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中共高校官員落馬 江澤民貪腐治國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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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華德綜合報導)儘管中共教育界的各種腐敗早已不是新鮮話題,但在習近平強力打「老虎」的過程中,許多高校官員因「違紀」落馬,仍讓人們深感中國教育界腐敗的「水很深」。據大陸官媒報導,在過去3年,平均每月約3名高校負責人被曝腐敗。 僅2015年,就有34所高校的53名官員因違紀被通報,平均每週有一名高校領導被通報。

去年12月24日,中共黨媒在其《高校反腐為何更受關注》一文中承認:「除了基建、人事等方面其他行業常見的腐敗之外,大學還有4類特有腐敗,即招生考試、師德、學術、科研經費方面的腐敗。」

據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對2005年至2012年高校與科研院所職務犯罪所做的統計,涉案範圍遍及財務部、圖書館、博物館、餐飲部、裝備處、教材科、車隊、衛生科等40餘個部門。

一、行政腐敗

高校官員利用行政權力牟取私利是一個再普遍不過的問題了。其中利用基建項目和材料設備採購抄「肥」則是最受貪官們青睞的。主管官員與建築商等搞「利益同盟」,吃回扣、建材以次充好,不但坑了老百姓的錢,還導致基建項目質量低下,遺害無窮。

在近兩年曝光的高校基建項目貪腐案件中,下面這幾個案例都屬於典型案例:

蘇智先,前四川省綿陽師範學院黨委書記。在學校新校區擴建中,先後收受現金賄賂860萬元人民幣。該案涉及的學院多名中層官員,涉案金額均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張忠元,成都中醫藥大學前黨委書記、教授、碩士生導師;范昕建,成都中醫藥大學前黨委副書記、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二人在高校基建項目上,利用工程招投標、工程款結算等,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財物共計1280萬餘元。兩人均已被「雙開」。

曾黃麟,四川理工學院前院長、黨委副書記。 2002年至2013 年,曾黃麟先後在學院的工程建設、後勤服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353.5萬元。2014年6月26日,曾黄麟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曾黃麟當庭表示不上訴。

安小予,前四川大學規劃建設處處長、校長助理、新校區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副校長, 2001年初至2013年6月期間,他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招投標建設等方面,為工程承建商謀利,受賄金額達650萬元。2015年,安小予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個人資產10萬元。安小予未上訴。

程慶會,河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王志剛,河北農業大學校長;馬峙英,河北農業大學副校長。今年初,此三人因「違紀」被宣布立案審查。他們將該校教學實驗場的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借用教學實驗場二分場的名義非法建設住宅樓並對外公開銷售。其中三人具體受賄情況尚未公布 。日前,程慶會被「誡勉談話」,王志剛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馬峙英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行政腐敗的另一個表現就是工作中的奢華和管理混亂。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國傳媒大學的管理層。中國傳媒大學黨委書記陳文申、校長蘇誌武等8名官員因「違紀」問題,受到中共內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其違紀問題包括:違規超標使用公務車輛、違規占用下屬單位車輛、辦公用房嚴重超標、違規在校外餐飲場所公款宴請、 財務管理混亂等。

去年11月24日,中共教育部宣佈,給予陳文申通報批評;給予校長蘇誌武行政記過處分,免去校長職務;給予副校長呂誌勝行政記過處分,免去副校長職務。

二、科研經費腐敗

與基建腐敗相比,貪污科研經費更具隱蔽性強的特點,而科研經費管理上的漏洞為貪腐創造了客觀條件。

2015年2月23日,中共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局長徐開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點了中國人民大學和復旦大學的名。他說,人民大學在財務管理、領導幹部薪酬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問題。復旦大學基建工程嚴重違規,存在安全和腐敗隱患。

劉丁,西安理工大學前校長、黨委副書記。2015年4月,劉丁因用企業「返還」款私設小金庫,高價買豪車,發過節費,分購物卡,被「雙開」。同時,與此案有關的該校黨委書記周孝德和總會計師趙明揚,分別受到中共內部處分。

陳英旭,浙江大學水環境研究院前院長、教授。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陳英旭利用自己課題總負責人的身份,將關聯公司列為課題外協單位,再通過授意關聯公司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製虛假賬目等手段,將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共貪污945萬多元。兩家關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陳英旭的博士生。2014年1月7日,陳英旭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沒收財產20萬元。

李寧,中國工程院院士。2014年10月,因涉嫌侵吞科研經費2000萬元被批捕,取消院士資格。李寧是動物分子遺傳育種學專家,中國農業大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2007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農業學部院士。

宋茂強,北京郵電大學原教授。2014年2月9日,北京郵電大學原教授宋茂強因借用他人身份證、簽訂虛假勞務合同,冒領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研經費68萬元,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李澎濤、王新月夫婦,北京中醫藥大學原教授。二人以虛假採購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術公司支付264萬餘元,涉嫌貪污。中共審計署2012年4月審計發現,李澎濤、王新月承擔的「重大新藥創製」重大專項有關課題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 為此,二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劉兆平,山東大學新藥藥理和安全性評價中心原主任,負責山東大學GLP實驗室的建設。他採取虛開發票的方式,騙取科研經費等公款341.8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沒收財產30萬元。劉兆平曾任山東省醫藥工業研究所副所長、山東省新藥藥理中心主任等職務。 同案,山東大學新藥評價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張春光,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沒收財產5萬元。

另外,近期落馬的高校官員還有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王次炤,被免職原因:為其女「違規操辦婚宴」。北京郵電大學副校長楊放春,被免職原因:用該校虛列支出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劉亞,被免職原因:在校外「違規兼職取酬」。

三、招生腐敗

據2010年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公布的數據,在2006年至2009年查處的高校職務犯罪案件中,招生領域犯罪占35%,其中賄賂類犯罪全部集中在藝術及體育特長生領域的招生過程中。

2004年,河北體院招生辦工作人員收受賄賂102萬,直接為97名考生更改成績。2008年,武漢音樂學院一名二級學院院長和6名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專業考試評分權,收受他人賄賂達300餘萬元。

蔡榮生,中國人民大學原招生就業處處長。2005年至201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 接受永華香港集團董事長王某等人的請托,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為王某之女等44名學生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330萬元。

譚博文,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前監察處副處長。2003年至2007年,譚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279萬元,幫助71名考生通過「點招」的方式進行多所高校就讀。

金勇,四川內江師範學院招生就業處處長。2004年至2006年。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兩中學校長賄賂款206萬元,利用手中掌握的大學補錄名額,將這兩所中學不符合補錄條件的349名考生錄取。2009年1月15日,金勇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沒收財產10萬元。

對於如此氾濫的招生腐敗,華中農業大學校長鄧秀新說:「只要事先買通考官,現場隨便畫一筆,就能被稱作大師之作,外行人根本看不懂。」

據考生家長透露,要買通考官,沒有十幾萬元,連想都不用想。某高校工作人員稱,前幾年,學校每年「點招」收費都在1,000萬元以上。

廈門大學考試研究中心副主任張亞群說,在「自主招生」中,一些高校在招生標準設定、自主選拔環節。「這突出表現在,以極富『彈性』的人才評價標準定取捨;通過『權錢交易』,以『特長生』的名義,大幅降分錄取高考低分考生;在藝術、體育等特長生材料方面弄虛作假,騙取『自主招生』資格。」

道德淪喪是腐敗的根源

除了上述高校腐敗現象外,還有範圍極廣的學術腐敗,包括論文造假、出賣考題等。據陸媒報導,2015年,中國有100多篇論文被國際學術期刊撤下。代寫、代投、偽造同行評審的國際論文「一條龍」服務灰色產業鏈逐漸浮出水面。用北京科技大學教師陳兆志的話說:中國的大學已經爛透了。

北京作家李紅雨認為,官場有多貪腐,學校就有多貪腐。「這種腐敗是體製造成的,如果不改革體制的話這個腐敗還會延續。高校去黨化是應該的,過去的大學都沒有黨部,黨不能領導一切⋯⋯」

對此,獨立撰稿人諸葛明陽認為,中國的各行各業其實都已經爛透了。「中共對傳統文化的徹底毀壞導致國人的道德淪喪。沒有了道德底線的人是甚麼事都幹的出來的。而江澤民在其執政期間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和『悶聲發大財』的煽動,使整個國家善惡不分,道德敗壞。腐敗已經成了中共的代名詞。」

「談到教育腐敗,」諸葛明陽說,「陳至立可以說是禍首之一。正是在她掌控中國教育界期間,按江澤民的旨意大搞高校擴招,全面實行教育產業化,使整個教育界走向全面腐敗。此次習近平著手對教育界打『老虎』,目的包括清除陳至立等人的影響力和江派馬仔。」 #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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