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對攝像頭發文 習或再變江時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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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公安部起草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該《意見稿》指,禁止在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對違法者將進行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外界認為,目前公安部針對攝像頭發文或顯示習當局正在改變江時期的政策。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掌權時期,秘密建立了一個龐大的網絡監控系統,對全部國民進行全方位監控、迫害。

公安部對攝像頭發文 分析:習或再變江時期政策

據大陸官媒11月28日報導,日前,中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意見稿》。該《意見稿》指,禁止在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如單位安裝,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安裝則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意見稿》還指,社會公共區域的視頻圖像採集設備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禁止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設備。

《意見稿》說,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安機關等部門在履行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監督管理職責時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及時查處。

時事評論員李林一說,習當局這次下發對攝像頭的文件徵求稿,涉隱私場所禁止安裝攝像頭。這顯示習當局或正在改變江時期的政策。在江澤民掌權時期,對全部國民進行全方位監控,監控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江綿恆是「金盾工程」的主導者

在中共治下,監視器成了中共監控、迫害民眾的一種工具,而大多數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隱私已被中共隨時隨地侵犯。

現在中共公安部的「大情報系統」就源於1998年啟動的「金盾工程」。「金盾工程」是中共的「全國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是中共秘密建立的一個龐大的網絡監控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金盾工程」的主要負責人包括:江澤民、江綿恆、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前公安部部長賈春旺、前公安部副部長兼金盾工程領導小組組長張新楓、前北京郵電大學校長方濱興、前公安部科技局局長柳曉川、前公安部信息通訊局總工馬曉東等。

據稱,江澤民長子江綿恆所主持的「金盾工程」前期投資就有8億美元,為的就是不讓大陸網民得到任何有關民主、人權、自由,特別是法輪功的海外資訊。同時也監控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

中共的絕密工程「大情報」設置在公安部下,目的是監控13億國民。其監控手段和方式令人震驚,這個工程已經進行了10年多,密不透風,究竟有多少是透過牆頭上的攝像頭執行的,直到今天外界仍知之甚少。

江澤民的親信薄熙來在重慶掌權時,對民眾的監控發揮到極致。北京《財經》 雜誌曾披露,薄熙來、王立軍管治下的重慶市,為了所謂的「平安重慶」,耗資200多億元人民幣,建設了一個號稱「世界上最先進」的監控系統,該系統僅是攝像頭就有50萬個,重慶市每個角落都在被監控之中。

但迄今為止,由中共公安部門主導的這個龐大的監控工程,涉及公民隱私,但竟然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只是公安部認為「業務需要」,用的是公款和納稅人的錢,大陸幾百個大中城市,每個城市都是數以億計的投資。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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