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北邯鄲公安局副處長要求重審敏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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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辰報導)10月12日,代理法輪功案的北京律師董前勇在河北邯鄲肥鄉縣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被非法關押至今的原河北邯鄲公安局副處長栗從春。栗從春提出,此案法官在庭審過程中存在明顯欺騙和暴力行為,要求重新開庭。

10月11日,栗從春等6名法輪功學員案在河北邯鄲肥鄉縣法院開庭,但辯護律師董前勇被拒絕進入法庭提供辯護,而且遭到非法搜查和法警毆打。

董前勇律師13日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他12日下午在看守所會見了栗從春,「栗從春在會見中說,11日的開庭是一個謊言加暴力的開庭,要求重新開庭。」

一位知情人向大紀元表示,此案主審法官柳延峰不但當天非法拒絕辯護律師進行辯護,而且在法庭上當眾說謊。

這位知情人說,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讚寧是本案另一位被告李明濤的辯護律師,他11日在庭審前向審判長提出:董前勇律師還沒有進來。

審判長、主審法官柳延峰的回答是: 董前勇律師沒有聯繫到,沒有來,所以缺席開庭。

張讚寧律師當場提出質疑,「我明明看到董前勇律師就在門外。 你現在這麼說,等於是撒謊。我申請你迴避。」

結果,審判長柳延峰當場駁回張讚寧律師提出的迴避申請。

董前勇律師表示,柳延峰的行為明顯違法。「(律師)不在場就開庭。誰都知道,我就在法庭外面。(這是)剝奪了我的辯護權。」

董前勇介紹,自己在法庭外不僅遭到非法搜包檢查,被毆打、扇耳光,還被拒絕進入庭審現場。目前他已經就此事在11日向檢察院投訴,在12日向邯鄲市中級法院正式提出刑事控告,並要求重新開庭。

據悉,當天第一被告栗從春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在法庭上想進行自辯,但是多次遭到法官拒絕。

董前勇介紹,「我覺得他很慈悲, 他(是)覺得自己有義務,很想在法庭上把這個事情說清楚,把法輪功信仰(的真相)說清楚。」

「他是個老兵、老刑警, 個人意志很堅強,堅持自己無罪。」

栗從春被非法關押後,「很多公安局的老公安都來看望他,都喊他:老栗。看守所的人都知道這個事。」

2016年1月26日,栗從春、李明濤、萬梅花、羅金玉、王英如、申有亮等6名法輪功學員因在邯鄲肥鄉縣懸掛含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  法辦江澤民」等內容的條幅,被邯鄲當局非法關押至今。

董前勇律師認為,此案沒有達到立案的標準。從程序上「這個案子不應該立案,不應該開庭審理。(栗從春 )不應該(被)抓捕和被判刑。因為這個案子沒有犯罪事實。按照中國憲法規定,這是宗教信仰自由。」

「中國公民有控告權,這是一個基本權利。江澤民不能凌駕於中國憲法之上。中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董前勇說,「(控告/法辦)江澤民的案子,今天不處理,不代表明天不處理,更不代表歷史不會處理。」

據悉, 法輪功學員栗從春曾在2015年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

栗從春是原邯鄲市公安局六處副處長,軍人出身,駐地是在西藏邊防唐古拉山口哨卡。在那10多年,嚴酷的自然環境造成栗從春患上多種頑疾,轉業回邯鄲後,這些疾病一直使他痛苦不堪,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1994年11月,在同事的介紹下,栗從春開始修煉法輪功。 他在控告江澤民書中寫道:「要不是煉法輪功,我可能早進火葬場了。」

「我修煉法輪功僅僅26天,奇蹟就出現了:多年困擾我的梅尼爾綜合症、胃病、風濕性關節炎、腰椎骨質增生、內外痔瘡、肛裂,尤其是心臟病等頑疾不翼而飛,病症神奇消失了。我真正享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輕快感。」

「在修煉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按真、善、 忍修煉心性,做一個先他後我,為別人著想的超常的好人,不斷提升道德境界。雖遭迫害多年,但我這個古稀老人每天也盡力幫助他人。21年來,我身體恢復得還像個年輕人,出現了過去說的修道人那種返老還童的狀態。這都源於我對大法(法輪功)的堅信,源於師父(法輪功創始人)對我的幫助。」

栗從春的大兒子栗永剛曾這樣介紹自己的父親:「接觸到他的家屬院、親朋好友等所有人的感覺是:這哪是個(近)七十歲的人?這老人比年輕人還『年輕』,每天閒不住,盡為別人做好事,連著幹那麼長時間,也不累,也不喝水,滿家屬院大人誇好,小孩見到他就喊『爺爺好』! 」

江澤民流氓集團在1999年發動迫害法輪功後,中共對栗從春實施判刑、開除公職、經濟上截斷,家裡只能靠妻子的微薄薪水維持生活。他的妻子和二兒子在迫害中也受到很大衝擊,一個被關洗腦班、一個被長期關押,並遭受過灌食酷刑。#

責任編輯: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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