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陳光武律師:聶樹斌案判決未展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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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秦雪、蕭律生採訪報導)河北石家莊青年聶樹斌因「強姦殺人案」被槍決21年後,被中共最高法院改判無罪。山東刑辯律師陳光武自2012年開始為聶樹斌翻案進行努力,在2016年4月因為一些非議而解除代理委託。陳光武是中國當代知名刑事辯護律師。他接受了大紀元記者專訪,認為聶樹斌案判決仍未展現全部事實真相,最高法院這樣判決有它的考慮。

1994年夏天,康菊花在河北遭到姦殺。20歲的聶樹斌因此案被捕,1995年被槍決。2005年,一個名叫王書金的男子承認是他殺了康菊花。聶樹斌的家人花了11多年時間四處奔走,最高法院12月2日終於裁定聶樹斌一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以下是大紀元記者對陳光武律師的訪談實錄。

記者:您對最高法院對聶樹斌宣判無罪怎麼看?

陳光武:宣判無罪,整體來說,還是好事。處理的不是很徹底。這是個張冠李戴的錯案,不是疑案。現在最高法院以疑案處理,我認為是不妥當的。因為現在有大量的充分的證據,證明這個案子是王書金所為,聶樹斌就是一個不應該判處死刑的替罪羊。但是現在最高法院說它是疑案,是當初判決證據不好,不能認定王書金所為,搞了一個糾正。這比原來的冤殺是一個進步,但是呢,這不能反映聶樹斌案子的本質。

聶樹斌案子的本質就是個張冠李戴。本來是王書金幹的事兒硬是加到聶樹斌頭上,說聶樹斌殺了。但是最高法院沒有認定是王書金所為,是認定聶樹斌判定死刑,證據不足,存在疑點。他以這個理由翻案。而不是以聶樹斌不是真凶、王書金是真凶這個為事實翻案。他是以當初聶樹斌的判決證據有瑕疵,不能認定來下判決。所以這個糾正是不徹底的。

記者:你們給最高法院的證據,他們沒有去用,沒有採信,是嗎?

陳光武:可以這麼說。你比如說,我們在濟南審理的時候,河北方面說不是王書金幹的,因為王書金供訴說,他強姦殺害的時候,右腳在受害人身上跺了很長時間,跺的很厲害。河北方面說,如果是王書金幹的話,為什麼死者身體沒有傷,沒有骨折呢?但是在山東濟南審理的時候,我就提供了證據,提供了受害人屍體的照片,上面明顯的,有多處肋骨骨折。為了穩妥起見,我們又委託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對這個照片進行論證和鑑定,他們也出來報告:證明死者胸部右側有多處肋骨骨折。那麼這就和王書金的供訴是一致了。證明這個案件是王書金所為。

同時在屍體旁邊,當時現場發現一串鑰匙。這個鑰匙就是聶樹斌從來沒有提過。因為不是他作案嘛,所以他就不知道有一串鑰匙。但是王書金就供訴到現場有一串鑰匙。本來,他想拿著的,但是後來又把它扔到屍體附近了。那麼這些證據都明確的指示案件是王書金所為。這些問題,最高法院都沒有認定,最後說聶樹斌當初判決證據有疑點,沒能夠排除,不應該判死刑。它是以疑罪從無的刑法原則現在改判了。

所以聶樹斌案,本來是王書金殺人,它張冠李戴,判處聶樹斌殺人。本來是這樣的案子,但最高法院沒這樣認定。最高法院,不能認定是王書金殺的,也不能認定是聶樹斌殺的。所以這個聶樹斌的死刑判決書,原來是有瑕疵的,證據是不好的。以這個理由改判的。而不是以張冠李戴純粹的冤案、假案來改判的。所以我說,這個改判不徹底。沒有全部反映案件的事實。

記者:為什麼最高法院不採信你們提供的這些有力證據?

陳光武:如果採信了我們的證據,對最高法院來講,會有兩個不利的情況。一個是採信我們的話,就得認定是王書金作案。那麼王書金已經被河北高院判決不是這案的真凶。這個判決在三年前就判完了。現在如果聶樹斌的判決,認定王書金是真凶,就和河北高院的判決相矛盾,就不好處理。這是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如果判的是張冠李戴這種錯案,徹底的錯案的話,那麼對原來所有的司法機關,辦案人員追責的問題就會非常嚴重。從政法機關到檢察機關,到一審二審法官,那都要很嚴重的追責。那麼現在沒有認定,直接的、明顯的、張冠李戴的錯案,認定的疑罪從無。從法律上來講,也是可以追責的。但是追責的範圍、深度都要淡化了。僅僅在下面追一下就算了。所以我分析,最高法院從這兩個角度考慮,沒有認定是王書金作案,僅僅認定聶樹斌證據存在疑點,這樣改判了。我個人認為最高法院主要是從這兩點考慮。

記者:如果是這樣子,拖了10年的案件並沒有完全真正的平反?

陳光武:對聶樹斌來講,從法律來講,最高法院的判決,也等於是平反了。只不過最高法院沒有把案件的全部事實、全部真相反映出來。也就是說這個判決掩蓋了一些事實。你比如說王書金是真凶的事實,在這個判決裡就被掩蓋了。儘管,對聶樹斌客觀上也是認定無罪,但是沒有展現案件的全部真相。作為法律來講,這個還是存在遺憾的。

記者:如果是這樣,那作為律師是不是應該繼續要求最高法院把真相揭示出來呢?

陳光武:聶樹斌案的真相,除了剛才討論的之外,還有很多。像最高法院的判決在中國的法律上來講,是終審判決,是不能動搖的,不能改變的。所以,短期內,3年2年,甚至10年8年,這個判決都沒法改變。因為中國最高法院,是不可能動搖的。

但是對聶樹斌的案子,被掩蓋的事實,作為法律人,我們肯定還要通過各種方法、方式,進一步進行研討,進一步調查。或者是進一步揭示。無論是我,還是李樹亭律師,還是其他了解案件的律師,都可能這麼做。案件雖然結了,沒有辦法改了,但是作為一個法律人,有責任,有義務繼續進行調查舉證,繼續進行發掘。有新的情況我們也會向社會公開,向有關部門反映。我們認為是這樣的。

記者:按照您的說法,最高法院並沒有想完全徹底的揭示這個案件真相,也沒有想徹底的為聶樹斌平反?

陳光武:你對中國的刑法可能了解的不多。如果從平反的角度來講,現在基本上做到了80%。也就是說認定聶樹斌是無罪的,這基本上就是平反了。但是呢,認定聶樹斌的無罪,也不是說完全殺錯了。他說他沒認定是王書金作案、還是聶樹斌作案,不是這樣認定的。他認定的是你聶樹斌判有罪證據不好,我給你平反了,並不100%的排除你是嫌疑。這對聶樹斌是不公平的。所以,事實上是對聶樹斌平反了,但是對聶樹斌平反不是非常徹底,是從疑罪從無的原則來平反的,不是以完完全全的錯案來平反的。我個人認為,對聶樹斌,對聶樹斌的家人,還是不太公平的。這是我個人意見。

記者:最高法院這樣半遮半掩的目的是什麼?

陳光武:我不好說他們是故意掩蓋。我只是考慮這個方面可能顧及一定的社會效果。因為在中國大陸要強調社會穩定,要強調政治優先。如果認定王書金作案,那聶樹斌就是徹頭徹尾的錯案了。那麼對於河北司法機關,對整個社會,都會有更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最高法院,我個人感覺,他是考慮聶樹斌案件的社會正的影響。儘可能的減少對國家司法機關一些負面形象的不良影響。所以,我現在不好說他故意掩埋部分真相,我不好說。

但是呢,我從法律角度講,沒有100%的揭示聶樹斌案子的全部真相,只是揭示了大部分真相。這個問題不好探討太深,因為涉及到國家體制、政治問題。我們只能從法律層面來考慮。這個遺留很多問題,值得我們去思考,值得我們進一步去調查取證。

記者:對王書金來講,他也不會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他十年來一直在努力的要證明他自己是凶手,如果是這樣的結果,王書金也不會接受的。他會不會繼續上訴呢?

陳光武:現在已經有記者、媒體接觸王書金。王書金對這樣的結果表示基本滿意的。這個基本滿意的理由是,他這個十年多的凶手終於讓聶樹斌基本擺脫了罪名。聶樹斌家人也會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獲取一定賠償。所以,他的願望基本實現了。他給媒體說呢,這樣我走,被槍斃了,基本就放心了。

儘管,認定不了他是真凶,他也好不了,因為他還有好幾條人命嘛。但是,這樣聶樹斌基本上擺平,那他死,基本上可以放心地走了。王書金現在是這種態度,沒有強烈地要求認定自己是真凶。他從開始的目的,直到現在就是為了幫助聶樹斌翻案。那麼現在聶樹斌基本翻案了。雖然沒有認定他是真凶,但是聶樹斌也基本被解除了罪責。所以,他現在沒有表現強烈的不滿,基本上接受法院的判決。

記者:作為王書金來說,他承認自己是凶手,承認現場有許多證據證明他自己是凶手。為什麼這樣的證據還不足以認定他是凶手呢?

陳光武:不光你剛才說的那些。主要的還是兩點。一個是鑰匙是王書金供的,聶樹斌沒供;第二個是王書金說踩了她胸部,河北說沒有證據,我們提供證據,證明受害者肋骨骨折。這兩點充分地鎖定王書金是真凶。

但是,剛才討論過了,最高法院沒能這麼做,是有考慮。從個人認為,是剛才說過的,從政治上考慮,社會風險的考慮。如果認定王書金是真凶的話,處理起來會麻煩一些,影響會更大一些。那麼判聶樹斌疑罪從無,政治影響會小一些。特別是對體制影響,相對要淡化一些。我個人感覺,是從這個角度,疑罪從無的思路,而不是徹底的認定王書金是真凶。我覺的他們是從這兩個角度考慮。(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張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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