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懲惡」與「恤民」並舉 成效顯巨

作者:林靈

于成龍認為,安置百姓初始,必須開展道德教化,發展農業生產,使他們衣食無憂,然後剷除邪惡及其巢穴。(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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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間,有一位治理地方頗有功績,被康熙皇帝稱為「清官第一」的人,他不僅關心百姓疾苦,而且以「懲惡」與「恤民」並舉,成效顯巨,得到了百姓的愛戴,他就是于成龍。

于成龍(1617—1684),字北溟,號九山,山西永寧(今山西離石)人。明末副貢生,清順治十八年(1661)任廣西羅城知縣,開始了他的仕宦生涯。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龍受撫台薦舉,升任四川合州(今合川)知州。他上任前,就聽說了合州的情況:四川迭經戰亂,合州所轄三縣「遺民裁百餘,正賦僅十五兩,而供役繁重」,百姓生活困苦不堪。

于成龍上任後,首先免除官員的隨從之費,自己僅畜一匹馬,以家僕自隨。當時,官場積弊頗多,地方官以土特產「孝敬」上司,幾乎成了約定俗成的規矩。有一次郡守下帖讓合州送魚。于成龍很不以為然,慨嘆上書,講:「民脂膏竭矣!無憐而問者,顧反乃樂魚,且安所得魚乎?」(意思是:唉!這裡老百姓都快餓死了,沒有人可憐、關心他們,反而要他們獻魚以自吃享受。他們正面臨餓死,怎麼能捕到魚呢?)

于成龍不但不送魚給上司,反而向上司書陳合州荒蕪困苦狀況。郡守看到于成龍寫來的書信後,自知理虧,沒有怪罪他,反而減免了十餘件對合州不合理的攤派。

于成龍深知合州百廢待舉,首先要做的事是:「革宿弊,招民墾田,貸以牛、種。」於是,他罷免了繁苛的徭役,貸給人民耕牛和種子,並明文規定三年之後,被墾荒地歸於耕種者,招集流民墾荒。果然百姓趨之若騖,僅一個月,戶口就增至一千戶。待生產恢復後,于成龍又不失時機地把安撫民心視為重點。他認為:「安輯之初,必須培風化之源,重衣食之本,釋歷鬼之恫。」(安置百姓初始,必須開展道德教化,發展農業生產,使他們衣食無憂,然後剷除邪惡及其巢穴。)於是組織制定了安民措施,使流民有了真正的安頓之地。

不久,于成龍遷任湖廣黃岡同知,駐紮岐亭。岐亭地方多盜賊,以致百姓不得安寧。而地方長官害怕上級知曉盜情、影響自己的升遷,故儘量掩飾真相。

結果,強盜持長官之忌,白晝行劫,無人敢問,百姓叫苦不迭。于成龍到任後,首先組織力量,將當地的九個盜首捕獲,並召集父老道:「彼持捕後上解,則牽制官吏長短,往往得脫。今以示諸父老,有能保後不為盜者,吾將貰(通赧,免罪)之,否則盡吾法。」諸父老保出尚有救藥者二人,其餘盜賊,均被斬首活埋。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為了打擊盜匪,安定地方,于成龍還親自化裝成乞丐,混入盜賊巢穴,周旋十餘日,掌握了盜賊的日常行徑,然後回到衙門,下令招撫盜頭,令他戴罪立功,捕其餘盜自贖。強盜頭子捕盜又準又快,其他強盜聞知後,均逃往他鄉。從此岐亭的地方治安為之一變。

于成龍治理地方,堅持「懲惡」與「恤民」並舉,不僅取得了顯著效果,而且贏得了民心。他以其果斷、剛正蜚聲朝野,更以他真正的為百姓「父母官」,而受到世人的稱頌。

于成龍認為,要安定民心,必須首先樹立起良好的社會風氣。於是他嚴厲打擊了肆行不法的強盜,將為首的盜匪誅殺。盜賊們見于成龍動了真格,無不膽戰心驚,紛紛逃離。治所由此而得到安寧。

(源自《清史稿》)@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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