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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業法窒礙難行 學者:先把綠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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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電業法》修法,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京明18日出席從再生能源看政院版《電業法》座談會指出,《電業法》有些窒礙難行,包括沒有設計公開交易的綠電市場、灰電批發市場,更沒有零售競爭的電力市場,而且電業改革,綠電5%要花2年半,然後9年才做代輸、直供,效率太差,至少先把綠電做好。

王京明說,電網公司、輸配電公司「應該」不是「得」建立電力交易市場,它是獨占市場,管制機關就要命令它建立。《電業法》一字之差讓改革停滯 。改革以後台電還是獨大單一買家,其他電業的電賣不掉,還是一個壟斷市場。

電力是即時調度,王京明表示,要有短期批發電力市場整合再生能源,讓大家競標優先調度,也要有長期期貨市場避險。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理事長郭軒甫也說,《電業法》修正,再生能源還是走不動。他建議費用計算應加入均化成本,依照國際會計準則計算,以做為再生能源費用、代輸費基準及推行自由市場的數據。

政院版《電業法》也提高碳排係數。天泰能源公司總經理陳坤宏說,依《溫管法》,再生能源明明是減碳發電工具有碳權,但碳權都到台電手上。而台電賣電給消費者並不會按照高排碳或一般用戶訂價,對碳經濟創業創新,想做碳交易的年輕人,端視這部《電業法》及《溫管法》怎麼修。◇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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