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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士打街住客賠償案 訴訟7年仍無果

法庭裁定房東賠償租戶損失等計100萬 房東蘇煥光認為太高不接受

亞平會執行總監瞿遠義昨天(15日)召開記者會,希望業主蘇煥光儘早賠償100萬給喜士達街128號原住戶。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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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租金管制樓」租戶集體告業主蘇煥光的官司,打了七年,其中勝訴兩場,白髮蒼蒼的鄭心書和他的代理方「亞平會」,依然無法衝出這場「馬拉松式」官司的終點線。

2010年6月,紐約州房屋與社區重建廳(DHCR)裁決業主蘇煥光補償全樓八戶29人近百萬元。敗訴後的蘇煥光不服氣,開始了一次次「從頭再來」,他先向紐約州最高法院上訴庭提起申訴,上訴庭本月初(2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近日,蘇煥光一方還要繼續上訴。因此六年半過去,訴訟還在路上。

亞平會執行總監瞿遠義昨天(15日)召開記者會,指責業主蘇煥光一方面使用拖延伎倆,另一方面在房地產市場出售喜士達街128號空地,售價950萬元,「一旦售出,他就可以解散公司,就此脫身,逃避賠償責任。」

對此,蘇煥光回應說:「100萬元賠償金太高」,他不能接受。至於喜士達街128號空地,他聲稱「目前對這塊地沒有做任何計畫」。

官司打七年 拉鋸猶未歇 

根據DHCR裁決書及紐約市樓宇局2009年7月的報告,蘇煥光在2007年7月買下喜士達街128號。2009年,蘇煥光在包厘街93號興建華苑酒樓,施工過程震動、導致毗鄰的喜士打街128號樓地基受損。2009年8月蘇以危樓理由向DHCR提出申請,謀求不再更新租約,並著手迫遷喜士打街128號住戶。

代理住戶的郭曼(John Gorman)律師說,蘇煥光2007年用380萬買下喜士達街128號這樣一棟「租金管制樓」,每月的租金收入只有8,000~9,000元,投資目的何在?其二,華苑酒樓的施工影響到喜士打街128號地基時,曾有工程技術員前往檢查128號的情況,認為「還有得補救」,但蘇煥光對128號樓疏於維護,最終使得大樓結構愈加惡化。

事到如此,DHCR裁決房東給予住戶補償,以及一些合理的搬遷費用補償。瞿遠義說,DHCR以每戶當時的穩租房租金為基點,補償租戶六年的損失,加上搬遷費,得出全樓八戶29人近百萬元的賠償金額。他認為,當年380萬買下的地皮,按照曼哈頓房地產的升值程度,加上華苑酒店的盈利,蘇煥光「有能力賠償」。

四家住戶代表皆出席昨日的記者會,其中一名住戶鄭心書說,2009年8月被迫離家後,失去了穩租房的低廉租金,他帶著四個孩子艱難度日,設法找親戚家寄宿,搬了幾次家,工作、生活都不穩定,「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時候」。另一名住客甄錦信說,因房東的不負責任,導致他們失去家園,「房東至今一分錢不賠,很不公平。」

蘇煥光回應說100萬賠償金太高,「要賠100萬?不可能,如果大家有得商量,可以坐下談,但是這個數目太大。」至於128號地皮是否列價950萬出售?蘇煥光表示,「不是事實,目前我們對這塊地沒有做任何計畫。」◇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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