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法制學習班」(黑監獄)調研報告

——維權網於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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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5日訊】

前言:

本報告是對中國大陸「法制學習班」(黑監獄)的起源、現狀、各個特徵、以及公民反抗的綜合調研報告,旨在披露中共各級政府披著「法制學習班」面紗公然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權利、肆意踐踏法律的侵權行徑;同時,以對人權捍衛者們依法維權頑強鬥爭的記錄,來彰顯公民抵抗在捍衛人權領域中的重要性。全文6700字。

目錄:

前言
一、甚麼是「法制學習班」(黑監獄)?
二、「法制學習班」(黑監獄)的歷史沿革
三、典型事件: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事件、黑龍江省建三江事件
四、公民反抗:無錫市人權捍衛者反抗黑監獄歷程及「6.22」 反黑監獄事件
五、「法制學習班」(黑監獄)現狀
六、「法制學習班」的辦班點(黑監獄的地點)
七、「法制學習班」本質——政府的黑社會化運作、兩種形態及十一大特徵
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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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甚麼是「法制學習班」(黑監獄)?

「法制學習班」,又稱「政府學習班」「訓戒中心」「法制教育基地」「信訪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俗稱「黑監獄」,是中國大陸特有的一個非法機構或場所,其用途主要是非法羈押、非法拘禁上訪維權人員,其目的主要是以公權為後台,通過非法綁架等暴力手段進行截訪和維穩,阻止百姓到北京上訪,減少地方政府的「不良影響」,為地方官員的政績加分。

二、「法制學習班」(黑監獄)的歷史沿革:

中國大陸有22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中國大陸就出現的「法制學習班」,那時的數量和影響相對較小,早期還有省份以「被精神病」的方式代替「法制學習班」,從2000年至2010年,這個十年是政府「法制學習班」的迅猛發展期。

到了2010年以後,中國大陸幾乎各省份都有設立了「法制學習班」,是「法制學習班」的鼎盛時期,全國各地驚現「法制學習班」,全國各地訪民都不約而同地舉報、曝光「法制學習班」,也有媒體開始介入調查、揭露「法制學習班」。

三、典型事件: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事件、黑龍江省建三江事件

最典型的是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專門從事幫助全國各省、市駐京辦截訪、綁架、看押、拘禁訪民的一條龍服務,又曝北京朝陽法院對截訪並非法拘禁河南訪民的10名嫌犯分別判刑。

黑龍江省建三江事件,在全國也轟動一時,從此,「法制學習班」「政府學習班」「黑監獄」「信訪學習班」等詞在各媒體頻現,中央各部門開始被迫明令禁止對上訪人員舉辦各類「法制學習班」,此時,全國各省市的「法制學習班」開始走下坡路。

四、公民反抗:無錫市人權捍衛者反抗黑監獄歷程及「6.22」 反黑監獄事件

江蘇無錫的訪民,在經歷了無數次的黑監獄後,從2012年起,開始向政府的黑監獄叫板,在當地一名職公務員沈愛斌的帶領下,訪民團結一致,向黑監獄展開了一系列的行動。

從2012年6月起,沈愛斌帶領當地訪民,舉報、控告,並組織訪民進行多起從黑監獄中營救訪民的行動。

2012年10月份,他們組織20餘人將被無錫市濱湖區和太湖街道聯席關押在姚灣一號賓館內的訪民沈果冬營救出來,隨後,關押在姚灣一號另一棟房間內的訪民丁紅芬也被政府放出;

2013年2月28日,沈愛斌組織丁紅芬等20餘人,成功地將被無錫市北塘區聯席辦關押在新麗新賓館內的訪民吳國新營救出來,同時將負責看押吳國新的北大街街道工作人員控制並報警,可出警的警察到達瞭解情況後,竟向北塘公安分局求救,召來4依維柯特勤,將被控制的北大街街道工作強制奪走,不了了之;

2013年3月23日,沈愛斌組織丁紅芬等20餘人,將被無錫市錫山區聯席辦關押在錫山區委黨校內的訪民李梅芳營救出來;

江蘇省無錫市發生的2013年「6.22」反黑監獄事件。2013年6月22日,沈愛斌和丁紅芬組織了30餘訪民,將被無錫市濱湖區太湖街道聯席辦關押在錫山區安鎮東郊商務賓館內的5位進京上訪人員營救出來,激怒了腐敗濫權枉法的無錫當政官員,後來,無錫政府竟然先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將5名營救者抓捕,就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剛剛落下帷幕時,無錫政府又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將此5人判刑。最終,沈愛斌和丁紅芬被判實刑,分別獲刑一年半和一年九個月,沈愛斌被開除公職和黨籍,2015年3月12日出獄,丁紅芬2015年6月出獄。他們現失業,屢遭當地政府迫害。本網均有報導和記錄。

值得關注的是,自從2013年6.22劫獄案後,無錫的黑監獄在人權捍衛者的激烈抵抗下,被徹底消除了,但是人權捍衛者沈愛斌和丁紅芬都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五、「法制學習班」(黑監獄)現狀:

從2014年開始,全國的「法制學習班」雖然漸漸稀少,但未絕跡。

江蘇省泰州市當局現在仍有非法拘禁多名訪民的事實,據當地剛從黑監獄出來的訪民透露,泰州當局為爭取「零上訪」的政績,現在除以「法制學習班」名義實施非法拘禁外,還常年以「被精神病」的形式,將訪民長期關押在精神病醫院;

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訪民汪荷娣今年已經兩次被強制關押到無錫市精神病醫院。

現在,每逢全國重大節日和敏感時期,中國大陸仍有維權公民被政府限制人身自由的現象,只是政府不再以「法制學習班」的名義向「學員」宣佈。

2015年年「9.3」閱兵期間,全國各地均有訪民「被軟禁」的現象。有被公安連續「傳喚」、「軟禁」到派出所,有被公安直接「軟禁」到賓館,有被公安「軟禁」到辦公場所,還有被公安「軟禁」在家,更有的被政府關押到墓地的怪象。不勝枚舉。

六、「法制學習班」的辦班點(黑監獄的地點)

「法制學習班」的辦班點,即黑監獄的地點,全國各地不盡相同,但大體有如下幾種:

1是公安機關的辦案點,如犯罪嫌疑人的指定監視居住點,除用於針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監視居住的刑事措施外,也成了維權訪民的「辦班點」;

2是社會賓館,在賓館內開幾個房間,長期用於非法拘禁上訪人,而且,幾乎都有公安能與操作;

3是企業內的宿舍、廠房,一些地方政府,長年租用一些企業內的宿舍或破舊廠房,用於關押上訪維權人員;

4民房住宅,政府人員,租用偏遠僻靜的農民住宅,來從事非法拘禁上訪維權人員;

5民兵訓練基地,軍事化管理單位,普通人員無法進入,位於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的民兵訓練基地,曾是政府用於長期關押上訪維權人員的場所;

6部隊的賓館,本是用於對部隊軍人或離職幹部開放的非贏得場所,一些地方政府卻以租用的方式,長期承包了一此房間用於關押上訪人員,如無錫的錫梅賓館;

7非正常上訪人員訓誡中心,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上訪人員訓誡中心」,以這個名義,以上訪人員舉辦「法制學習班」,非法拘禁上訪人員。如河南南陽非法設立的「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就是典型的政府黑監獄。

8法制教育基地,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法制教育基地」,以這個名義,將上訪維權人員關押,實施非法拘禁,如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當年的「建三江事件」,律師為被非法拘禁在其中的人員進行呼籲,帶到枉法公安的打擊報復。

9政府的幹部療養院,本是用於政府離退休人中休閒的場所,卻變成關押上訪人員的場所,如位於江蘇無錫黿頭渚的江蘇省幹部療養院,在2013年也曾是關押訪民的黑監獄;

10地方黨校、黨校,顧名思義,是用於對中共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培訓教育的場所,在某些城市卻變成非法拘禁訪民的黑監獄。如中共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委黨校,曾在2013年以「政府法制學習班」的名義,非法拘禁過李梅芳、孫靜芳、楊國英和沈愛斌等人,當年的3月23日,李梅芳被其他訪民成功地從黨校黑監獄營救出來,此事,在2013年曾轟動一時。此後不久,便暴發了「6.22」群體訪民的劫獄案。

七、「法制學習班」本質——政府的黑社會化運作、兩種形態及十一大特徵

「法制學習班」本質是政府以黑社會方式,超越法律踐踏人權而設立的機構。 「法制學習班」全部是在省(含)以下政府的操控下進行,它有兩種形態。一是地方政府直接操作,另一種地方是以政府為後台,由政府僱傭的社會閒雜人員、以黑社會方式出面操作。

由政府直接操作「承辦」的「法制學習班」,基本都由公安和信訪介入操辦,由地市級政法系統指揮,區、街道政法系統、公安、信訪、社區(村)人員參與,以公安為首,輔以城管、衛生等部門,將上訪人員從北京或從家裏或從路上等各處將學員強行「請到」「法制學習班」。

由政府僱傭的社會閒雜人員出面操作的「法制學習班」,則沒有政府直接「承辦」那麼「文雅」,均是以完全強制暴力方式,將訪民關押到黑監獄,在北京曾發生過一起安徽訪民李蕊蕊在黑監獄裡被看守強姦的事件。

全國各省市在北京租房、僱黑、強制截訪並關押到黑監獄的行為,是完全的以限制人身自由為單一目的的非法拘禁,被押回地方後,在當地以「法制學習班」名義舉辦的黑監獄,目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外,還有「洗腦、逼簽」等多種目的。

被政府以舉辦「法制學習班」名義辦學的學員,通常都是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大部份是普通老百姓,因為在中國,老百姓是佔大數的,也是最弱的群體,是公權侵害的最大目標,還有一些企業老闆,本來靠體制經商賺錢的,因為權益遭到侵害,走上維權,再就是少數的國家公務員,因為權益受到侵害,也走上維權。這些人,無一能倖免遭到政府的打擊鎮壓。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項各不相同,有勞工糾紛,有醫患糾紛,有征地拆遷,有對公、檢、法製造的冤案,還有勞保和養老等等。目前,中國大陸最多的維權事項是征地拆遷引發的上訪維權案,全國普遍存在,範圍廣、人數多、損害大、影響大。但不管是哪種情形,只要是上訪維權,均被地方政府視為眼中盯、肉中刺,因為影響到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和臉面。

這些維權者,只要進京上訪,就隨時可能遭截訪、綁架、失蹤,而且,即使不進京上訪,在當地,也有可能隨時「被失蹤」,只要政府認為你可能上訪,或上訪回來了,政府要給你顏色看看,都會「被失蹤」。

尤其在重大節日和敏感時期,中國大陸的各級政府非常緊張,基層的維穩人員就紅火起來,因為他們又有「業務」了,可以有「生意」賺錢了。而這時往往是訪民的興奮點,要麼被攔截,關押到黑監獄,要麼進京上訪,與政府官員玩「貓捉老鼠」遊戲。

在地方政府熱衷於「法制學習班」的那段時期,訪民的上訪行動,猶如搞「地下黨」工作,神秘而隱蔽,想盡辦法,用各種方法逃到北京,因為那時在北京各信訪場所,都是地方政府駐京辦工作人員的掃瞄場所,只要發現了目標,便被強制帶離,然後的下場,你就知道了。為了避免被捉回,訪民到了北京,不敢用身份證住宿,不敢開手機,不敢在公開場所露面,整個活動堪比「特工」。

上訪者只要被地方政府從北京截訪帶回,用一句形容非常恰當:「麻雀掉進煙囪裡」有命沒毛!少則被送進「法制學習班」「深造」幾天,多則十幾天,幾十天,上月,甚至成年關押,沒有固定期限,政府也不告知家屬,剛開始,家屬非常緊張,後來被關押的次數多了,也就不緊張了。還有的家屬報警,警察也不出警,鬧得凶一點的家屬,政府會對其進行威脅,甚至珠連,也關進黑監獄,因此,在黑監獄盛行時,人人懼怕,更因為在黑監獄裡會遭到各種折磨、虐待,不給飯吃,不讓睡覺,被關在陰暗潮濕的沒窗戶的房間裡,還有的遭到恐嚇、威脅、毆打、體罰,甚至坐老慮凳、戴手銬、「開飛機」、反手上吊、被下,還有的被強迫交易,逼迫簽訂拆遷協議等。地方政府會根據每個訪民的個性特點,制定「整治」方案,要徹底「整服」上訪者,讓上訪者停訪息訴。

最主要的一點是,訪民從「學習班」出來後,根本無法對自己遭遇的情況向外界或相關部門投訴或追責,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在進入「學習班」時,是被套著黑頭套進去的,出來時,也是被套著黑頭套出來,無法找到黑監獄地點,再者,沒有任何法律文書資料,即使報警或向檢察院等相關機構去舉報或控告,也因無證據,不受理,叫天不應。非常可悲的是,有些地方的百姓,因為懼怕政府,就是知道家屬被關押,也不敢出來報警,採取行動進行揭露、營救,目前江蘇省泰州地區就是這種情形。

因為在黑監獄中,有公安、信訪、政法委、街道、村幹部介入,訪民有些是認識的,所以,勇敢一點的訪民,就向外界揭露,舉報,這也給政府製造了一點壓力,但沒有從根本上改變。

除無錫市外,全國各省對訪民舉辦的「法制學習班」都沒有任何法律文書或政府手續,而無錫市錫山區訪民孫靜芳家屬卻通過抗爭,拿到了信訪局和街道共同送達給家屬的《錫山區非正常上訪人員集中法制教育學習告知單》(附後),是錫山區聯席辦簽發的。

在沈愛斌出獄後,他從冤案的案卷中,發現了無錫市、濱湖區和太湖街道三級聯席辦舉辦「信訪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全套詳實的辦班資料(附後),並且,在沈愛斌訴無錫市政府公開三級聯席辦政府信息案中,得知無錫市的三級聯席辦不屬於行政序列,是黨委機構,也就是說,非法拘禁無錫訪民的黑監獄,是中共無錫市委這個基層黨組織舉辦的。

下面,根據江蘇省無錫市政府對維權公民舉辦的「信訪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黑監獄)為例,初步總結出「法制學習班」有以下十一大特徵:

無錫政府對上訪人員舉辦的「法制學習班」是以三級「聯席辦」的名義對外的,即無錫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簡稱為無錫市聯席辦)、無錫市某某區(如濱湖區、崇安區、南長區等)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簡稱為某某區聯席辦)、無錫市某某區某某街道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簡稱為某某街道聯席辦)。在實際過程中,都是區信訪局和街道工作人員對「學員」宣佈「現在對你舉辦學習班,進行法制學習,你必須遵守紀律……」都只接觸到街道一級聯席辦。

「法制教育學習班」全名為「信訪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是公權強制秘密非法拘禁的犯罪本質。據初步統計,無錫地區有近千人次被聯席辦以「信訪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名義非法拘禁過,全市範圍內有100多處用於非法拘禁訪民的黑監獄。

我們有詳實的統計數據和受害者本人簽名資料,供調查。無錫三級聯席辦舉辦的「信訪群眾法制教育學習班」主要有以下11項特徵:

1「招生方式」:綁架、誘騙、傳喚;

訪民可以在任何地方,有的在上訪,有的在家,都會突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綁架,然後被送到「法制學習班」;也有的被街道、信訪、公安工作人員以談話、談心、瞭解情況、幫助解決問題等方式,將訪民誘騙出來,然後直接送到「政府學習班」,還有的是公安直接上門傳喚,然後送到「法制學習班」。

2 無任何手續

無錫地區所有被參加過「法制學習班」的人,沒有一個人在入學前、學習時或學習結束後,能拿到任何手續。訪民孫靜芳家屬在是在多次報警,堅決向政府要人,而且孫靜芳的73歲父親和70歲母親向政府要人,要不到人就去北京,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才將《告知書》送給了他們,以示孫靜芳是在政府「學習班」。

3 無固定期限

被參加「法制學習班」的人,沒有固定、明確的學習時間,只知道何時進班的,何時結束,則無人知曉。少則幾日,多則幾個月,甚至一年以上。

4 不告知家屬

據目前統計,沒有一個被參加「法制學習班」學員的家屬,能收到政府主動給家屬的告知手續。只有個別幾個家屬在發現人失蹤了,報警後,當地街道或信訪辦給家屬《告知單》,告知家屬失蹤人員被辦班學習,據我所知,給家屬的有一份是原件,一份是複印件。

5 辦班地點保密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所有被參加學習班的人及其家屬,入學時都不知道被參加學習的地點,只有極少數在學習中後期,通過特殊途徑獲得地點,因為絕大多數學員是被套著黑頭套押進學習班的。還有的是出來後,根據自己「學習」期間的記憶,通過尋找、判斷才找到學習地點的。

6 沒有通訊自由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被參加「法制學習班」的人,在學習期間被強制搜走通訊設備,禁止與外界聯繫。有的訪民入學後,所有隨身物品都被搜走。

7 沒有人身自由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所有被參加「法制學習班」的人,在學習期間,都是被限制在特定範圍內,都是被強制限制活動範圍,都是有專人24小時看押,沒有人身自由。

8 受刑訊(酷刑)逼供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被參加「法制學習班」的訪民,有部份學員在「學習」期間被公安介入刑訊並做筆錄。無錫丁紅芬、黃民菊、華惠清、王建芬、浦興娣等人,在黑監獄中遭遇酷刑。

9 毆打、體罰、虐待、侮辱、恐嚇、威脅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被參加「法制學習班」的訪民,都不同程度受到過毆打、體罰、虐待、侮辱、恐嚇、威脅。有公安、信訪、街道、村委、檢察、綜治、單位等部門的人員及社會閒雜人員的毆打、體罰、虐待、侮辱、恐嚇、威脅,還有街道、社區等部門僱傭黑社會對學員進行上述行為。

10 下藥投毒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有丁紅芬在被參加「法制學習班」期間,辦班單位在其早餐中放入不明藥物,在其服用一段時間後,出現舌頭發硬,無故流口水,且無法控制。後被良心看押人員發現,丁紅芬才拒絕服用,免遭毒害。

11 強迫(脅迫)交易

據目前統計,無錫地區,有一部份訪民,在被參加「法制學習班」期間,受到村委、街道、信訪、公安、拆遷辦等部門人員的恐嚇、威脅,致使學員放棄合法權益,逼迫簽定房屋拆遷、停訴息訪等協議。

結束語:

本網長期以來對黑監獄的侵權事件予以了大量的報導,本報告只是對其中的一些案例予以歸納總結。當下中國大陸,中共各級政府機關對上訪公民的人身自由的粗暴侵犯是普遍發生的事情,而其以黑監獄最為殘暴、野蠻,黑監獄對現行法律的踐踏也是肆無忌憚的。

由於包括本網及大批人權捍衛者的關注、報導和抗爭,使得大陸一些地區的黑監獄事件有所減少和收斂,但是這一切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將持續不斷地關注和報導「黑監獄」這一踐踏和侵犯人權的行徑,持續不懈的抗爭,最終使得「黑監獄」在中國大陸被徹底剷除。

——本報告由維權網撰寫與發佈

2016年1月

責任編輯: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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