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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煒臻前客戶法庭作證:損失近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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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加華裔公民唐煒臻集資5,000多萬元後證券交易受挫,導致來自中國和北美的200多名投資者受損失。安省證監會(OSC)於2月17日在多倫多舉行聆訊,從而判定唐煒臻是否違反了《安省證券法》。其前華裔客戶當天在證監會聽證會上表示,他損失了近15萬元。
  
唐煒臻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約有200多名投資客戶。他們來自中國、加拿大和美國。 這其中包括說國語的吳先生,他一共損失了近15萬加元。
  
吳先生於星期三在證監會的聆訊上作證。他妻子告訴《大紀元》,唐煒臻在2009年停止交易後,沒有任何受害者拿回一分錢。
  
吳先生在加拿大生活了36年,做進出口生意。吳先生作證時說,經朋友介紹,他認識了唐煒臻。唐煒臻以前承諾每週回報率是1%,他從2006年開始投錢給唐煒臻,一共投了15萬加元。他說,唐煒臻沒兌現每週回報率1%的承諾。唐曾給他看一些投資報告,從而證明他的投資收到了很好的回報。吳先生後來發現這些記錄都是假的。
  
吳先生從2008年開始發現唐煒臻的業務有問題。他隨後要求唐把投資款退給他。近10年過去了,他一直沒拿回大部分投資款(近15萬元)。
  
吳先生表示,如果證監會有一天允許唐煒臻做證券交易,他會很高興。這意味著如果唐煒臻交易成功,他有可能拿回錢。但是如果他拿回了15萬元,他也不會把更多錢交給唐煒臻了。

證監會預計唐上訴高院受挫

安省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裁決唐煒臻有詐騙罪後,唐在2015年11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遞交了上訴申請。高院還沒受理他的申請。
  
對此,證監會的首席總監Christopher Portner表示,唐煒臻在上訴截止日期之後遞交申請,估計加國最高法院不會受理此案。這意味著安省上訴法院作出了最終裁決。
  
上訴法院裁決,唐煒臻的詐騙罪名成立,要坐牢6年。他出獄後如果不能在5年內付清280多萬元罰款,就要再坐牢5年。
  
唐煒臻在星期三繼續為自己喊冤。他說自己長期沒有辯護律師。「安省證監會和美國證監會(SEC)凍結了我帳戶上的大約200萬元。安省證監會和檢控官不允許我用這筆錢請律師。我曾5次申請法律援助(Legal aid),都遭到拒絕。法援辦公室的理由是我以前有錢,」唐煒臻說。
  
唐煒臻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集資超過5,000萬加元。這筆錢在2009年幾乎全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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