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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華女涉殺夫案 檢方首次公布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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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多倫多華女滕秀金(Xiu Jin Teng,音譯)涉嫌殺害其丈夫黃棟(Dong Huang,音譯)現在安省法院接受聆訊。檢控官表示,驗屍結果顯示黃死於喉嚨被繩子勒住。

星期二,華人被告滕秀金戴著手銬走進安省刑事法院。她穿白色長袖襯衫,留著卷卷的披肩散發。

此案的控方於星期二首次傳喚證人出庭。滕以前的房東顧曉紅(Xiaohong Gu,音譯)在星期二作證時說,2012年2月29日,她走進地下室,打算向黃棟收3月份的房租。滕告訴顧,黃去了香港,大約一星期後回多倫多。

顧感覺有點怪異,在滕出門後走進地下室。顧發現儲藏室裡有一個人腳,還有很多破盒子。顧叫她丈夫王康(Kang Wang,音譯)馬上回家。

王回家後問滕:黃怎麼了?滕重申黃棟在香港。王清除儲藏室裡的雜物後,在裡面發現一具屍體。滕哭著說,黃死於心臟病。王與滕都報警了。

警方趕到地下室後,滕重申,黃死於心臟病,她隨後把屍體拽進儲藏室的壁櫥裡。警方發現,屍體被紙和塑料包住,還被澆了漂白液。死者的脖子被綠色細麻繩綁住。

檢控官表示,此案的驗屍官皮克(Michael Pickup)將出庭作證。他將告訴陪審團,他在2012年3月驗屍後認為黃的死因是喉嚨被繩子勒住,無法正常呼吸。同時,他表示黃沒有心臟病。

滕以前的同事黃先生(Mr. Wong)也將出庭作證。黃將告訴陪審團,滕從2011年2月起在安省金融公司Life Freedom 55工作,有資格賣保險。之前,滕為黃棟買了壽險。合同顯示,一旦黃棟去世,滕可獲得大約200萬元的賠償。滕也為自己買了壽險,受益人不是黃棟。

多倫多警方職員史福德(Greg Schofield)在星期二向陪審團介紹了案發現場(士嘉堡獨立屋Ridgecrest Drive 15號)的地形圖。黃棟夫婦與他們的2歲女兒租了這套房的地下室。

控方還計畫傳召滕秀金以前的華裔鄰居、男房東、多倫多警察等多位證人出庭。

案件回顧

多倫多警方高級探長(Brian Borg)曾告訴媒體,滕和黃在中國結婚,以前都從事金融服務工作。案發後,兒童保護協會(CAS)負責照看他們的女兒。

2012年2月29日,多倫多警方在獨立屋地下室裡發現了黃棟的屍體,當時他40歲。警方逮捕了當時36歲的滕秀金,控告她侮辱屍體罪(Indignity to a Dead Body)。警方認為,黃在被發現之前已經死去好幾天。

同年3月5日,警方對滕的控罪升為一級謀殺罪。滕一直沒獲保釋,至今還住在安省拘留所。

陪審團將決定滕是否犯了一級謀殺罪。 根據本國司法系統,任何人在被判有罪之前都是清白的。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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