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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體壟斷 台時代力量倡10原則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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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時代力量26日舉行「反媒體壟斷法制化修法公聽會」,邀請台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北科大智慧財產權所助理教授江雅綺等學者與談。立委黃國昌表示,有了3年前反媒體壟斷法胎死腹中的前鑑,他真的很怕2016年推動這部法案可能因為無外部團體奧援,進度會更緩慢,希望外界能給予更多關注,盼2020年時別再感嘆一次。立委徐永明則說,黃國昌沒有順利進入交通委員會,「很多大老闆都很高興」。

對於反媒體壟斷法制化,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十大原則,包括新聞媒體為主要規範對象、對產業現狀建立明確紅線、壟斷計算指標要具體、公共利益納入審查標準、確立媒金分離原則、法定透明審查程序、禁止媒體不公平競爭行為、納入公益訴訟條款、明文保護新聞工作自主權,以及回溯條款。

黃國昌表示,2012年時因為旺中併中嘉案引發社會爭議,所以行政院及朝野黨團都向社會大眾宣示,同意把「反媒體壟斷專法」列為優先法案,但因財團施壓的情況下,這部法案一讀後從未進入院會審查,讓這部法案胎死腹中,導致本會期必須重頭再來。

黃國昌:
看過財團對立委下指導棋

黃國昌說,更誇張的是,他3年前在公聽會上,看到很多光怪陸離的現象,當時有位立委在審查討論時,頻頻往後看一位先生,「點頭就通過,搖頭就不通過」,且這位先生若遞出紙條,立委就會直接根據紙條的內容發言,感嘆國會議員居然會遭財團綁架。

胡元輝表示,台灣當前媒體的生態面臨重大問題,關鍵原因在於媒體老闆相當程度地介入了新聞或編輯的操作,雖然不太可能有商業媒體的老闆完全不介入媒體運作,但應該要有個底線,否則會讓新聞工作者無法落實專業自主,而且這個現象相當嚴重,已經嚴重傷害媒體的新聞專業。

反媒體壟斷法制化
胡元輝:必要且迫切

胡元輝說,如果媒體所有權過度集中化、產生壟斷,新聞媒體的專業自主就會嚴重受到壓抑,而且近年台灣媒體併購案越來越多,但過去都是以個案方式處理,缺乏穩定且一致性的法制規範作基礎,所以讓「反媒體壟斷」法制化就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必須要讓反媒體壟斷立法工作加速進行。

且因為近年的媒體併購案,財團背後多有中資背景疑慮,或者在中國有投資,胡元輝認為,這是台灣媒體生態環境,相較於其它民主國家所面臨的更嚴重問題,因為中資在背後操作,很明顯不是為了獲利,而是為了操控台灣的言論,「這對於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對於台灣公民社會的品質是非常大的傷害。」◇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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