只有當開發商想享受政府減稅時才會有「可負擔住房」的要求。但是現在在劃定的特區內,這種含有25%的可負擔住房的「包容性住宅」是必須的了。同時,政府不允許開發商開設供廉價房客出入的「窮人門」,但是允許開發商另想辦法區別開不同的房客,只要他們的高價房和低價房都在同一個地盤上,並且不給窮人難堪,怎麼做都可以。

昨天出台的新計畫將給各社區和區長及各委員會6~7個月的討論時間,然後拿到市議會投票表決。
這個計劃遭到了一些房客組織的抗議。他們認為,開發商拿出25%的公寓作為可負擔住房仍然不夠用;並且,當地平均收入的60%作為可負擔的房租還是很貴,很多家庭負擔不起;還有一些人認為,這個計劃勢必讓一些地區「白人化」,從而使種族歧視現象更加嚴重。市規劃局的官員說,如果需要進一步降低房租,那麼市政需要拿出更多的錢來補貼開發商。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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