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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華男誤殺嬰兒罪成 被判5年

專家:在沒有父親的環境下長大,孩子更容易遭受暴力與謾罵

2014年6月,華裔男嬰黃業林在士嘉堡的半獨立屋(Haven Hill Square)地下室受重傷後不治身亡。(周月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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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華裔女子徐君燕離婚後為男友生下一子。孩子一個月大時,她有了新男友沈活彬。兩人同居後,沈因為涉嫌誤殺了男嬰被起訴。12月21日, 安省法官判決,沈誤殺罪成,判決有期徒刑5年。愛護生命聯盟呼籲社會更加珍惜幼小的生命。

法官表示,沈一共須服刑5年。沈被捕後一直被關押,這幫他抵消了大部分刑期。沈還需服刑14個月。法院規定,沈出獄後不得接觸前女友徐君燕,也不能接觸任何10歲以下兒童。法院禁止他持有槍枝。

沈從2014年6月起被拘留,至今已有兩年半(超過30個月)。按一比一點五的比例計算,他已服刑46個月。

沈活彬沒有辯解

31歲的華裔被告沈活彬(Huo Bin Shen音譯,又名Jack)出庭時留寸頭,穿灰色襯衣與黑色褲子。

星期三,安省法官(Mr. Justice McMahon)對沈活彬說:「你認罪後,我給你在法庭上說話的機會,然後我再宣布刑期。你有權不說話。」沈答:「我不想說什麼。」 法官宣布刑期後,沈低著頭,在法庭上一言不發。

案發前,沈活彬沒有犯罪記錄。沈的辯護律師郭芝曼(Paula Ann Rochman)在法庭上表示:沈活彬12歲時來加拿大,18歲時成為加拿大公民。沈10年級後沒再讀書,曾有很多份兼職工作,如清潔工。郭芝曼不願對刑期發表評論。

沈的父親幾年前去世後,他獲得一筆遺產。沈在多倫多買了一套公寓,把房子租出去,沈住在其他地方。他母親還有3個女兒。他被拘留後,一家四口人都很支持沈,雖然他們沒來法院旁聽。

徐君燕:好像天塌了

中國移民徐君燕的男嬰遭男友誤殺後表示,她很痛苦。(安省法院提供)
中國移民徐君燕的男嬰遭男友誤殺後表示,她很痛苦。(安省法院提供)

2010年,徐君燕(Junyan Xu)與前夫、大兒子移民加拿大。徐隨後離婚,兒子歸前夫撫養。徐有了新男友,懷孕後兩人分手。2014年1月,徐在士嘉堡醫院產下一男嬰,名叫黃業林(Ye-lin Huang,譯音)。這是她的第二個孩子。

母子兩人作為租客,住在士嘉堡Haven Hill Square的一棟半獨立屋的地下室(Finch Avenue與Midland Avenue附近)。黃出生一個月後,徐君燕開始與沈活彬談戀愛。沈在徐的房間過夜。

檢控官柯特恩(Phillip Kotanen)在法庭上表示,27歲的徐君燕在加拿大沒有親人,徐的收入很低。徐很愛兒子黃業林。黃死後,徐表示,她一直非常痛苦,感覺好像天塌下來了。

此案開審後,徐君燕曾是控方的證人之一,在法庭上流淚。徐近日從中國返回多倫多,但沒來法院旁聽。

「婚姻破裂給孩子帶來災難」

加拿大愛護生命聯盟(Campaign Life Coalition)表示,數據顯示,當孩子與親生父母住在一起時,他是最安全的。如果父母分手了,單親媽媽有新男友,3個人住在一起,孩子遭受性侵與毆打的可能性會大大提升。如果孩子在沒有父親的環境下長大,他們更容易遭受暴力與謾罵。

愛護生命聯盟發言人范斯賀(Jack Fonseca)告訴《大紀元》:「這些數據告訴我們婚姻的價值,現在這個社會的離婚率讓人擔憂。家庭破裂、婚姻破裂給孩子帶來災難。」

范斯賀說:「為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我們呼籲整個社會更加珍惜幼小的生命。作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我無法想像某人能夠如何暴力地搖晃嬰兒。即使我們生氣時,也不能對嬰兒動粗,因為生命是非常可貴的。」

范斯賀還說,一些人不珍惜幼小的生命,這與加拿大允許墮胎有關係。愛護生命聯盟很反對墮胎,要求政府修改相關法律。加拿大禁止墮胎後,殺嬰兒的案件會相應減少。

案件回顧

2014年6月,徐君燕外出參加考試,讓沈活彬一人照看嬰兒。徐回家後發現嬰兒失去知覺。黃被送入士嘉堡醫院搶救,又被轉到多倫多病童醫院,不治身亡。黃當時5個月大。

案發後的第六天,警方拘捕了沈活彬,並控告他一項二級謀殺罪。沈隨後一直被拘留。此案的審訊大約持續了3個星期。11月24日,陪審團閉門商議兩天半後宣布, 不可能就沈的罪名達成共識。

12月12日,沈活彬向法院承認他有誤殺罪,無意中導致男嬰黃業林死亡。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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