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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接受兒童 加拿大家長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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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李平多倫多報導)在多倫多,有兒童家庭租房可能碰壁。雖然法律規定,房東不能以兒童、信仰、婚姻狀況、性取向、殘疾、收入來源及是否有寵物等,作為拒絕租客的理由。但在現實是,因租房受到不公待遇的人一般不會訴諸法律。

多倫多資深地產經紀劉世傅對《大紀元》說,很多年前房東可以挑選租客。但是,修改後的法律能更好地保護租客,除非是長者公寓,一般公寓不能歧視年齡。在地產界的MLS系統上做出租廣告,不允許帶有歧視性內容。在其它媒體上的廣告如果涉及歧視,有關的地產經紀也會受到監管機構的處罰。

2012年,安省人權委員會(OHRC)的一項調查發現,許多普遍受歡迎的公寓出租網站中,高達20%的招租廣告中含有潛在歧視用語。

CBC找到了一些雖然沒有直接寫年齡要求,但有歧視兒童家庭味道的廣告,包括: 本樓喜安靜( It’s a quiet building)、 本樓適合成年人( Adult lifestyle building)、 不隔音( Not soundproof) 、面向年輕專業人士(Geared to young professionals)及適合安靜的夫婦( Ideal for quiet couple)等。

房東直言不接受小孩

據CBC報導,今年7月,麥克庫賓(Gina和 Bruce McCubbin)夫婦攜近2歲幼女從蘇格蘭愛丁堡返回家鄉多倫多,他們暫時借居Gina母親家,隨後Bruce找到一份全職工,夫婦2人決定租間公寓搬出去住。Bruce說,當他跟房東說有個2歲的女兒時,房東「即時告訴我,她不受歡迎」。

麥克庫賓夫妻稱,他們開始看到廣告中寫「只租專業人士」等時,以為合適他們。後來發現,這些「專業人士」、「適合安靜的夫婦」及「不隔音」等用語,都是不想要小孩入住,有些甚至直接寫「不合適兒童」。

挑揀住客年齡違反人權法

按相關的人權法規定,信仰、婚姻狀況、性取向、殘疾、收入來源(如福利金或殘障福利金)及是否有寵物,都不能作為房東拒絕租客的理由。歧視有小孩的家庭,在全國各省都是違法人權法的。

按安省人權委員會高級政策分析師羅伯森(Cherie Robertson)的解釋,房東決定對外招租時,就立即受人權法制約,不得有任何歧視行為。例外的情形是,房東要和租客共用浴室或廚房時,可對租客有要求;65歲以上老人公寓或老人護理設施,也可對租客有所要求。

可能有人認為,房子是私人財產,房東想租給誰就租給誰。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如此,按劉世傅所說,求租者填的申請表中,包括了家庭成員及其年齡信息,房東看到申請表後,有權不出租,不一定需要給出具體理由。

科戶(Sarah Khoo)在銀行工作,她丈夫在政府部門就職,都有良好信用記錄,不抽煙不養寵物。他們去年3月在多倫多租房時,被房東以「大樓隔音不太好,不適合有小孩的家庭」為由而拒絕,而且直接把理由寫在電郵上。

多倫多助理律師(Paralegal)馮志強對《大紀元》說,不能拒絕出租居所的理由裡沒提兒童,是因為兒童已經是家庭的基本組成部份。

馮志強說,如果在廣告上明說不接受兒童的話,就可以把這房東告上法庭了。

人多居所少的後果?

多倫多近年的房市及出租市場一直緊俏,不是到處都有空置居所等著出租。

馮志強認為,多倫多新移民多,也使市場變得比較複雜。他說:「一些不良的業主,會做出一些他們認為可以保護他們自己權利的行為,會罔顧法律條文」。比如說,要求來求租的人先交3個月,甚至6個月租金。理由是他們還沒有建立起信譽。「這完全觸犯了法律」。

「社會上總是有這些無良的人。」他說,尤其是出租公寓樓,是很多新移民求租的對象,這些管理公司容易出現蠻橫的做法。有些私人業主會以其它理由推走有兒童的家庭,但那些明說不歡迎兒童的業主,表現實屬「囂張」。

租客平權中心(CERA)負責人何德金斯(Annie Hodgins)女士說,中心每年收到1,500多起與歧視有關的投訴,其中5%至10%屬於與家庭有關的歧視。在如今租房市場相當緊張的情況下,這意味著許多家庭只能降低租房標準,有些被迫忍受被歧視帶來的痛苦。

為何不投訴?

儘管因為有小孩而被拒絕租房,麥克庫賓夫妻及科戶夫妻都選擇不投訴,也不願向CBC透露房東的名字,害怕成為房東眼中的麻煩租客。

羅伯森的說法是,如租客提出人權歧視投訴,安省人權委員會會站在租客一邊,房東可能面臨數千元罰款和法律訴訟費。但是,委員會只有在接到投訴後才能受理具體的個案。

馮志強稱,發現房東的違規行為後,去告他們不難,門檻並不高。難的是法律的程序。「打官司總是麻煩的,尤其這種案子,排期可能就要1年左右」。 一些個人業主可能會以其他藉口不租給有小孩的家庭,是為了避免麻煩,因為他們沒有出租公寓樓管理公司那樣的資源。

關於遇到這類麻煩的應對方式,馮志強的建議是,可以直接告訴管理公司,他們不可以這樣做。如果無效,可以去房東房客法庭投訴,或者去人權法庭投訴。具體要做的,是先找到另一個地方住下來,然後把因此造成的租金增加、生活上帶來的其他開支增加等記下來,去房東房客法庭投訴有關的房東,要求其賠償損失。

他說,房東房客法庭是一個專用的糾紛調解仲裁法庭,能證明只是因為有孩子就沒法租到居所的話,法庭會判房東賠償有關的損失。如果房東不理睬判決,可以把這判決拿到小額法庭去,變成欠款不還的訴訟。小額法庭可以扣押欠款方的物業。

他說,也有不好的房客,業界稱他們為專業房客(Professional tenant)。這些人利用房東對法律的不瞭解,去坑害他們。  ◇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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