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冤獄者:迫害者能共討江氏是生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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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24日訊】李榮生在控告書中寫道:被非法關押在射陽看守所期間,「絕食絕水,到第五天,……警察劉立軍帶著六個短刑犯用緊銬把我帶到小花園旁,打倒仰面在地,……然後,用清水從高處對準我的頭臉不斷注下。俗語說:『高山流水,水滴石穿。』一時間,我的五官全部都被水注滿,幾乎窒息,身體又不能動彈。灌完兩桶半的時候,我連搖頭都不會了,只感到腦袋沉沉的,耳朵裡嗡嗡的,心往下沉,等看到雙手時,發現完全呈紫黑色。」

明慧網報導,2015年8月14日,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被冤獄迫害9年的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臨海鎮居民李榮生,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目前,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已經簽收。

李榮生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講述了他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遭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對他和家庭極其殘忍的迫害。

同時,李榮生表示,那些直接參與往死裡迫害他的人,多是在強權高壓下,為公職為飯碗、才出賣自己良知,淪為邪惡的幫凶,雖不怪罪他們,但他們會因自己所做的壞事受到報應天罰。他奉勸這些人如能對他被迫害的過程作證,甚或共討江氏的將是他們得救的機會,也是他們生命的唯一出路。

下面是控告書主要的事實内容。

李榮生,男,五十三歲,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臨海鎮人,1997年底,在堂姐家讀了《轉法輪》,才接觸法輪功,深感法輪大法的美好。1998年,李榮生開始以「真、善、忍」為原則修煉,做好人,思想境界、道德品質顯著提高,同時都得到了身體的健康,家庭的和睦,內心的祥和與寧靜,周邊人自然間接受益,對社會有百利無一害。他的前妻當時說:「全家修煉法輪功真好,這是她生命中最輕鬆的一段時光。」

1.六朵派出所、射陽縣看守所的迫害

2001年5月19下午,我被民警周純江帶去六朵派出所。公安局政保股收到我向相關部門和個人寄的幾封講真相的信,抄家後,我被副股長徐惠來等5人直接綁架到公安局3樓。

為了給我構陷罪名,他們動用8個警察分四班,拷打我四天四夜,不准閉眼,不讓吃飽,不回答問話就體罰、打罵。到第四夜,直接在背銬上掛一張木椅罰站,眼睜不開時,徐惠來就用濕毛巾亂抽頭臉,第四天早上換班時,四個人氣憤地對我拳打腳踢。本來,複印資料、寄信澄清事實真相應該是公民的合法權益。用下流的手段意圖擴大打擊面對誰都不利,也很難做到。在6月2日晚,我被送進射陽縣看守所。

幾次提審刨根問底未果,6月14日,我被戴上手銬腳鐐關在公安局三樓的另一個房間,三天兩夜不准睡覺,不松戒具,詢問形式更是變本加厲,在鐐銬上玩出很多花樣,還稱,不肯放棄法輪功,打死你也活該。

射陽縣看守所還不算最黑暗的地方,但我在其間的特殊待遇,總有一種恐怖的壓抑感。奴工任務必須每天付出近20小時的勞動才能完成,炎熱的夏天長期只有3小時睡眠,沒有人有好心情。在警察授意下,其他人拿我排解情緒,竟是看我太善良,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是勸說。這種多重的承受耗盡了我的精神力與體力,不到兩個月,我消瘦了近30斤。

7月25日,被告知逮捕了,我在極限的承受中,決定絕食抗議。看守所當然有很多對待這種行為的方法,保證能讓你在生不如死的極度痛苦中屈服。對我下手時,更肆無忌憚。

8月2日,把我與死刑犯關到一起。

9月份,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我。可是不足300字的起訴書上,只有我和誰複印資料、寄信、給誰送過資料,並沒有哪些行為破壞了哪國的哪條法律實施呀。對如此荒唐的法律文書與司法程序,我只能選擇絕食抗議。這次不惜以生命為代價伸張正義,卻使我的身體受到了致命的摧殘。

2002年3月24日,我是被法警連拖帶抱上法庭的。女審判長吳秀華,公訴人武秀華。秘密開庭的旁聽者只有「六一零」成員及相關人等。一番表演後,起訴書上的所謂罪名基本明確了。到我辯護時,有人說,你煉法輪功,仍不放棄就是犯罪,別再胡攪蠻纏了。我當時真的明白究竟誰在破壞法律實施,誰在踐踏法律尊嚴了,自然零簽字。

3月29日,宣判我9年徒刑,使我對中共的司法體制徹底失望,當然不肯去上訴。一位有良知警官了解這一過程後說:「沒有尺了,癱瘓狀態下的九年,這是不讓你活了。」

2. 洪澤湖監獄的迫害

與親人們的生離死別式的痛苦會見後,4月11日,我被顧、吳兩個警察劫持到了洪澤湖監獄。看我被人扶著,十大隊杜姓教導員一腳把我踢趴在巷洞裡,還不讓別人拉,我就要爬起時,又被他踹倒了,然後才被拖進去,強迫剃頭、換囚衣。

入監隊屬「嚴管」單位,勞動強度很大,還要訓練訓話,休息時間很少,人們的心態都不正常。我不能幹活了,行動又不方便,也就不讓吃飽,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澡。說等所謂「轉優」了才會寬鬆些,不然就押著受訓或架去訓練或強迫看誹謗錄像,不聽他們的話就加重虐待,不停地折騰,使我的身體每況愈下。

6月28日上午,我被封閉到「轉化」區的談話室,獄政科組織張冠軍、孫運等十幾人輪番對我突擊強化洗腦,到深夜,我疲勞得實在不能在支撐時,也不放過我,不停地換人,換上我想見的人矇騙我,直到我理智不清的照抄「四書」(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逼迫我簽字後,才讓我去休息,才讓我吃飽,才准許我與家人會見,才肯帶我去查病。

檢查出我的小腦神經細胞受損,代謝紊亂,機制失調,機能減退後,9月5日,被送去監獄醫院每天都用很多藥物。到11月20日出院時,我已經完全癱瘓了,是被馱回教育中隊的。可迫害仍在繼續,看來是要「肉體上消滅」了。

當時有不少人都開始反思自己的心路歷程,所謂百分之百的「轉化」謊言徹底破產,盡力圓謊只是相互欺騙。

善良的重病人被關在黑牢裡沒藥醫了,牽動所有親人們的心,我的母親、妻兒、姐妹、千里迢迢到我面前痛哭失聲,哥哥弟弟也以淚洗面,不僅家庭損失,也是家族損失,勸我努力活下來,我安慰他們時有一句話,放心吧,都不會白白承受和付出的。

3.9年冤獄回家 已家破人殘

2004年4月16日,妻子終於承受不了那種絕望痛苦的煎熬,加之社會有形的壓力與縣「六一零」辦公室(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的慫恿、唆使我妻子離婚再嫁。能讓她與女兒解脫當時的困境,我也只能順其自然。

2005年3月,我們全體都被以查傳染病為名抽走不少血,也許可能用於充實人體器官庫吧。敢活體摘取大法弟子人體器官牟取暴利,那還有甚麼壞事是這些人不敢做的呢?

「士可殺,不可辱」,可就在那種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屈辱、羞辱、恥辱、侮辱、凌辱中熬到2010年6月1日,我回到了家鄉,可謂「九死一生」也已經是妻離子散、家破人殘、一無所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只能靠低保、殘補勉強維持生計了。能夠生存至今得感謝恩師的呵護與真正親人們的幫助,還有眾家兄弟姐妹及臨海鎮財政給予的經濟援助。

那些直接參與往死裡迫害我的人,多是在強權的高壓下,為了公職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才出賣自己的良知,淪為邪惡的幫凶,借正義之名對著善良民眾行惡犯罪。我不怪罪他們,但他們還是會因自己所做的壞事受到報應甚至天罰。

這是說,誰參與的邪惡迫害越重對誰的毒害越深,人生福分都會被扒光的。深究落馬貪官,又有幾個不是曾經討好江鬼破壞大法(法輪功)的急先鋒、馬前卒呢?能對我被迫害的過程作證,甚或共討江氏是他們得救的機會,是他們今生今世乃至整個生命的唯一出路。#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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