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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女婿在美申請政治庇護獲批 律師稱奇

在新澤西舉行的一次入籍儀式上,新公民在宣誓。 ( John Moore/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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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8日訊】(記者鐘鳴紐約報導)來自中國大陸的臺灣女婿或臺灣媳婦,在申請政治庇護時都面臨「安全第三國」的問題,少有成功的例子。在本案中,當事人的律師是如何說服移民法官的呢?

中國大陸人如果和臺灣人結婚,在申請政治庇護時通常很難批准,因為移民法官往往會說:「你可以申請去臺灣。」不過,最近有一位來自中國上海的臺灣女婿,卻在律師的幫助下,成功說服了移民法官。事後,連這位臺灣女婿的律師都覺得意外,說:「這種情況太少見了。」

在新澤西舉行的一次入籍儀式上,準公民正在準備中。(John Moore/Getty Images)
在新澤西舉行的一次入籍儀式上,準公民正在準備中。(John Moore/Getty Images)

馬先生(化名)來自中國上海,2011年8月來美國。有兩個原因讓他萌生了離開中國的想法:一是他想到美國讀一個碩士學位。另外一個則 是他在求職時的一段不愉快經歷:他從中國的一所大學畢業以後,本來是在上海的浦東開發銀行實習,2010年11月,浦東開發銀行告訴他要取得某個金融證 書,同時要求他加入共產黨。馬先生表示,他可以去考證書,但是不會加入共產黨。事後,浦東開發銀行要求他離開,因為他們不會給一個「不加入共產黨」的人工作。

就這樣,馬先生來到了美國,並在美國加入了教會,認識了自己的臺灣太太。事後,馬先生以擔心回中國以後,會因為自己的信仰受到迫害,申請了政治庇護。他表示,自己如果回中國,一定會加入當地的教會,很有可能會給自己帶來迫害。

來自大陸的臺灣女婿 真可以送回臺灣嗎?

美國移民法208(a)條規定,有三種情況是不可以申請政治庇護的,其中之一的就是存在「安全的第三國」。和其他臺灣媳婦或臺灣女婿一樣,移民法官對馬先生的政治庇護提出了「安全第三國」的問題。那麼,律師是如何說服法官,馬先生不能去臺灣呢?

馬先生的代表律師高泰先生(Theodore N. Cox)說,自己兩次給移民法官去信,說明馬先生不能被送到臺灣:一是要證明臺灣是一個「安全第三國」,必須從國際法的角度考量,而在一些國際公約中,仍然把中國大陸和臺灣視為一個整體的兩個部分,從這一點上來說,臺灣不符合「安全第三國」的定義。

其次,要把馬先生送到臺灣,也不像移民法官想像的那麼簡單。馬先生的代表律師表示,如果真的把馬先生送到臺灣,會給臺灣當局帶來「外交難題」。因為臺灣對於中國大陸公民移民臺灣有嚴格的限制,而且,馬先生持有中國大陸護照,根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他要去臺灣,必須有中國大陸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出示的證件,而這對於正在申請政治庇護的馬先生來說,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移民法官最後接受了律師的建議,批准了馬先生的政治庇護。可惜的是,美國的移民法體系並不是完全根據「先例」(precendent decision)裁決,移民法官對馬先生政治庇護案的裁決不能成為今後案件的「先例」,只能提供一定的參考。◇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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