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MBA班原代班老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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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4日訊】「我拚死掙扎,他們用鉗子強行撬開我的嘴,使勁往裡插,鮮血從鼻子裡、嘴裡往外噴,連續插了多少次我已記不清了,我早已奄奄一息昏迷過去,棉衣及外套全是血……」

「家人長達一年沒我的音信……妻子獨自一人來到北京跑遍了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勞教所,監獄,最後在勞教所找到我,見到我沒說一句話,失聲痛哭,哭得非常傷心。」

原北京科技大學MBA班帶班老師、北京海淀區法輪功學員劉昱見加入控告江澤民大潮,以上是他在控告書中的自述。

修煉法輪功 全家人身體恢復

劉昱見在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前,經常去醫院打針吃藥,父親也是經常有病躺在床上就是十幾天起不了床,為了看病全國醫院基本都跑遍了。因為看病欠了不少債,姐姐也因交不起學費只好輟學在家照顧父親。

劉昱見一九九七年七月份開始學煉法輪功,按師父(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講的法按著「真、善、忍」法理去修煉,做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找自己,放淡名利,包容別人,發自內心的做個真正的好人,思想道德不斷的提升,身心受益匪淺。

劉昱見的父母也是因修煉法輪功身體都得倒了康復。母親煉功後,由不識字到能通讀全部《轉法輪》,身上各種疾病沒有了,心情也好了,時時處處按師父大法《轉法輪》要求修煉,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去做,從此再沒有去過醫院。

多次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調動全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打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修煉者家庭造成很大的傷害。劉昱見遭到多次非法抓捕和關押。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我在北京被非法勞教二年半、在烏魯木齊的家被非法抄家、妻子被非法多次傳喚、非法剝奪通信自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給妻子造成很大的精神和心理傷害。

全身遭電擊 身體疼痛難忍 散發著焦糊味

劉昱見被長期關押在海淀區看守所迫害。海淀看守所以坐板等酷刑折磨在押人員,屁股被硌得肌肉黑紫,有人臀部坐爛流血是常事。不報姓名者不讓睡覺,也不讓同監室的犯人睡覺,叫他們仇視修煉法輪功的學員。犯人破口大罵,有時還拳打腳踢,逼你說出姓名。

預審經常半夜提法輪功學員出去做筆錄,逼供時有發生。

劉昱見說:「預審把我綁在老虎凳上,把我的腳、腿、身體和手臂捆住。拿出四根巨大的幾萬伏電棍充滿電,他們按動電源開關電棍發出強大的藍光,發出刺耳的啪啪的電流聲。二個人左右手各拿一個電棍開始到處電,頸部、胸部、腹部、後背、腰部、胳膊、大腿、小腿……直到沒電為止。全身是傷,疼痛難忍,散發著焦糊味。」

被非法勞教二年半 家人長達一年沒有下落音信

二零零二年一月,劉昱見被被送往團河勞教調遣處所迫害。

勞教所用各種方式迫害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寫不煉功保證、暴力毒打、強迫做奴工,不讓上廁所、強制體檢、強制抽血、由三、四包夾吸毒犯晝夜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左右監控。每半個小時記錄一次,記錄言行、上廁所次數、一舉一動、睡覺姿勢等。

劉昱見遭受了剝奪睡眠等幾十種酷刑,有時只讓睡二個小時,其餘時間每天做馬甲,晚上站在床邊不讓睡忍受肉體折磨。

在團河勞教所被強制洗腦班迫害,每天強迫看污蔑法輪功的錄像、各種污蔑法輪功材料,每個月底強迫寫思想匯報,強迫寫轉化書,不按照要求寫或不簽字就受到加重迫害,威脅恐嚇,人格受盡侮辱。被常年關禁閉在有監視器和監聽器的房子裡,精神和身體受到極大摧殘。

這次我在北京被非法勞教二年半,我家人長達一年沒我的音信,家裏的人很著急。妻子獨自一人來到北京跑遍了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勞教所,監獄,最後在勞教所找到我,見到我沒說一句話,失聲痛哭,哭得非常傷心。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劉昱見在其他法輪功學員家裏時被北京市公安局六一零暴力毆打後綁架到海淀看守所。

遭野蠻灌食 渾身是血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劉昱見被送往河北高陽勞教所,強迫做奴工:勞教人員春天鏟地、秋天扒玉米、冬天打玉米、用糨糊糊紙袋等,精神折磨尤其殘酷,勞教所強制灌食,鮮血流得滿身都是,衣服和床單都是血。

第二次灌食劉昱見身體極度虛弱,「我拚死掙扎,他們用鉗子強行撬開我的嘴,使勁往裡插,鮮血從鼻子裡、嘴裡往外噴,連續插了多少次我已記不清了,我早已奄奄一息昏迷過去,棉衣及外套全是血, 就把棉衣反過來給我穿上。每一次的灌食對我就是折磨和損傷,原本一百多斤的體重變得骨瘦如柴。」

再遭勞教二年半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劉昱遭北京市公安局雙榆樹派出所入室綁架並抄家搜走全套大法書電腦和移動硬盤等物品,連鞋都不讓穿光腳強行拖我出去,關押在海淀看守所後勞教二年半。強行送往勞教所。

北京市公安局夥同街道、居委會強迫房東叫我妻子退租。

依法要求檢察機關追究江澤民責任

劉昱見控告說:「我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媽媽因為常年擔心住進了醫院;爸爸身體也出現病狀,手腳不是很靈活,走路也比較困難。特別是我妻子受到當地公安騷擾威脅恐嚇甚至多次到單位騷擾,被迫離開了家鄉,一個人在外吃了很多苦。」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元凶,所以我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所犯的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搜查罪、誣告陷害罪、敲詐勒索罪的刑事責任,要求檢察機關對本案偵查。」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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